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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伯沆和他的《红楼梦》批校

 南烟舍 2013-05-13

 

 


    论王伯沆和他的《红楼梦》批校


    苗怀明

    内容提要
    《红楼梦》批校是王伯沆整个治学生涯的一个很有意义的插曲,尽管主要是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但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王伯沆的《红楼梦》批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批点,一是校勘。他对校本的选择颇具学术眼光,并有一些有趣的发现;其评点精当、精妙,细致入微,涉猎面广,不乏精彩之论。由于受到时代及个人的一些局限,其批校也不无可议之处。王伯沆的《红楼梦》研究带有杂糅和过渡的时代特点,他既是传统红学的终结者,同时也是现代红学研究的先驱者。

    关键词 王伯沆  红楼梦  学术史

 

  在长达25年的时间里,精读《红楼梦》20遍,批校6次,留下1万2千多条、近30万字的批语。尽管自《红楼梦》面世以来,进行品评、鉴赏者甚多,产生较大影响者也不乏其人,但如此投入,如此下功夫、成果如此卓著者,则极为少见。这不能不说是红学史上的一个奇迹。创造这个奇迹的,正是现代著名学人王伯沆。
 

 
  王伯沆(1871-1944),名瀣,号无想居士、冬饮。江苏南京人。除曾在江南图书馆短暂任职外,平生大部分时间在南京各学校担任教习。1915年,任国立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首任国文部主任,后在东南大学、中央大学等院校任教。
 
  与同一时期的很多风流人物相比,王伯沆的人生似乎有些平淡,其平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图书馆中度过,不外教书、做学问,属于那种较为纯粹的学人,缺少人们所期待的传奇和浪漫色彩。自然,这并不见得就是人生的缺憾。唯其如此,才显得可贵。毕竟作为学人来说,耐得住寂寞,安贫乐道方为本色,正是因为不少人做不到,所以才成为一种难得的人生境界。不可能每个学人都像胡适那样,游刃于学界、政界之间,三教九流通吃。人各有志,不能按照一种固定的人生模式来要求所有的学人。
 
  尽管在《红楼梦》的批校上投入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就王伯沆的整个治学生涯而言,这不过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插曲而已,其平生事业和成就并不限于此。他在多个领域都有不俗的建树,这也是这一时期很多学人的一个共性。
 
  道德文章,这是人们对学者为人为文的期许。就王伯沆平生的为人行事而言,他是当得起这四个字的。平日埋首书斋,钻故纸堆,似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到了家国沦陷、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则是非分明,绝不含糊。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否则就是书呆子、糊涂虫了。“九·一八”事变后,他忧心国事,抨击时政,曾写信和朋友说:“疾风劲草,上亦须有气骨,方是出处一贯之学,不当专指有位者言也。”[1]抗战期间,王伯沆因病滞留南京。南京沦陷后,他拒绝与日伪合作,宁愿出让旧日藏书谋生,也不愿在日伪政府及其所把持的学校中任职。一家人依靠故友门生们的襄助,勉强维持生计。面对强敌的引诱和胁迫,他深明大义,坚守民族气节,表现出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铮铮铁骨。王伯沆去世后,国民政府给予“明令褒扬”,称其“坚贞守道,皭然不污”[2]。应该说这个评价是相当客观的、公允的。此外,王伯沆在生活上严于律己,也是可以成为世人楷模的。
 
  王伯沆除在书局、图书馆等文化机构短期供职之外,一生大部分时间在教书育人,早年曾受聘陈三立家塾,担任陈寅恪的启蒙教师。后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中央大学供职长达30年,经历了这所高等学府从初创到辉煌的发展和变迁。他所承担的课程主要有论孟举要、书经举要、练习作文等。各
在此方面,他也是很有成就感的,循循善诱,指导有方,桃李天下不说,门下还涌现了一批出类拔萃的弟子,如常任侠、唐圭璋、卢前、潘重规、周法高等。即使没有著书立说,仅仅是在教书育人这一领域,王伯沆也是可以浓墨重彩写上一笔的。
 
  就治学而言,王伯沆的成就是学界及社会公认的,或称其“一生治学,造诣精深”[3],或称其“学问淹博,志节高尚,素为乡邦矜式,后学楷模”[4]。他之所以取得如此突出的成就,除其本人天赋较高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因素,比如家庭的熏陶、个人的努力、名师的指点等。在求学过程中,他曾先后得到过高子安、端木埰、黄云鹄、黄葆年等名家的指点,所学习的知识也是涉及多个领域:书法、赋诗、《说文解字》、佛学、太谷之学,等等,用一位学人的话来形容,就是“博通经史小学各体诗文,下逮说部,靡不精究”[5]。这种学习背景和知识结构也潜在地影响了其治学的基本特点:那就是不固守一隅,涉猎广泛。从其个人藏书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据统计,王氏生前藏书约有1300余种,8100余册[6],这一数量与那些以藏书见长的学人如郑振铎、马廉等人自然是无法相比,但也称得上较为丰富了。这些藏书就其内容而言,涵盖四部,涉及面很广,其中不少还有王氏本人的批点,由此可见其治学兴趣之广。
 
  王伯沆虽然治学博通、勤勉,但平生撰写的学术专著数量并不多,仅有《四书私记》、《经略台湾事纂》、《王氏族谱》等数种,且大多不愿公开刊行。他更多地继承了古人述而不作的治学风范,以批校古籍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学术见解。这种著述方式虽然缺乏现代学术的那种系统性和严密性,但其中真知灼见,时时闪现,颇显学术功力,自有其价值和特点。这种批校与其个人丰富的藏书结合起来,数量多达一百三十多部,经史子集,皆有涉猎,其中有不少为善本、珍本。这种渊博和勤奋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对王伯沆的治学历程,其弟子曾进行过如下概括:“先生之学凡三变:弱冠肆力古文辞,壮岁兼治经世之学,四十以后出入于佛老。”[7]在所涉猎的各领域中,王伯沆对经学用力最多,成就也最著。他对《四书》有着精深的研究,不仅开课讲授,言传身教,而且多次进行批点,由此获得了“王四书”的美名。对宋明理学,他也有着更多的认同,“专力宋明诸儒之书,参以玄净家言,躬行实践,尽扫门户之见”[8]。
 
  此外,其书法、其绘画、其篆刻、其诗文,等等,也都是大有可说之处的,比如柳翼谋称其诗作“镂空抉幽,得少陵之骨二变焉者”[9]。限于篇幅和论题,这里不再赘述。
 
  王伯沆主要生活在晚清和民国,经历了中国学术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是现代学术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无论是就行事为人,还是就学术研究而言,在其身上都体现出新旧交替那种杂糅的过渡性特点。他对旧的治学方式有着更多的认同,从其治学兴趣到著述方式,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与此同时,他又任职于现代高等学府,接受并适应了现代教育和现代学术制度,在其身上又体现出新的一面。
 
  认识王伯沆的学术成就和地位需要一个过程,就其在公众及学界的知名度而言,自然无法与同时期的胡适、陈寅恪、陈垣等著名学人相比,因而身后显得有些寂寞,相关的探讨也要少得多。不过,一个学人的知名度与治学成就并不总是成正比,在王伯沆身上有许多值得后人学习的东西。好在其诗文集《王冬饮先生遗稿》早已刊印,其《红楼梦》批语也被整理刊布,广陵书社近年正以《冬饮丛书》为名陆续将其批校的古籍影印出版[10]。这样,人们就可以有更为便利的条件和足够的时间来研究这位有成就、有特色的学人了。
 

 
  就其动机而言,王伯沆批校《红楼梦》更多的是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一种对小说的偏好。也有研究者指出,王伯沆的思想和治学受太谷学派影响甚大,而这一学派“与儒家传统的立身原则则不尽相同,除重视经典文化外,还不废文学创作,尤其是重视通俗文学的教化和审美功能”,“把小说创作和研究作为‘立言’的方式之一”[11]。结合王氏的生平及治学来看,这一说法对解释王氏批校《红楼梦》的动机还是颇有启发性的。
 
  王氏平生治学重点及成就固然在经学,但他对小说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从其个人藏书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在其较为丰富的藏书中,经史类书籍占有较大的比重,不过其子部书籍特别是小说作品也有不少,如光绪间石印本《儒林外史》、道光间双清仙馆本《红楼梦》、有正书局石印本《原本红楼梦》、中华书局排印本《红楼梦索隐》、《石头记真谛》、《红楼梦评赞》、石印本《儿女英雄传》、《绘图增批西游记》、《纲鉴通俗演义》、《武帝内传》、《情史类略》、同文书局石印本《聊斋志异》、《夜谭随录》、《子不语》、《小豆棚》《燕山外史》,等等,其中以有关《红楼梦》者最多[12]。他曾说自己“极喜看此书,二十次矣”[13]。由此可见王氏对《红楼梦》的喜爱程度。
 
  在阅读品赏之余,王伯沆还对自己比较喜爱的一些小说作品进行批点。《红楼梦》之外,他还为《儒林外史》作了批点。其《儒林外史》批点以增补齐省堂本为底本,共有728条批语,全为眉批,多使用朱笔,时间“可能也作于1914年的前后”,其中“有不少独得会心之处”[14]。遗憾的是,这些批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关注,不少人甚至都不知此事。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王伯沆对小说的浓厚兴趣,他花费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批校《红楼梦》并非偶然。在批校《红楼梦》时,王氏还不时提及《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儿女英雄传》、《官场现形记》等作品,其中的人物、情节、文句随手拈来,由此可见他对这些作品的熟悉程度。
 
