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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尽心·净心

 songsgt 2013-05-14
静心·尽心·净心
2012.7.29人民法院报
黄 卫

  古人道“轻舌摇动是非立断,朱笔一落生死攸关”,说的就是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人民法官作为理性的思考者、法律的守护者,承载着维系公平、匡扶正义之任。正所谓“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法官,要守住“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的秉性,只能用平和的心态去学习,用尽心尽力的干劲去工作,用纯洁的心灵去生活,简而言之,就是要静心、尽心和净心。

  心要静,戒浮躁。古语云:“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法官在审理案件、分析案情、辨法析理、公正裁决时都需要有一颗宁静而淡泊的心,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必须学会甘守孤独,而“静心”则是法官“独善其身”的修炼核心。当前,法院工作量日益增大,矛盾纠纷也纷繁复杂,法官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必定会遇到挫折和阻碍,难免会产生浮躁情绪,因此,法官必须正确认识、冷静分析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淡化得失心理,平衡浮躁心态,淡定自若、平静心灵。另外,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少数法官存在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在学习上心浮气躁,沉不下心,稳不住神。殊不知,这种心态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学习上的浅尝辄止、一知半解,可想而知,司法能力也难以得到提高。为了更好地审理案件,在无绪的法律关系找到头绪,在纷繁中找出重点,这就需要法官们真正静下心来,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努力通过学习来提高素质和能力。

  心要尽,戒懒散。法官不仅是纠纷的裁判者,更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作为一名法官,应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恪尽职责,尽心竭力地办好每一件案子,处理好每一起纠纷,坚守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增强责任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从人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为群众申诉、反映社情民意开辟畅通渠道,做到“庭前讲法、庭后释法”,大力推行巡回办案,通过就地审理、预约开庭,让当事人少跑路、少担心、少误工。惟其如此,才能做一名人民颂扬称道的好法官。

  心要净,戒贪念。俗话说:“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因此,法官必须保持一颗“净心”。所谓净心就是指心里清净,没有干扰。对于法官而言,就是要在思想上清理那些不合乎法官标准或者做人标准的私心、私欲,不断升华自己的司法理念,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法官一旦私心杂念丛生,就会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抵不住诱惑,以致管不住自己,导致司法不公。因此,法官只有尽力去除私心杂念,尤其是贪念,才能保证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断案。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需要法官们自觉进行自我反省,“吾日三省吾身”,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思想上解决“法官是什么,法官干什么,法官为什么”的问题,时刻检束自己的贪欲之心,遏制自己的非分之想,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另一方面,更需要法官们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努力立公心、讲公正、做公仆,在办案过程中坚决摈私念、去私欲、抑私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之上、宪法法律之上,这样才能保持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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