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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开发商半夜腰斩居民楼 住户头顶悬石日夜担忧

 昵称12477801 2013-05-28

被腰斩的居民楼

中国网新乡5月28日电(记者 曹中原 刘杰)新乡市承担棚户区改造的凤凰名都商住小区开发商出于利益驱动,只开工建设商品房,不建用于回迁的安置房,遭到被拆迁居民的抵制,开发商半夜乘居民不备,强行将还有十余户居民居住的楼房“腰斩”,十余户辛勤工作数十年的老职工一夜之间陷入了险地。

安置房缓建 民心工程变了味

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自由街与中同路交叉口东南角的自由街10号院是新乡汽车运输总公司家属区,居住的大多数是运输公司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原运输公司建设了数栋单元楼,还有十余栋平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1997年,根据国家住房改革的法规政策,自由街10号院进行了住房改革,经政府房改机构评审,国资管理部门确认,交完房改资金后,新乡市房改办、国资委等四部门向职工们颁发了产权证明。

随着时间推移,原家属区十余栋平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雨、残破,职工们互相商量后,在2010年春集中将平房扒掉,并在原址建起了三层楼房。缓解了住房难的问题。

2012年,新乡市将自由街10号院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计划,由新乡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凤凰名都商住小区,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原则上以产权置换为主,由开发商负责建设职工安置回迁房,享受国有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先安置后拆迁,切实保证被拆迁群众利益。但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开发商在利益驱动下,棚户区改造这一民心工程变了味,首先动工的是纯商品性质的2、6、13号商住楼,本应首先开工建设的7、8、9、10号楼四栋安置房被开发商选择性的遗忘了。此举激起了原住户的不满。

楼房半夜被腰斩 居民头顶悬砖石

项目开始实施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按规定优先开工建设安置住房,而是先建用于纯商品房销售的楼房,部分原住户对拆迁工作进行了抵制,四号楼的32户居民虽然有住户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暂时没有找到住处,还有十三户仍然居住在楼上,楼下平房的十余户也没有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都在自己的房子中居住。

2013年5月24日晚上十点左右,上了年纪的老职工们大多已经入睡,突然听到震天的轰鸣声,接着感觉楼房摇动,惊慌失措的老人们急忙下楼,结果大吃一惊,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开发商置数十户居民安全于不顾,强行用大型机械将4号楼2单元楼梯间扒掉,致使楼房被拦腰“斩”断。

遭到惊吓的住户中有一位77岁高龄的张老太太,由于腿脚不灵便、眼神也不好,在下楼逃生时摔倒在地,造成头部受伤。居民老魏、老李等人在逃出家门时也不同程度受伤。

4号楼和平房间约3米宽的过道是数十户居民出行的唯一通道,在2单元被强行拆毁的三楼断壁上,一块约半平方米的砖混块摇摇欲坠,居民提心吊胆,走路两眼紧盯砖混块,生怕它突然掉下,几十位住户时时刻刻都处在惊吓之中。

住户们想起当时的一幕心有余悸:“这做法也太没人性了,楼上还有几十口子人,还都是行动不灵活的老年人,他们都敢扒楼,万一造成楼房倒塌,别说楼上的几十口子,楼下这几十口也别想活”。

各部门推诿 居民安全无人过问

腰斩事件发生后,居民拨打当地110报警,但一直没有人出警,警方在电话中要求居民向自由路办事处反映。

办事处接待人员又将皮球踢给了上级拆迁部门,称居民们不答应开发商的补偿方案,造成这个结果,他们也无力阻止开发商的行为。

新乡市人民政府统一拆迁管理办公室确认凤凰小区的拆迁是由他们负责,但对有人居住房屋半夜被腰斩的情节不是很清楚,表示将尽快了解情况。

棚户区改造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2009年1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54号明确要求:“依法组织拆迁。拆迁安置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

凤凰名都为何敢于置数十口人命于不顾、视省政府令为废纸强行夜半腰斩有人居住的楼房呢?原因尚不明朗,但凤凰名都售楼部工作人员的回答也许就是原因所在:“棚户区改造就是个幌子,俺这就是以棚户区改造的名头拿地,以这个名义有不少优惠政策。现在正在建的是2、6、13号商住楼,全部都是商品房。安置房是7、8、9、10号楼,等着吧,两三年内也不一定能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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