  王伯沆起意批校《红楼梦》时,虽然距梁启超等人提倡小说界革命已有好几年的时间,但这种新的文学观念要被社会各阶层普遍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对小说的批校尽管已有不少人做过,但仍被视作壮夫不为的小道。由此可见王伯沆思想的开明、通达之处。从王伯沆好友及弟子对其《红楼梦》批校刊行的态度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从20世纪40年起,王氏的好友及弟子围绕其《红楼梦》批校是否要公开刊行曾产生过争论。反对者担心《红楼梦》无法体现王氏学术的博大精深,担心“一代通儒被误解为批小说的”[15],结果王氏的《红楼梦》批校刊行之事被拖延下来。而此时胡适等人开创的新红学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受到学界关注。那些反对者们肯定不会想到,日后人们了解王伯沆更多的是通过其批校本《红楼梦》,而不是其他著作,由此也可见出王氏的先见之明。
 
  具体说来,王伯沆如此喜爱《红楼梦》主要有如下两个重要因素:
 
  一个因素是他为《红楼梦》高超的文学水准所折服,为其奇妙的艺术魅力所吸引。对王伯沆来说,批校《红楼梦》虽然费时费力,但他并不感到辛苦,从中得到的更多的是乐趣。在王氏的《红楼梦》批语中,处处可以看到这样的评价:“字字欲活”、“精妙已极”、“文极曲折顿挫之妙”、“真才人之笔”、“笔情灵妙至此”、“绝世奇文”、“真有精细玲珑之妙”、“文心细极”。这些都是极高的评价,他丝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语,可见王氏对《红楼梦》的喜爱是发自肺腑的。
 
  另一个因素则是因为《红楼梦》所表达的一些思想为他所认同,引起了他的不少共鸣。比如作品中所流露的一些现实批判思想,王伯沆有着切身的感受,他认为这部小说“于世情种种状态,无所不包”(第七回眉批),经常将《红楼梦》中一些有关世态人情的描写与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不良风气对照来看,以此抒发对不良社会风气的不满。比如在第二回,他针对“雨村最赞这冷子兴是个有作为大本领的人,这子兴又借雨村斯文之名,故二人最相投契”等语批道:“近日入都夤缘门路,多由京店穿插过付者,皆子兴一辈人也。”借批点《红楼梦》,对当时接援攀比的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批评。再比如第十六回,赵嬷嬷一句“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引起了他的很多感慨:“彼时中外既未通商,所有银子不在国库,即在民间,化来化去,并无大损。若今日,利权既已外溢,要人赃款,动辄若干万万,都汇存欧美,人民安得不穷?求以中国银子化在中国,都不可得矣。阅至此,不觉且叹且羡耳。”对当时政局的不满和忧虑,跃然纸上。
 
  《红楼梦》所流露的佛教思想,也深为王氏索赞同,并加以发挥。比如对作品第六十六回的回目“冷二郎心冷入空门”,王氏作了这样的发挥:“以世谛言,心冷入空门;以佛谛言,惟大热心人方有作用,否则焦芽败种自了汉耳。”(六十六回眉批)
 
  1911年3月,王伯沆从一个朋友那里得到一部清双清仙馆刊本《红楼梦》,但该书“各卷俱有残缺”,其中第一册缺少卷首部分,其他各册也有不少缺页。到1914年秋,其另一位好友汪振之“为觅得石印《石头记》首册”,帮他补配到第1册所缺部分,“因摘要存之”,他本人又“手抄缺页,订成完书”[16]。正就是从这一年的夏天,王伯沆开始对这部《红楼梦》进行批校。在此后的25年间,他总共批校过6次,每次都使用不同的墨色,分别是朱、黄、绿、墨、紫。
 
  其使用不同墨色批校的时间、数量等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17]:
 

 

 
 
 
 
  墨  色
 

时间
 

批语数量

 



 

1914年夏6月
 

1358条

 



 

1917年秋初—1918年6月
 

3208条

 


绿
 

1921年春—1922年冬初
 

2227条

 



 

1927年6月完成、1932年除夕前两日完成
 

5145条

 



 

1938年11月15日完成
 

394条


 
  以上共12332条批语,再加上那些后来被整条删去的批语94条,总计12426条。还有124条批语王氏作了较大的字句改动,这里不重复统计在内。
 
  之所以要将那些后来被删去的批语也一并统计在内,是因为这些批语反映了王伯沆当时的思想和认识,而且这些批语今大多可以辨识,也是研究王伯沆《红楼梦》批校的重要资料。通过批点时间的先后次序及相关删改的痕迹,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出王伯沆批校《红楼梦》的情况及其思想认识前后的一些有趣的变化。比如作品第十三回,贾宝玉听到秦可卿死去的消息,“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在这句话后,王氏起初用朱笔批道:“此血不吐于贾蓉而吐于宝玉,大奇。”后来他觉得此批对贾宝玉的行为有误解,就用黄笔批道:“前批未是。”再后来,又用墨笔将这两条批语都给删去。其思想前后变化之迹,十分清晰地显现出来。再比如作品第六十七回,兴儿见贾琏偷娶的事情被王熙凤发现,吓得“在砖地上咕咚咕咚碰的头山响”,王伯沆起初认为“砖地”二字不够合理:“此是内室里间门旁,不应还是砖地。以其声考之,当以‘地板’二字为妥。”后来他到北京见到实物,改变了这一看法:“前批误了。余入都后,方知自宫禁至民居,内室皆系砖地,不似江南用地板也。”(以上六十七回眉批)为此他删去了前一条批语。如果不保留前一条批语的话,对王伯沆这一认识的改变就不容易了解了。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王伯沆批校《红楼梦》所使用底本的情况:
 
  王伯沆批校《红楼梦》所用底本的主体部分为清双清仙馆本,共
120回,120卷,分装24册。正文半叶10行,行22字。每卷卷首题“红楼梦卷×”、“洞庭王希廉雪香评”,卷后有评,卷末题“红楼梦卷×终”。版心题“红楼梦”、“第×回”。其行款版式与一粟《红楼梦书录》一书所著录的清双清仙馆初刻本相同[18]。这个版本刊于清道光十二年(1832),书名为《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该本是程本系统的一个早期刊本,系据程甲本而来,但文字不尽相同。在批校过程中,王伯沆称这个本子为“改本”,因其曾经过高鹗的修改。
 
  该书第一册卷首部分缺失,所缺内容依次为:王希廉批序、程伟元原序、绣像64幅、目录、读花主人《红楼梦论赞》、红楼梦问答、大观园图说、周绮《红楼梦题词》、王希廉《红楼梦总评》、音释。
 
  有意思的是,王伯沆在补配时并没有使用原书,而是选用《增评补图石头记》本的卷首。究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这一版本在当时十分流行,比较好找。一是该本卷首的内容特别丰富。其中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更大些,因为后来王氏找到原本,补全了正文,但并没有因此更换卷首。
 
  这个《增评补图石头记》本卷首的内容包括回目、护花主人批序、读法、护花主人总评、护花主人摘误、大某山民总评、明斋主人总评、或问、读花人论赞。总目中所列的原序、题词、大观园影事十二咏、大观园图说、音释等内容则未见。这些内容基本将双清仙馆本卷首的内容涵盖进去,而且更为丰富,难怪王氏加以采用。
 
  该书为铅印本,正文半叶14行,行31字,总目后有日文校字者的署名。从内容及版式来看,该书与清光绪间上海广百宋斋铅印本相同[19],赵国璋、谈凤梁在《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一书前言中说该书为“一九Ο五年日本排印的、王希廉和姚燮合评的《增评补图石头记》(按:目录后有日文的校字者署名)”,不知何据。1905年日本排印本为东京帝国印刷株式会社刊印,系据上海广百宋斋铅印本翻印[20]。如果只是因为目录后有日文校字者署名的话,证据则嫌不足,因为上海广百宋斋铅印本也有完全相同的日文校字者署名。
 
  其他各册所缺文字,王氏则采用清双清仙馆本进行补抄。据笔者统计,各册共缺失35页[21],现将缺页分布情况列表显示如下:
 

 
 
 
  卷、回
 

缺失数量(页)
 

卷、回
 

缺失数量(页)
 

卷、回
 

缺失数量(页)

 


1
 

5
 

56
 

1
 

103
 

1

 


6
 

1
 

65
 

1
 

106
 

1

 


12
 

2
 

69
 

3
 

111
 

3

 


20
 

1
 

74
 

1
 

112
 

1

 


44
 

1
 

75
 

1
 

117
 

1

 


50
 

1
 

90
 

2
 

120
 

3

 


51
 

2
 

100
 

1
 

 
 

 

 


55
 

1
 

101
 

1
 

 
 

 

 
  缺失的数量虽然不算太多,但抄补起来也是要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的。这样,经过拼配和补抄,王伯沆拥有了一部完整的《红楼梦》,他的批校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完成的。
 
  此外,还要说明的是,除了上述的《红楼梦》批校之外,王伯沆还在有正书局本《原本红楼梦》和中华书局本《红楼梦索隐》上进行了批点,两书已被列入待出的《冬饮丛书》,不日即可公开刊布。
 

 
  大体说来,王伯沆对《红楼梦》一书的批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批点,一是校勘。
 
  王伯沆的批点主要是对《红楼梦》作品正文及王希廉、姚燮等其他批点者的批评和圈点。就批评的形式而言,其中绝大部分为眉批,只有一小部分为底批、侧批和回后批。
 
  就内容而言,这些批评包括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针对作品进行的评述,包括对《红楼梦》的思想、人物、情节、技法、语言等问题发表个人的见解。对这部分内容,后文将有较为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此不赘述。
 
  另一部分则为注释,对作品中所提及的掌故、物品、诗词、历史人物、风俗等词语进行解释。其中有不少解释王氏旁征博引,引用大量文献加以印证,由此可见批点者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阅历。比如第三回“便有荣府打发轿子并拉行李车辆伺候”一语上王氏对“轿”的来历进行溯源:“‘轿’不始于清。《史记·河渠书》:‘禹,山行即桥’,即轿也。《汉书·严助传》:‘舆轿而逾岭’,已用‘轿’字,但皆平声。自宋以后至今,遂通用去声耳。近人谓乘轿为逊清陋习,不觉一笑。因略识之。”引用《史记》、《汉书》等典籍加以说明,对读者来说,由此也长了不少见识。比如作品第五十五回,王氏对清代嫡庶分别之森严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这对理解探春的处境,贾宝玉与贾环的矛盾是很有帮助的。其他如“髻”、“刻丝”、“汝窑”、“行当”、“茅厕”、“如意”、“把柄”、“牙子”、“雕漆”、“家生”、“螺甸”、“猫儿眼”、“杩子盖”、“坐床撒帐”、“盖头”等等,也大多是这样进行解释的。自然,也有不少词语一时不知出处,难以解释,如“爬灰”、“膈肢”等,则存疑,以示慎重。
 
  更为难得的是,王氏不时以个人的亲身经历和见闻对一些词语、掌故或风俗加以说明,或指出其中的不妥之处,给读者以更亲切、更直观的感受。比如对“辣子”这个词语,王氏是这样解释的:“今南京犹有此称,言无赖也。余按《五代史·汉高祖纪》有‘此都军甚操刺’之语,注云:‘俗谓勇猛为操刺。’是‘刺’讹‘辣’也。”(第三回墨笔底批)一方面征引《五代史》对词源进行考索,一方面又根据个人的阅历进行印证。王氏出生在南京,又长期在南京生活、工作,对南京本地的语言自然十分熟悉,因此他的这一解释是可信的。再比如作品第二十三回,贾芹领到白银后,“随手拈了一块与掌平的人”,王氏就此批道:“清时用银,除五十两用元宝,零数即用碎银。自光绪初年,或用银票,或用番洋,市上碎银渐少矣。再二十年,定无人知有此事。附志于此。”可见作为亲历者的王氏是有意保存这些材料的。如今已经几个“二十年”过去了,读者对清代使用碎银的情况更不了解,有了王氏的解释,就容易理解多了。其他对“褂子”、“斗篷”、“敁敠”、“一丈青”、“送粥米”、“睡鞋”、“护身佛”等词语的解释也多是如此。
 
  由于6次批校的时间有先后,王伯沆共使用了朱、黄、绿、墨、紫5种墨色进行区别。其圈点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作品中较为精彩的段落或文句;一是批校者认为值得注意、需要对读者进行提示的地方;一是进行批评之处。其中有不少文句被批校者用不同墨色先后圈点过多次,可见他对这些地方是特别欣赏或关注的。可惜由于印刷较为困难,这部分内容只能暂付阙如了。
 
  在批点的同时,王伯沆还对《红楼梦》进行了一番较为系统、认真的校勘。其校勘主要以清双清仙馆本《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为底本,采用上海有正书局石印出版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为校本。这个校本的底本为戚蓼生序本,俗称“戚序本”,这是第一个被公开刊行的脂本系统的版本。上海有正书局先后刊印过两次:第一次是1911-1912年,共20册;第二次是1920年,共12册。其中1920年第二次的石印本系用第一次刊本剪贴之后照相缩印的,因其字号变小,由此人们称第一次刊本为大字本,后第二次刊本为小字本。小字本1927年曾再版。
 
  那么王伯沆用作校本的是那一种版本呢?赵国璋、谈凤梁认为是有正书局小字本1927年的再版本:“在王氏那个时代,脂批本出世的还不多。他看到的主要是一九二七年有正书局的小字本,在批语中称之为‘原本’。凭借这个原本,王氏对王希廉本进行了校勘。”[22]但没有说明这一判断的依据。据笔者的考察,这一判断还是有道理的。首先,从墨色来看。王氏所写的校勘记录主要使用墨笔,少量使用紫笔,未见用其他墨色。前文已经说过,王氏使用墨笔批点有两次:一次是1927年6月完成,一次是1932年除夕前两日完成。使用紫笔的批校时间则更晚。因此,从使用的墨色来看,王氏进行校勘的时间最早是在1922年初冬之后,1927年6月之前。此前,大字本、小字本皆已刊行,何以王氏不进行校勘呢?很可能他手头没有,到1927年,买到小字本的再版本后,才开始进行这一工作。其次,从王氏的藏书来看,他藏有一部有正书局的石印本,12册,而且还进行过批点[23]。这显然是小字本。因此,说王伯沆使用的校本为小字本1927年的再版本,是有道理的。
 
  有趣的是,王伯沆当初曾见过小字本的底本。在卷首《读法》的批语中他说到了这件事:“八十回本今有正书局已印行。俞恪士所藏原书抄写甚精,大本,黄绫装,余曾见之。后恪士以赠狄楚青,遂印行,但已非原稿影印矣。余得此本互读之,竟不逮百二十回本。曾以语于恪士,恪士亦谓然也。”“非原稿影印”指的是有正书局老板狄楚青在上面加了不少自己及其他人的批语。从王氏和俞恪士谈论有正书局本的情况来看,他当也见过大字本,因为俞恪士的卒年为1918年,他们谈论的时间当在1918年之前,此时小字本还未刊行。但当王氏使用朱、黄、绿笔批点《红楼梦》时,均未谈及“原本”问题。这说明他当时只是“互读之”,还未进行校勘工作。
 
  巧合的是,也正是在1927年的5月,胡适意外地得到了甲戌本。1928年2月,他撰文披露了这一重大发现,从而使《红楼梦》的研究出现了新的转机。甲戌本的发现使人们对《红楼梦》版本的认识有了根本的改观,知道在程本之外还有一个脂本系统。有了这样的认识,反观上海有正书局刊行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才意识到其底本戚序本是一个早期的抄本,也是属于脂本系统。
 
  王伯沆所作校勘记录主要使用墨笔,他使用墨笔共批校过两次:一次是1927年6月完成,一次是1932年除夕前两日完成。这样,他校勘《红楼梦》可能是从1922年年底到1927年6月之间,也可能是从1927年6月到1932年除夕前两日之间,也可能前后两次都进行了校勘。此外,王伯沆还使用紫笔写有少量校勘记录,这说明他在1938年11月15日又校勘了一次。这样算起来,批点之外,王伯沆校勘《红楼梦》可能有两到三次。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上海有正书局早就将戚序本刊印出来,但由于缺少甲戌本等脂本的参照,人们并没有认识到其重要的版本价值,只有少数学人具有可贵的学术远见,对其给予一定的重视,比如俞平伯在其《红楼梦辨》一书中对这一版本进行研究,并将其与程本进行比较;再比如鲁迅在其《中国小说史略》一书谈及《红楼梦》的部分,以戚序本为引证依据。这些都受到后人较高的评价,传为佳话。王伯沆也应算是当时少数几个有远见者之一,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他最早将脂本系统的版本和程本系统的版本进行全面、细致的校勘,并作了详细的记录,间有分析评述,这在《红楼梦》的校勘整理及研究史上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以往的研究者多关注王氏批点的内容,对其校勘之事关注不多,也没有给予应有的评价,这是稍微强调一下,希望能引起学界的注意。王氏的《红楼梦》批校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长期未能公开刊布,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被整理出版,没有及时产生应有的学术影响,这是让人感到遗憾的。
 
  总而言之,王氏对校本的选择,是颇具学术眼光的,有先见之明。他称上海有正书局的小字本为“原本”,之所以这样称呼,并非真的认为这个本子是原本,而是从其书名《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而来的,简称而已。“近坊间有八十回、自称‘原本’者,亦何可笑”(第一回批语)。从这则批语不难看出他对这个本子的认识。
 
  王伯沆依据这个校本改正了底本前八十回的许多错误或不够妥帖的地方,整理出一个较为完善的《红楼梦》读本。在校勘过程中,凡对底本的改动,大多说明依据,其中依据小字本的部分,大多标明“依原本”三字,表现出较为审慎的治学态度。据笔者统计,全书仅标明“依原本”的校勘记录就有299处;在批语中标明“原本”与底本文字差异的有200处,这样共标出底本与原本的文字差异499处。由此可见王伯沆对这个校本的重视程度,说明他对这个校本还是比较认可的,由此也不难想象其背后许多时间、精力的付出。
 
  作品正文之外,王伯沆对戚序本中原有的一些批语也颇为欣赏,不时加以征引。这些批语除有正书局老板狄楚青等人后来所加的外,多为早期批语,属于脂批。比如作品第十九回“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一语上,王氏引有脂批:“原本批云:正可留与‘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时对看。”此处所引脂批既批评了贾府生活的奢华,同时也透露了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也是第十九回,在“宝玉自去黛玉房中来看视”一语上,王氏摘录了一段评价贾宝玉的脂批:“原本此回有夹注云:‘宝玉是古今未有之一人,此书亦是古今未有之奇文。即如此回,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个黛玉可对,亦终不知此二人是何等人物’云云。真妙评也,录之。”他非常认同脂批作者对贾宝玉的评价,称其为“妙评”,由此也可看出王氏本人对贾宝玉这一人物的看法。
 
  在校勘过程中,王伯沆还有一些有趣的发现,如注文混入正文现象。比如在双清仙馆本第十三回“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一语后多出“史湘云”三字,前文并未交代,显得十分突兀。王伯沆未进行校勘前,就认为这三字不妥,用绿笔批道:“删去为妥,以前无明文也。”后来经过和有正书局小字本对勘,他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按原本,‘夫人来了’下夹注有‘伏史湘云一笔’六字,此则误入正文耳。”原来是将批点混入正文了。由此可以揭示脂本与程本之间的明显承继关系。再比如他在校勘对六十七回时,觉得戚序本这一回有问题:“原本此回由袭人入题,太缓,后半亦不逮此紧凑有气势。尤可异者,原来此回亦无只字批评,可疑也。”(六十七回侧批)这一问题问得很有水准,因为己卯本、庚辰本都缺这一回,其他本子虽存,但内容文字存在很大差异,其中就有个真伪的问题。王氏批校时并没有看到其他版本,他能通过作品的“气势”、没有“只字批评”等现象敏感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可谓眼光独具。
 
  更为难得的是,王伯沆在校勘过程中虽然重视戚序本,但他并不迷信这一版本,当初看到原书时,曾有着这样的印象:“余得此本互读之,竟不逮百二十回本。”(卷首《读法》眉批)在校勘过程中,他发现“今之印行八十回原本,仍不免错误也”(三十七回眉批)。显然,他是根据版本自身文字的优劣来下这个判断的,至于其判断是否正确,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姑且不论。但他的这种态度和方法无疑是可取的,比后来那些唯脂本是从、将程本贬得一无是处的红学家要高明得多。毕竟脂本主要以抄写的方式流传,在传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文字错讹等问题,程本在刊刻之前由高鹗作过认真的修订整理,就保存原貌而言,程本固然不如脂本,但就文字的优劣而言,则不可一概而定。因此,评价程本,也要进行多角度的考察,王伯沆的做法可以为人们思考这一问题提供启发。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在校勘过程中,有不少地方王伯沆觉得底本和校本的文字都不对,或都不够好,就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质疑,或选择正确、更为妥帖的字句。这一工作实际上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挑错,即找出作品中认为不当的文句,进行修改,其中有些是明显的疏误,如作品第二十八回“三百六十两四足龟大何首乌”一语读起来明确不通,但校本也有问题,王氏对此批道:“此疑有误。按原本,‘两’下有‘还不够’三字,无‘四足’二字,云‘龟大的何首乌’,亦似未妥。”最后他参照校本,将“四足龟”改为“还不够”,这样读起来也顺畅些。一是完善,即对一些不够妥当或不够理想的情节或文句进行修改。比如作品第十八回元妃赏赐的物品有“彩缎百匹,白银千两,御酒数瓶”等,王伯沆觉得底本所写“御酒太贵重,数瓶又太少,疑未妥”。比勘校本,感觉也不妥贴:“‘数瓶’原本作‘华筵’,亦未妥,不如删此四字。”这
最后将“御酒数瓶”四字删去。这种修改实际上带有一定的创作色彩。再比如作品第六十三回,李纨“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兴”一语中“废兴”二字,王氏觉得不够妥帖,查戚本作“废与兴”,似乎也不够好。王氏批道:“‘废兴’二字不甚合,疑误。查原本,‘废’下有‘与’字,亦似未合。”(六十三回眉批)这一看法还是颇有道理的。王氏能诗善书,文学造诣很深,他的修改对弥补原作的一些不足颇有裨益。
 
  对作品后四十回的部分,因无其他好的本子可资参校,王伯沆主要采取理校法,即根据个人对作品的理解和判断改正了原本一些字句方面的错误及不够妥帖的人物、情节。虽然所下功夫可能不如前八十回,但也有不少可称道处。
 

 
  “自有小说,无此幽奇圆妙之作,真百读不厌之文也。”(全书卷末眉批)这是王伯沆对《红楼梦》一书的整体评价,也是他愿意花费如此多时间、精力来校评此书的内在动机。与此前同类小说评点相比,王伯沆对《红楼梦》的批校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精。这里的精主要是指精当、精妙之精。王伯沆广览群书,知识渊博,有着深厚的学养,同时又具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因此其对《红楼梦》的评点,对作品思想、艺术等诸方面的分析,准确到位,不乏精彩之论,给人良多启示,在众多红学评点者中可谓独树一帜,自成一家。对此后文多有揭示,这里不再详述。
 
  一是细。批点通常随文而批,针对具体的人物、情节发表意见,具有细致入微的特点。王伯沆更是充分发挥了批点的这一特长和优势,对不少人物、情节的分析十分细致透彻。比如作品第三十四回贾宝玉挨打后,很多人前去探望,但每人的动机各有不同,王氏就此分析道:“前文钗之来,以私也;黛之来,以情也。此次凤之来,既与宝玉亲切,又讨老太太、太太好,私而公也。薛姨妈既系尊长,一味趋炎,又隐约为女儿婚姻眼线,公而实私也。若诸仆妇则以势来,不足算矣。”(三十四回眉批)对宝玉挨打之后众人纷纷问其饮食,王氏也有类似的分析:“上回宝钗云:‘要玩的、吃的,悄悄往我那里取’,是私情语;凤姐亦云:‘想什么吃,叫人往我那里取’,是管家人应有之语;薛姨妈云:‘想什么只管告诉我’,是亲威要好闹阔自尊语;太太云:‘你想什么吃,回来好送来’,是溺爱语,各各不同。若贾母‘一叠连声叫做去’,另是一种不问青红皂白口吻。”(三十五回眉批)这样的分析真是心细如发,对深入理解作品人物形象很有启发。
 
  一是博。王氏的批点涉猎面广,经史子集,各类书籍顺手拈来,同时不时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比如作品第六十八回,王熙凤为了对付尤三姐,让旺儿唆使张华告状,王氏在批点时根据清代法律,指出此事的是非曲直:“按大清律例,指腹为婚,本在禁止之列。又云:婚嫁父母主之。张华之父既有主婚之权,即有退婚之权。况又得尤氏银两,即有婚约,已与追财礼之律文相符,张华万无一定要人之理。阅者不可不知。”(六十八回眉批)明白这一点,对王熙凤利用贾府权势玩弄司法之举有着更为深切的认识。读者在为王氏渊博的学识惊叹的同时,也增长了许多见识,得到许多启发。
 
  下面根据具体的批校内容来看王伯沆对《红楼梦》这部作品及相关问题的一些认识。
 
  总体来看,王伯沆对《红楼梦》这部小说有着非常高的评价,在批语中屡屡称赞,这种赞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作品思想的肯定。前文已经提到,作品所体现的批判现实精神和出世思想深得王氏赞同,这里不再赘述。
 
  一是对作品人物塑造艺术的肯定。
 
  王伯沆对小说人物的批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作品人物的评价,一是对人物塑造艺术的探讨。以下分别介绍:
 
  就对《红楼梦》人物的评价而言,王氏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可谓爱憎分明,毫不掩饰。他对贾宝玉、林黛玉二人有着相当的理解和同情,对他们特立独行、不为流俗所理解的言行甚至是一些错误和毛病也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容。作品第二十九回有一句介绍贾宝玉的话“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王氏不喜欢其中的“下流”二字:“此二字我却不喜,删去为是。请以质之明眼人。”“又,以此二字加之宝公,全书不必作了。”尽管贾宝玉曾和袭人偷试过云雨情,尽管贾宝玉整天混在女儿队伍里,但王氏相信贾宝玉的高尚和纯真,认为他“毫无邪思,宝公真天人也”(四十四回眉批),和女孩子们的交往是“情而不淫”(五十二回眉批),反对以“下流”二字作评。当然,这不过是小说作者的正话反说式的笔法而已,未必是其真实的想法,不过由此可见王氏对贾宝玉这一人物的评价。
 
  当然他对贾宝玉、林黛玉的宽容也不是无条件的,对他们一些不适当的言行,王伯沆也是不认同,并要提出批评的。比如小说第四十一回,林黛玉戏言“当日圣乐一奏,百兽率舞,如今才一牛耳”,嘲讽、取笑刘姥姥,王氏对此颇为不满:“以牛骂老老,甚轻薄无味。”(四十一回眉批)
 
  对紫鹃、晴雯、平儿、刘姥姥、香菱、探春等人,王氏也有着较高的评价。对晴雯,王氏不仅给予肯定,而且还指出其性格中厚道的一面。比如撵走坠儿这件事,他特意指出晴雯“不说出本事,最是留人脸处,晴姑娘颇厚道”(五十二回眉批),颇有道理。他认为刘姥姥是“绝顶聪明人,又善韬晦。若以村妪目之,直是笨伯”(三十九回眉批)。这个把握还是较为准确的,明白了这一点,对刘姥姥在贾府里颇为夸张、滑稽的言行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他认为探春“正而肃”、“最为得体”、“明白深沉”,“可敬服”(以上六十回眉批),这个把握还是比较准确的。
 
  但对薛宝钗、王熙凤、王夫人、贾赦、邢夫人、袭人、薛姨妈、赵姨娘、贾环等人,王伯沆则深恶痛绝,多有批判,而且批判的力度也是相当大的,甚至达到了厌恶的程度。他认为薛宝钗“虚假,令人欲呕”(二十二回眉批)。王熙凤则“无耻已极”(四十四回眉批)。而王夫人则不仅做人糊涂,而且听信谗言,待人不公,刻薄寡恩,对金钏、晴雯的死要负主要责任,正如王氏所言:“王夫人已知彩云另有别情,亦并无一言推问,仍照常使唤,太不公允。金钏之命,固应太太论抵也。”(三十四回眉批)对贾赦,王氏多次以“禽兽”斥之,谴责其不孝顺,贪财贪色等种种不端丑行。对赵姨娘,王氏使用“下流不堪”(六十一回眉批)等语,由此可见其厌恶态度。
 
  当然,这也是不是绝对的,他也偶尔会对这些人的一些言行表示肯定。比如他偶尔会欣赏王熙凤的机灵。作品第三十八回众人赏花时,王熙凤主张“坐在河当中亭子上,岂不敞亮?看看水,眼也清亮”,王氏对她的这一提议颇为欣赏:“此种灵机,领解者少矣,不料凤姐乃能及此。”再比如作品第四十二回薛宝钗劝林黛玉不要读杂书这一段,受到王氏一定程度的认可:“此下一段虽是作者痛诋宝钗之假,然亦多见理之言,故能令黛玉心服。”(四十二回眉批)与处处对薛宝钗的严加指责相比,王氏的这一认可颇为难得。当然,这种肯定与人物的言行契合了王氏的思想和情趣有关。由此可以看出王伯沆评价人物态度的较为公允,也可以见出其思想的复杂性,他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也是存在两面性的。
 
  相比之下,王氏对贾政、贾母、贾琏、薛蟠等人的评价要更为客观、全面一些,他一方面对他们的一些言行进行肯定,一方面同时也指出他们的过失之处,点出了这些人物思想、性格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以贾政为例,他肯定了贾政为人正直、孝顺贾母的一面,同时也指出这一人物迂腐刻板,办事糊涂。他虽然对宝玉读书要求很严厉,但自己的水平却相当有限,“贾政读书,全是门面”(第十七回眉批)。而且经常办糊涂事,比如在金钏自杀,宝玉挨打一事上,“三十回金钏捱打被撵,原系因贾环、彩云奸事,贾政不问案情,糊涂已极”(三十四回眉批)。他认为贾母是害死林黛玉的元凶之一:“死黛玉者,贾母也。”(第二回眉批)当然这种过错是以对贾宝玉、林黛玉及木石之盟的态度为参照标准的。值得注意的是,对薛蟠这位蛮横霸道的公子哥形象,王氏在批评之外,还有一些好感,欣赏其豪爽的一面,称其为“血性中人”(三十四回眉批)。
 
  王氏对作品人物形象的把握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准确的,比如他对贾琏的评价:“作者形容贾琏用秘诀一字,曰‘俗’,便神情俱合矣。”(十六回眉批)结合贾琏平素的为人处世来看,用“俗”字来概括,确实比较准确。
 
  对作品中那些较为复杂难解的人物如秦可卿、贾雨村等,王伯沆也有自己独到的认识,其不少观点对我们阅读理解《红楼梦》还是颇有启发意义的。比如对秦可卿,他是这样评价的:“阅是书者,皆以‘淫’为可卿罪,余独说不然。可卿来历,已见宝玉梦中。警幻又云受荣、宁二公之托,先导以情欲之事,使归于正,则可卿之至贾府,是当机而来,非无因而来也。唐时有锁骨菩萨现淫女身而说法。又《西厢》云:‘我是散相思的五瘟使。’岂得以世俗贞淫论可卿哉?观有‘心愿未了’四字,明系入世说法,一片慈心,故有‘后悔无益’之警惕也。盲人且大着眼一看。”(十三回眉批)显然,他反对那种仅将秦可卿视为淫妇的简单化做法。尽管读者未必同意秦可卿这一人物的设置是为了“入世说法,一片慈心”,但也必须承认,王伯沆点出了秦可卿善于持家、为家族谋划的一面,这也是人们容易忽略或难以理解的一面。作品第十三回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这段描写应当是有深意的,决非泛泛之笔,正如王氏所说的,“是当机而来,非无因而来”。王氏强调秦可卿非淫的一面,有助于把握这一人物的复杂性,探究作者设计这一人物的深层动因。
 
  再比如对贾雨村,王伯沆点出这一人物形象不堪、龌龊的一面,同时也点出其代作者立言的一面,注意到这一人物形象所承担的叙述功能,这样就解决了贾雨村这一人物形象的矛盾。应该说,这样的认识还是比较合理,可以接受的。
 
  在作品塑造人物的艺术技巧方面,王氏也多有注意。以对小红的描写为例。小红本是怡红院的小丫环,并非主要人物,作品对其描写的篇幅有限,但就是这不多的篇幅,却显示出高超的艺术水准。就王氏的批点来看,这种高超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对小红这一人物外貌的描写,王氏就此批道:“第廿四回宝公评小红,容长脸儿,细巧身材,十分俏丽甜净,只可想象而已。自前回言小红过翠烟桥,方写出小红俏丽之影。本回言小红至沁芳亭,方写出小红甜净之心,又言小红至蜂腰桥,并写出小红细巧身材之体态。陈王八斗之才,江郎生花之笔,作者岂非兼有之耶?”(二十六回眉批)对一个人物的相貌并不是一次写足,而是分多次从不同角度来写,这样保持了叙事的张力,给读者以很大的想象空间和吸引力,确实很高明,王氏的称赏是很有道理的。
 
  其次是衬托手法的运用。王氏对此批道:“怡红院中第二等丫头尚如此,其第一等之美可知。”“以小红之美好,屈为此等差使,可叹也。然此事使美好之小红为之,可知怡红院中上等丫头无一非绝艳矣。”(以上二十七回眉批)以小红如此之美貌,尚且被秋纹骂成“你也拿那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由此不难想见怡红院的那些大丫环们该是何等美貌。描写小红的美貌,同时又从侧面衬托出秋纹、麝月等人的过人容貌,这种陪衬手法,由此及彼,可谓一举两得。王氏拈出这一点,还是很有艺术眼光的,对读者也颇有启发。
 
  一是对作品艺术手法的欣赏。
 
  王氏艺术感知敏锐、学养深厚,对《红楼梦》中许多精妙、传神的艺术手法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不时拈出,予以肯定和分析。由于涉及的问题比较多,限于篇幅,这里选择几个较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简要的介绍:
 
  比如他指出《红楼梦》在叙事描写时对诗歌意境的化用。中国古代通俗小说主要由民间说书发展而来,长于以动作、语言刻画人物,在叙事、描写方面多有粗线条,不够细腻,且多说书套语。而在此方面,中国古代的诗词有着十分丰富的积累。《红楼梦》在叙事描写时,有意化用诗词中的意境,丰富了通俗小说的表现手法,这是《红楼梦》的一大创新。王伯沆有着丰富的诗词创作阅历,因此很敏锐地看出了这一问题。比如对作品第十三回“这日夜间,正和平儿灯下拥炉倦绣,早命浓熏绣被,二人睡下,屈指算行程,该到何处”这段描写,王氏批道:“运诗词意入白话,妍绝。”应该说王氏的把握还是颇为准确的。本来很普通的一件生活琐事,化用了诗词的意境之后,内涵丰富,充满情趣。
 
  比如在作品第二十五回“只见西南角上游廊下栏杆旁,有一个人倚在那里”一语上,王氏批道:“从杜诗‘微风倚少儿’,‘日暮倚修竹’得来,妙,妙。”
在其后“却为一株海棠花所遮,看不真切”一语后,王氏又批道:“越不真切越好,正是‘隔花人远天涯近’,解人亦难索也。”根据王氏的提示,细细体味这段描写,确实能感受到这种平淡描写中的隐隐诗意。《红楼梦》一方面从一些前人诗句中化用意境,另一方面也自创诗意,比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湘云醉卧、龄官画蔷等描写,都写得富有诗情画意。王氏对此是十分欣赏的,比如他对龄官画蔷这段描写是这样评价的:“‘画蔷’一小事耳,篇中曲折写之,无一语不工,无一字不切,有离合,有韵致,洋洋洒洒,八九百言,真是一棘刺刻七十二狝猴手段。”(第三十回眉批)
 
  化用诗歌意境于叙事描写之外,《红楼梦》对前代小说的笔法和技巧也多有学习和借鉴,王氏很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比如他指出作品第二十四回对倪二这一市井人物的描写系从《水浒传》学来:“写倪二泼皮,全用《水浒传》,无毛大虫牛二写法。”这个分析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倪二市井习气描写的笔法、风格与《水浒传》颇为相似,不过王氏同时又指出,这个倪二与《水浒传》中的牛二不同,倪二是个“爽快人”,“犹有守望相助之古谊”,而牛二则纯粹一个危害乡邻的泼皮无赖。再比如贾赦抢夺石呆子扇子一段故事,王氏认为“似脱胎《聊斋·石清虚》中段”(四十八回底批);贾琏勾引尤二姐一节,王氏认为“似从《聊斋志异·王桂庵传》脱胎”(六十四回眉批);薛蟠挑逗宝蟾,王氏认为“正从《聊斋·白于玉传》中化出”(八十回眉批)。从两者情节的相似性来看,此说有一定的道理。王氏不知不觉还拈出一个很有趣、也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那就是《红楼梦》与《聊斋志异》之间的承继关系。
 
  《红楼梦》一书所写,大多为日常生活,不外衣食住行、柴米油盐之类的生活琐事,与《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不断变化、充满悬念的传奇故事相比,显得有些单调和平淡,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重复的故事和场景,因此如何避免故事、场景的雷同,同中求变,这也是对作者的一个考验。在此方面,曹雪芹下了很大功夫,也进行了不少艺术上的创新。王伯沆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点,在其批点中多有揭示。比如筵宴欢聚的场景在《红楼梦》中出现过多次,但每次的写法都不同,同中写异,这是作者常用的一种笔法。比如对作品第三十一回筵席场面的描写,王氏有着这样的评价:“小说家凡叙筵宴无叙大众冷淡者,此是作者翻新处,而情事尤前后一线。”这种冷淡场面的描写既是作者的“翻新”,也为后面故事的展开奠定了情感基调。再比如第四十六回鸳鸯与平儿、袭人、宝玉等人诉说、商量贾赦强娶之事,情节虽有重复,但文笔不断变化,正如王氏所批:“此下一大段,仍就前段文重叙一回,妙在无一复笔。如画山水,愈皴愈厚,愈钩勒愈瘦绉。又如水月镜花,非一非异,各有精采。在文家唯《左传》、《国策》、《史记》有此绝技,不图于小说中见之,看官切勿草草。”(四十六回眉批)稳中求变,特犯不犯,这正是《红楼梦》见功力处,王氏专门拈出这一点讨论,还是颇具眼光的。
 
  王伯沆对《红楼梦》中一些传神、细致的琐事、细节描写也有很高的评价。在作品中,许多生活小事看起来平淡无奇,但经过作者妙笔生花,写得惊心动魄,波澜横生。比如第九回茗烟闹学堂的描写就是如此,王氏对此批道:“自五霸、七雄以至今,所有战史,此数语可为总论。作者手眼令我舌挢心折。不过众顽童一闹而已。”(第七回眉批)评价非常之高,他确实也点出了《红楼梦》在艺术上的精妙之处。在后文赵姨娘与芳官、藕官等的打闹部分,王氏还特意将其与闹书房这段故事进行对比:“第九回闹书房,茗烟、墨雨、扫红、锄药四人,此回也是四人。第九回闹有器械,如毛竹板、门闩、马鞭子,此回皆徒手。第九回打金荣打得有声势,此回困赵姨困得有方法。若袭人之手拦口劝,则宛然贾瑞也。”这种对比还是很有意思的,可以看出作者手法之多变、之灵活。
 
  再比如作品第四十三回贾宝玉祭奠金钏前换衣服的那段描写,王氏很是称道:“一路写去,至‘玉钏垂泪’,不见‘金钏’二字,而情事如绘,真白描第一手。”由于作品所写大多为日常生活琐事,如果平铺直叙,就成了流水帐,缺乏可读性,索然乏味;只有静处写闹、小处见大,平凡处写出不俗,才能保持叙事的张力,吸引读者。
 
  对作品笔法、技巧的揭示是王氏评批的重点,除上面所揭示者外,尚有“断续无迹”等,也都很值得注意。此外他对《红楼梦》结构的贯通、呼应和完整特别欣赏,经常拈出前后人物、事件之间的关联。他还对作品叙事行文的变化手法进行揭示,认为作品善于调节节奏,注意动静、冷热的调整。等等,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鉴赏之外,王伯沆还对作品相关内容进行考索,这些考索对深入理解作品是有帮助的,也是较为有趣的。
 
  在这些考索中,王氏对作品的故事时间用力最多。由于他读书很细,思考较深,不仅在批校过程中对故事时间进行了一番全面、细致的梳理,而且还发现了一些作品的疏失之处。尽管故事时间是虚构的,但前后应该保持内在的、逻辑上的一致,否则会前后矛盾,让人感到别扭。比如作品第十一回,前文刚说“天气又凉爽,满园的菊花盛开”,随后就说贾母“晚上看见宝兄弟吃桃儿,他老人家又嘴馋了,吃了有大半个”。对此王氏批道:“已开菊花,犹吃桃儿,似与时令不合。或云肥城桃至秋九月始熟。余笑曰,不知是否。”作品此处对时令的描写确实不符合人们通常的生活体验,以贾府之富贵,也许此时能吃到桃子,作者如能交代一句,就不会让读者生疑了。
 
  再如下面一段批语:“此小说,亦不必过于稽考年月。若以矛盾言之,第九回上学,尚是庚戌初春,有闹书房事。何以第十回金氏来找可卿,可卿已病两月乎?第十一回凤姐看病系秋间,遇贾瑞。十二回贾瑞之病又云‘不上一年,都添全了’。计其服药之多,亦非半年不可。而十三回秦氏之丧种种事实,竟似在本年十二月一月以内,亦殊未妥也。”(十四回眉批)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王氏明确指出,《红楼梦》是小说作品,不能像阅读历史著作那样“稽考年月”;一是他又挑出作品在故事时间上的许多矛盾之处,认为虽然是虚构小说,但内在的逻辑关系还是需要的,要保持前后时间上的一致。王氏的看法还是颇有见地,可以接受的。
 
  对作品中所写女性是否小脚问题的考索也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对这一话题,研究者们曾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尽管意见还不统一,但王氏的看法可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众所周知,有清一代,满族女性是不裹足的,而汉族女性通常都是裹小脚的。因此,《红楼梦》中众女性是否裹小脚与其民族归属有着直接的关系。王氏的判断正是由此入手的,并根据作品的一些具体描写进行分析。在他看来,赵姨娘、袭人、尤二姐、尤三姐以及很多丫环是裹小脚的。比如在作品第二十五回,他根据“赵姨娘正粘鞋呢,马道婆见炕上堆着些零星绸缎”一语做出这样的判断:“赵姨分明汉人,所粘必是弓履。”“或问何故,余曰:自来闺阁女红,从未见有自绣大鞋者。又,原本有‘零碎绸缎湾角’句可证也。”其根据有二:一是赵姨娘是汉人,自然裹脚;一是“自来闺阁女红,从未见有自绣大鞋者”。可惜他没有说出赵姨娘为汉人的具体依据,否则说服力会更强。他对袭人小脚判定的思路也是如此:“袭为汉人,断无大脚之理。”(第三十二回底批)至于王熙凤,他认为则为系大脚,理由是“第二回凤姐自幼假充男儿教养,其为大脚无疑”(四十四回眉批),“抓着撕打,亦唯大脚女人方有此力量气势”(四十四回底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还不够充分。对作品中的女性核心人物“金陵十二钗”,王氏认为“十二钗本南产,必不尽大脚”(五十四回眉批)。这里又提出地域的因素,可见王氏在判断作品女性是否小脚问题上,参照多种因素,并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立论。其结论未必是定位,但颇具启发意义。
 
  还有一些考索属于挑错,即主要针对作品中一些不尽合情理的人物、情节进行质疑、辨析。比如作品第十五回宝玉对秦钟说:“你别弄鬼,那一日在老太太房里,一个人没有,你搂着他作什么?”王氏认为“老太太”三字有问题:“此三字未妥。秦钟即来,当在可卿处;智能即来,当在管家仆妇处。且贾母房中尤不应一人没有,而仅有此二人者。即偶有一人没有时,宝公亦决不至。故余谓他处皆可,此处则甚不妥也。”这个质疑是很有道理的,且不说贾母房间里平日不大可能没有人。如果没有人,秦钟、智能也不会去那里。即使没有人,秦钟、智能在那里,他们也未必敢在这个地方做如此越轨之事。如果较真的话,作品此处确实不够严密。当然也不排除贾宝玉信口乱说、吓唬秦钟的可能性。
 
  再比如贾琮这个人物,不时在《红楼梦》中出现,但作者又交代不明,以致面目模糊。在作品第二十四回“只见贾琮来问宝玉好”一语上,王氏批道:“贾琮自十三回吊可卿之丧以后,并未管一事,此处来得无根。按下文语气,又似甚近之侄,而本书不多道及,何也?又,十三回吊丧序次,‘玉’字辈以琮为首;五十三回祭宗祠即本回壬子除夕,琮亦次琏献帛,似已能助祭矣,何以此处说成顽孩一班?似未细妥。”在作品第五十八回,他再次批道:“琮系谁之子,竟无考查。自十三回秦氏之丧,五十三回祭宗祠家宴,及此次清明祭柩,皆与琏、环等相次,又似非远族,疑有脱漏也。”(五十八回底批)确实如此,贾氏宗族子弟如贾芸、贾蔷、贾芹等,虽然着墨不多,但都写得十分传神,相比之下,贾琮这个人物似乎更重要,但作者的安排确实不够精细,王氏的质疑是很有说服力的。类似的问题王氏在批点过程中还拈出了不少,如第三十二回“你还记得十年前”一语的年数问题等,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有些挑错,则针对作品的艺术风格而来,比如在作品第七十五回“果然贾珍煮了一口猪,烧了一腔羊”一段文字上,王氏有批语:“此语似《水浒》,本书不应有此率笔。”(七十五回眉批)他认为这一写法与《水浒传》相似,与《红楼梦》的人身份物、风格不合,属于“率笔”。是否真是如此姑且不论,由此也可看出,王氏虽然十分欣赏《红楼梦》的文笔,但这种欣赏是冷静、客观的,对其中一些他觉得不够允妥的地方,照样指出来。
 
  王伯沆在批校《红楼梦》的过程中,还根据个人的见闻披露了一些颇有价值的红学史料。比如有关戚序本抄本的消息,比如有关红楼梦真本的介绍。前者上文已有介绍,这里重点介绍后者。在第三回“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一语上,王氏写有两条值得注意的眉批,一为“又似拾煤渣时光景”,一为“濮青老云:都中《痴人说梦》云,宝玉系娶湘云,后贫苦。据此一语,知非臆说也。”依据这一传闻,他对作品第三十一回目“撕扇子作千金一笑贾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作出了这样的判断:“相传宝玉系娶湘云,故目有‘白首双星’字。今文已改换,此其原目,偶未改耳。”在作品第四十九回,他又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痴人说梦》的相关情况:“濮青士先生云:曾在京师见《痴人说梦》一书,颇多本书异事。如宝玉所娶系湘云,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云云。今按三十一回目已可疑。原本十九回又有夹注云:宝玉自幼娇贵,可与后来‘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此回下文又有‘一群花子’之语。《说梦》之说,未为无因也。”六十二回有关醒酒石的描写,又引出了王氏对这一话题的兴趣:“此石在全书中仅见,乃亦衔在口内,与宝公生时之玉相似,殊不可解。曾闻一老辈言,宝公实娶湘云,晚年贫极,夫妇在都中拾煤球为活,云云。今三十一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语,此说不为无因。再拈此义,似亦一证据也。”(六十二回眉批)对作品第三十一回回目中的“白首双星”一语,研究者有着不同的解读,王氏依据有关旧时真本的传闻,认为这是作者修改作品未尽留下的,可备一说,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些启发。对濮青士转述的《痴人说梦》一书的记载,王氏是倾向于相信的。至于这个与现存版本情节不同、与脂砚斋等人所述颇异的本子到底是出于曹雪芹之手,还是一种《红楼梦》的续书,研究者还有不同的看法。但不管怎样,王伯沆提供的这些学术信息还是值得关注的。
 
  此外,王伯沆对后四十回作者及内容的评价也是值得注意的。王伯沆显然相信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他在卷首《读法》的批语中说得很明确:“此书四十回,确系高兰墅先生所增,见张船山《诗》注。高与船山相友,此言必不妄。”在第一回的批语中也说:“八十回后又兰墅之所续。”在第一回的回后批中又进行强调:“四十回稿本,必为兰墅所补出。”但他并没有像后来的红学家那样放马后炮,将其与前八十回截然分开,刻意强调两者之间的差异,对高鹗、程伟元大加讨伐,而是客观、公允地进行评价。这种态度和学风是值得后学者认真学习的。
 
  在评校过程中,王伯沆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作为一个艺术整体来看待,就像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所做的那样。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改本既无大异,但字句齐整耳。”(第一回回后批)这里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他意识到,不仅后四十回为高鹗所增,就是前八十回也经过其修订。在程本刊印之前,高鹗对全书作了一番修订工作,这样,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在人物情节及艺术风格上保持一致性,将其当作一个艺术整体进行品评,有其合理性。一是他对后四十回的评价比较高,既没有觉得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有“大异”,也没有感到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的艺术落差,就像后来一些红学家所说的那样。基于这两个认识,王伯沆在批校时,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当作一本书来对待,这是无可厚非的。
 
  在进行具体品评时,王氏指出了后四十回在艺术上的一些精妙之处。比如他认为八十一回有关四美钓鱼的描写“无一复笔,精细之至”(八十一回眉批)。对八十二回林黛玉惊梦这段描写,他的评价则更高:“全是一缕心精,蟠天际地,自有小说,未有此作,读之不觉五体投地也。”(八十二回眉批)类似肯定、赞美性的批语还有不少,这代表了王氏的基本取向,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不知那些将后四十回文字贬得一文不值的研究者们在读过这些批语之后,当作何感想。
 
  同时,王氏也指出了后四十回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在作品第一百十四回,贾政与甄应嘉谈话时,都称自己的儿子为“小犬”。王伯沆认为这个称呼不妥:“‘小犬’二字甚俗,非本书所应有。”(一百十四回眉批)不妥的原因是这一称呼“甚俗”,和全书的风格不够一致。同一回中,王氏觉得“也不暇问及那包勇的得妥”一语中的“得妥”二字用得不好:“‘得妥’二字必误。”(一百十四回眉批)
 
  需要说明的是,王伯沆对后四十回给予了较为客观、公允的评价,将其与前八十回同等看待,但并不意味着他对两者完全没有区别。实际上,这种区别还是有的,从批语的数量上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后四十回每回批语的数量明显要少于前八十回各回,应该说数量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此外,他对后四十回褒扬的力度也明显比如前八十回,只要读读相关批语,是可以感受到这一点的。
 
  王伯沆的批校除了针对作品正文外,还对此前一些评点家的评点进行批评,其中涉及最多的是王希廉的评点。总的来看,他对此前评点家们的评点是不大满意的,自然最不满意的是王希廉,在批校过程中,对其观点多有批评,经常使用“梦话”、“谬论”、“笨语”、“胡扯”、“支离”等词语,而且不少地方言辞相当激烈,比如称其“心、眼、口俱秽,此是下流人语”(第十回眉批)。这种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观点的差异。比如王伯沆喜欢林黛玉,讨厌薛宝钗,立场十分鲜明,而王希廉的观点较为持平,对林、薛二人都有较多的肯定,也会指出两人之失。因此,凡王希廉肯定薛宝钗、批评林黛玉之处,王伯沆自然会进行反驳。一是理解的不同。王伯沆认为王希廉对作品的不少理解是错误的,没有读懂。
 
  不过王伯沆对王希廉的评点也并非全部否定,在有些问题上,他对王希廉的观点也有一定程度的认可。比如认为《护花主人批序》“甚通”。偶尔也对王希廉的批语给予赞赏,比如作品第四十六回,王希廉认为“探春劝贾母,开脱王夫人;凤姐派贾母不是。一个劝得有理,一个派得有趣,真是善于劝解者”,王伯沆对这一批语颇为赞赏:“雪翁此评极佳。”(四十六回眉批)不过这样的赞赏是非常少见的。
 
  王希廉之外,王伯沆对其他评点家也不尽满意,比如张新之在《读法》中提出:“《石头记》乃演性理之书,祖《大学》而宗《中庸》。”尽管王氏被人称作“王四书”,他仍认为这一观点“太腐”(卷首《读法》眉批),其态度应该说还是较为客观的。相比之下,王伯沆对大某山民姚燮的评点特别是有关《红楼梦》故事时间的推断较为欣赏,不时征引。比如第三回“等过了残冬,春天再与他们收拾房屋”一语上王氏有眉批:“姚燮大梅山民曰,查黛玉入荣府,系已酉年秋晚冬初事。余按上文凤姐已穿银鼠褂及等过残冬之语,知其可据也。”这里对故事时间的判断采取了姚燮的看法。
 

 
  王氏对《红楼梦》一书的见解不乏真知灼见,对读者的阅读欣赏颇多启发,但也不可讳言的是,由于受到时代及个人的一些局限,其中也不无可议之处,这是必须给予正视的。就笔者个人所见,有如下数端是需要进行辨析和讨论的:
 
  一是对索隐式研究态度的游移。
 
  从整体上来看,王伯沆主张从文学的角度来阅读和理解《红楼梦》,他说自己“最不喜索隐”,认为这是一部具有虚构、想象成分的小说作品,“作小说看,便有味;若作史科看,便索然矣”,明确否定索隐式研究,并指出这一研究方式的错误所在:“此由胸中先有诸人,故稍说则引以证之,稍异则云反笔,似此何书不能索隐耶?”[24]
 
  在评批过程中,他又多次谈到这一问题。在第一回的回后批中,他说得很明确:“此书只可作小说看,不可依近人作史料看也。”在作品第一百二十回及全书卷末,他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作者已云真事隐去,则此书只宜作小说文字看,不必作隐事实录看矣。”(一百二十回眉批)“作者已自云:‘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而阅者必求所以附会之,岂非笨伯。”(全书卷末眉批)在批点过程中,他大体上也这样做过。比如在第一回“只是朝代年纪,失落无考”后批道:“既云朝代无考,宜其愈索愈隐矣。”对作品的这一提示表示尊重和理解。
 
  但值得注意的是,王氏对待索隐式研究的反对态度并不坚决,在这一问题上他出现了反复和游移,这表现在他一方面反对索隐式研究,“可笑近日乃有许多索隐、考证,全不知其游戏笔墨者,何耶?”(一百二十回眉批)另一方面又对一些人物、情节采用索隐式的解读,可谓自相矛盾。需要说明的是,其中有不少索隐式批语是用紫笔写的,时间约在1932年至1938年间。比如第一回中对“故曰‘甄士隐’云云”一语的批语:“此必明季遗民,兴起原文。”对“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等语的批语:“此必甲乙之际有以女子殉国者,故云。”第二回在“这政老爷的夫人王氏”一语上有眉批:“贾赦娶邢氏,贾政娶王氏。《索隐》云此影‘摄行政王’,最为的确。”这里所说的“《索隐》”是指王梦阮、沈瓶庵所写的《红楼梦索隐》一书,它是索隐派的代表作。在该书在第二回“长名贾赦,次名贾政”后,他索隐道:“点明‘摄政’二字。”[25]此外还有一些系墨笔所写的批语,比如作品五十二回对真真国女子诗的解释:“‘朱楼’影明,‘水国’影清,‘岛云’句疑谓朱成公在台湾。‘岚气’句疑指吴三桂入湘。五句疑谓江山依旧。六句疑谓忧乐不同。未二句感时怀古,说出心事。疑国初有藩属思故明者,故下文有‘竟比我们中国人还强’之语。”这与蔡元培等人的观点基本是一个路数,类似的索隐式批语还有不少。
 
  需要指出的是,王氏在写下这些批语时,距胡适与蔡元培围绕索隐和考证进行的论争已有好几年的时间,当时新红学取得胜利,为学界普遍认可。王伯沆此时仍取王梦阮、沈瓶庵的索隐而弃胡适的考证,可见其治学中较为守旧的一面。王氏尽管对《红楼梦索隐》一书曾提出过激烈的批评,说自己“最不喜《索隐》”[26],不同意该书索隐的不少结论,在批点时多有提及,但他与该书的思路方法则是暗合的。
 
  对索隐式研究肯定与否定这两种态度的批语都出自王伯沆的笔下,且着墨甚多,这反映了其内心深处的矛盾,彼此都难以割舍,因此说他对索隐式研究持有一种较为游移的态度。如下一条批语颇能反映他的这种矛盾心理:“此书本影国初宫廷琐事,然既云‘真事隐去’,只作小说观可也。万勿为近人说所误,一齐堕入鬼道。”(第一回眉批)一方面认为《红楼梦》“影国初宫廷琐事”,一方面又希望把该书“作小说观”,这两种完全不同的阅读、研究方法是很难协调在一起的,王氏力图进行调和,但只能是顾此失彼。
 
  他对考证派的看法也是值得注意的。他一方面吸收了考证派的一些成果,但同时又持疏远态度。
 
  一是对作品一些人物的评价过于情绪化,不够公允。
 
  王伯沆对《红楼梦》中的一些人物如薛宝钗、袭人等人过于厌恶,几乎达到逢其必反的程度。由于态度过于激烈和极端,让读者难以接受,而且也影响了对作品解读的准确性和深度。比如对薛宝钗,王氏将其作为一位品德低下、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来看待,似乎她的一言一行皆有着不可告人的丑恶目的,“真下作不堪”、“可鄙之极”、“可恨已极”(以上皆五十六回眉批),别人的一言一行似乎也都是针对她而发的,过于强调她和林黛玉等人之间的矛盾,这正如其本人所说的:“我则独恶钗,于其一切证之也。”(四十回眉批)为了证明这一看法,王氏不惜对作品中的一些情节进行曲解。比如林黛玉与史湘云两人的联诗,本来是一个较为单纯的事件,没有太多的动机和意图,却被王氏解读为对薛宝钗的讨伐,可谓求之过深,这种过度阐释的做法与王氏曾批评过的索隐式研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不仅如此,他对作品中一些有关薛宝钗较为正面的描写和用词也表示不满。比如对五十六回回目“贤宝钗小惠全大体”,王氏是这样评价的:“‘全大体’三字,我最不喜”,理由是“今钗乃以此为老妈进益,又称为“分内应当”,真可谓不知大体矣,贤在何处?”(以上五十六回眉批)如果按照对薛宝钗的这种苛求标准来评价作品中的其他人物,大概都一无可取之处,可见王氏在评价他喜欢和厌恶的人物时,采用的标准有严、宽之别,应该说这是有失公允的。另外,从作品的实际描写来看,薛宝钗并非与林黛玉水火不相容,过于强调两者的对立关系,扬一个贬一个,这样对人物性格和关系的理解也是存在偏差的。
 
  再比如对袭人的评价,也存在不够公允之处。王氏之所以不喜欢袭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觉得她和薛宝钗相似,城府太深,心机太重,为人处世圆滑,常进谗言,人品有问题;一是她后来嫁给了蒋玉菡,即王氏所说的“二心之臣、再醮之妇”(第三回眉批)、“负恩再嫁”(一百二十回眉批)。前一个原因可谓见仁见智,但后一个原因则颇有可议之处。以再嫁而抨击袭人,指责其不贞洁、不忠诚,这对袭人未免有些苛求,因为他没有充分考虑到袭人的身份、地位及再嫁的背景和原因,似乎袭人只有像鸳鸯那样自杀才算贞洁、节烈。这对现代人来说,恐怕是难以认同的。
 
  作品人物之外,王伯沆对批点家王希廉的评价也是如此,过于情绪化,有失公允。在批校作品正文的同时,王伯沆还针对王希廉的批语进行了评批。总的来看,由于观点、立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他对王希廉的批语是不满意的,多次进行批评。这本属正常,但情绪过于激动,言辞过于激烈,乃至达到漫骂的程度,比如说王希廉的批语为“狗屁之至”(一百十九回眉批)之类,这就感觉有些不妥、有失风度了。
 
  在品评作品时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爱憎分明,这样可以展现自己的个性,但感情的表达也是需要分寸的。在这一点上,王氏的做法有不尽妥当之处。这是需要指出来的。
 
  此外,王伯沆在解释词语时,进行溯源的思路也是值得商榷的。在批校过程中,他经常引证古代典籍,对一些词语进行溯源,以证明《红楼梦》中的词语大多有来历,并非妄用,“提出须知口头语亦有本”(七十一回眉批),由此以见作者曹雪芹学识之渊博。这固然是对《红楼梦》的一种褒扬,但未必都合乎实际,有求之过深之嫌。因为《红楼梦》属白话小说作品,不像诗词创作那样使用掌故。再者,书中有不少词语属口语词,一直在广泛使用,作者未必是从古籍中学来的。比如在第二回“谁知他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雨村身边,只一年便生一子”一语上,王氏眉批引廖莹中《江行杂录》一段记载作为“身边”一词的使用依据:“京都中下之户,生女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拆洗人,以厨娘最为下色云云。‘身边’二字,疑作者本此。”且不说《江行杂录》所载“身边”一词并非最早,这么一个普通、常用的词语,作者创作时随手拈来,不大可能费那么大功夫去翻古籍,显然王氏求之过深了。这样的地方还有不少,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再者,王氏在解释一些民俗、掌故时,喜欢结合个人的见闻予以说明,这固然是个不错的做法,值得肯定。但问题在于,个人的见闻毕竟有限,对那些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不可轻易否定。比如作品第六十一回,在“通共留下这几个,预备菜上的浇头”一语上,王氏有批语:“以鸡蛋作浇头,未之见,亦未之闻。此一句当删去。”王氏没有吃过以鸡蛋为浇头的饭,“未之见”,但并不等于没有这种做法,在笔者的家乡,这种浇头很是常见。因此王氏“此一句当删去”的做法未免有些武断。
 

 
  从1914年到1938年,在王伯沆精心批校《红楼梦》的这20多年间,中国学术正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的重要转型。具体到《红楼梦》研究来说,这20多年间,正是从旧红学到新红学的转型期,由胡适等人开创的新红学通过与旧红学的辩论,取得了主流地位,红学研究无论是研究对象、治学方法还是表述方式,都发生了一系列根本的转变。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似乎还没有一部著作的撰写能有如此大的时间跨度,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说,王伯沆的《红楼梦》研究便具有一种标志和象征意义。在批校过程中,他的潜在对话对象既有王梦阮、沈瓶庵和他们合写的《红楼梦索隐》,也有胡适和他撰写的《红楼梦考证》,将这些著述和王氏的批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一点。探讨20世纪的《红楼梦》研究历程,王伯沆的批校无疑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参照和探讨对象。
 
  通过这种比较可以看出,王伯沆的《红楼梦》研究可谓既新既旧,也可以说是非新非旧,带有杂糅和过渡的时代特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王伯沆是在旧式教育制度下成长起来的最后一批学人,在他身上有许多传统学术的深深烙印,从其对索隐式研究的兴趣,对考证派研究的质疑,从其述而不作、以批校来表达学术见解的方式等方面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但另一方面,他又参与并见证了新式高等教育及学术制度的创建,毕竟他在现代高等学府执教多年,因而在其身上也体现出一些新的东西,从他对索隐式研究的批评,对考证派研究成果的部分接受等可以看出这一点。两者看似相互矛盾,但又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这也是这一时期中国学人存在的一个共性。王伯沆之外,在王国维、吴梅、黄侃等人身上也都较为明显地体现出这一特点。
 
  无论是从学术史的角度还是从其研究红学的成就本身,王伯沆的《红楼梦》批校都有许多可说之处。因此我们对他的评价要采用如下两种视角:
 
  一是将其放在20世纪红学史这个大背景下进行观照,以确定其历史地位。以今天的标准来要求前人,这是不公正的,毕竟现代《红楼梦》研究已有近百年的积累,我们比前人有着更好的研究环境和条件。
 
  一是对其自身的学术内涵进行探讨,从中挖掘一些具有共性的、对现代人提供启发的东西。对待王伯沆如此,对待其他前辈学人也都应如此。
 
  从上述这两个方面来看,王伯沆的《红楼梦》研究都是有价值的。他既是传统红学的终结者,同时也是现代红学研究的先驱者。前者表现在他以评点这种传统的方式来表达其红学见解,后者表现在,早在新红学创建之前,他既以治经史的功夫来精心批校《红楼梦》,并且第一个将脂本系统的版本与程本系统的版本进行全面校勘,这在20世纪红学研究史上无疑是应该浓笔重彩写上一笔的。就其本身的批校来看,无论是探讨《红楼梦》的思想还是艺术,不乏精彩见解,并提供了一些重要史料。虽然如今距其批校《红楼梦》已有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但它的很多内容并没有过时,仍是研究《红楼梦》的重要参考文献,从一些研究者的不时征引及评述可以看出这一点,尽管相关研究直到目前还很不够[27]。
 
  在王伯沆这位前辈学者身上,还有许多值得探讨、学习的东西。笔者这篇小文不过是抛砖引玉,期待更多的学人来关注这一话题。
 
注释:
  [1] 转引自周本淳《王伯沆先生传略》,《文教资料简报》1982年第3、4期合刊。
 
  [2] 《国民政府令》1945年8月18日处字106号,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3] 《国民政府令》1945年8月18日处字106号,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4] 《通志馆致市政府公函》青字第26号公函,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5] 王焕镳《本师冬饮先生行述》,《文教资料》1982年第3、4期合刊。
 
  [6] 此数字据张敏文《〈王伯沆先生借存书目〉概述》(上),《文教资料》1994年第4期。
 
  [7] 钱堃新《冬饮先生行述》,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8] 王焕镳《本师冬饮先生行述》,《文教资料》1982年第3、4期合刊。
 
  [9] 王焕镳《本师冬饮先生行述》,《文教资料》1982年第3、4期合刊。
 
  [10] 该丛书具体情况参见王伯沆先生圈点手批本《红楼梦》出版前言及书后《冬饮丛书书目》,广陵书社2003年版。
 
  [11] 万晴川《太谷学派与〈红楼梦〉》,《红楼梦学刊》2007年第3期。
 
  [12] 张敏文《〈王伯沆先生借存书目〉概述》(上、下),《文教资料》1994年第4、5期。
 
  [13] 王伯沆《冬饮庐藏书题记》之《红楼梦索隐》,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14] 以上见《王伯沆〈儒林外史〉批语》,《文教资料》1985年第5期。本文对王伯沆《儒林外史》批点的介绍主要参考该文。
 
  [15] 王伯沆先生圈点手批本《红楼梦》出版前言,广陵书社2003年版。
 
  [16] 王伯沆《冬饮庐藏书题记》之《红楼梦》冬饮五色手批本,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17] 这是笔者依据电脑所做的统计,与赵国璋、谈凤梁《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一书前言里的统计数量12387条稍有出入。
 
  [18] 参见一粟《红楼梦书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4-46页。
 
  [19] 参见一粟《红楼梦书录》第56-58页相关介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20]
参见胡文彬《红楼梦叙录》第47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魏绍昌《〈红楼梦〉版本简表》,载其《红楼梦版本小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0-61页。
 
  [21] 赵国璋、谈凤梁在《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一书前言里的统计数量为33页。
 
  [22] 赵国璋、谈凤梁《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前言,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23] 参见张敏文《〈王伯沆先生借存书目〉概述》(上),《文教资料》1994年第4期。
 
  [24] 王伯沆《冬饮庐藏书题记》之《红楼梦索隐》,载《南京文献》第21号,南京市文献委员会、通志馆1948年9月刊行。
 
  [25] 和群校点《〈红楼梦〉与顺治皇帝的爱情故事》,辽宁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7页。
 
  [26] 王伯沆《红楼梦索隐》题跋,转引自周本淳《王伯沆先生传略》,《文教资料简报》1982年第3、4期合刊。
 
  [27] 比如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红学人物部分收录二百多人而不收王伯沆,这显然有失公允。
 
[作者简介]苗怀明,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发表过专著《二十世纪戏曲文献学述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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