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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蒸作业规程

 金禾谷 2013-05-28

第一条   总  则
   (一)各种熏蒸药剂,对人畜都是有毒的,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及人畜安全,甚至造成意外事故。因此,为了使熏蒸人员,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掌握防治技术,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熏蒸前准备
(二)  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  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能力。并安排救护、后备、计时、封门及保卫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四)  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摸清粮食储藏情况熏蒸设计、制订方案的重要依据。因此,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和厂房的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单位领导,一份科室留存。
(五)  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常用熏蒸剂的用药剂量(克/立方米) 和密闭时间。
药剂名称 纯度(%) 用药量(g/m3) 施药后密
闭时间(天) 放气最
少时间
(天) 薰蒸时要
求最低平
均粮温℃
  空间 粮堆 加工厂 器材消毒   
磷化铝(片) 58 3-6 6-9 6 4-7 5-7 2-10 10以上
磷化铝(粉) 85-90 2-4 4-6 4 3-5 5-7 2-10 10以上
(六)  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整平粮面,以便施药人员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堆要求平整、牢固,堆与堆之间要用木板架好走道,出入口处要无障碍物;凡是暴露的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的物品,容易拆卸的拆下移出,不易拆卸的应将暴露部分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施药前根据使用的药剂和施药方法,切实准备好各种用具和器械,以便熏蒸工作顺利进行。
(七)  封糊密闭:门窗结构,既要做到严格密闭,又要便于能仓外散气。用塑料薄膜覆盖整个门或窗。
第三条   熏蒸施药
(八)  统一指挥,紧密合作:参加熏蒸人员,要求组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熏蒸施药队伍。施药前,首先由指挥员讲明药剂性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施药信号,然后进仓熟悉施药区域,进行施药演习,把药剂放到指定地点。一切准备就绪,由指挥员对施药人员佩带防毒面具的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然后到各自负责的施药区域内待命。当指挥员发出施药信号时,施药人员应自向外地根据计划的施药路线,循序进行。救护和后备施药人员要密切注意施药人员的动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当施药人员退出熏蒸现场后,要协助指挥员检查施药情况,有无发生燃爆及其它情况,如一切正常,和指挥员一同退出现场。
(九)  清点人数,封门测漏:仓外记时人员必须准确清点人数,分别记载每人接触毒气的时间(从施药开始到离开现场),并在每人使用防毒面具卡上加以记录。仓内人员全部退出现场后,指挥部再通知封门迅速密封仓门;然后检查门、窗等处有无漏气情况,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熏蒸效果。
第四条   熏蒸善后处理
(十)  密闭时间:熏蒸施药后,应按规定达到密闭时间后再开仓放气。
(十一)  通风散气:放气时仍须戴好防毒面具,从仓外先开下风方向的门窗;经过一定时间后再开启上风方向的门窗,借空气对流作用排除毒气。按规定磷化氢不得少于10天。气温较低,空气湿度或粮食水分较大时,还要适当延长散气时间。通风散气后,应对仓、厂内的残毒进行测定,证明确无毒气以后,方能进仓工作;散气时要派有经验的人到下风方向的附近居民区检测有无毒气影响。
(十二)  处理残渣:使用三磷化铝熏蒸的仓库通风散气后,应及时处理残渣。由于残渣尚有余毒,应很好收集,以免污染粮食。收集后的残渣应在离水源50米以外僻静处挖坑深埋。用过的器具要洗涤后妥善保管。用磷化气发生器进行环流薰蒸的,残渣应倒入倒入反应池。
(十三)  检查熏蒸效果:熏蒸后应检查害虫的死亡率,同时检查粮食水分、粮温变化情况,种子粮熏蒸后还须检查发芽率,凡有条件的应测定粮食的残毒量。
(十四)  预防害虫再度感染的措施:在熏蒸的厂房四周喷布防虫线,并要经常保持仓内外的清洁卫生,未经消毒的包装器材和用具不要携入仓内使用。
第五条  安全防护措施与防护用具
(十五)  使用任何化学药剂熏蒸杀虫时,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六)  严格执行各种化学药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
(十七)  经常参加熏蒸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是心脏病、肝炎、肺病、贫血、精神不正常、神经过敏症、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患者、慢性病进行;妇女怀孕期、哺乳期、月经期;以及带上防毒面具不适应者或未满十八岁的少年,都不宜参加熏蒸或与毒气接触的工作。
(十八)  熏蒸人员在分药、施药、散气和处理残渣等过程中,都必须佩戴好质量好、型号合格的防毒面具,穿工具服,配制硫酸人员要穿胶靴和戴橡胶手套。
(十九)  熏蒸施药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两次;每次接触毒气的时间不要超过半小时,每次工作完了要适当休息。施药人员在工作中如有头昏、刺眼、流泪、咳嗽、嗅到药味和其它不适感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指挥人员后退出现场,到上风方向取下面具,适当休息。不要在毒气中勉强支持。
(二十)  参加药剂熏蒸和处理残渣等毒气接触的人员,要按规定吃一些保健食品,并适当吃些糖、茶、水果等。熏蒸前后,禁止饮酒。磷化氢熏蒸后,禁止吃牛奶、鸡蛋及其它油脂食品。
(二十一)  接触毒气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洗澡更换衣服鞋袜,换下的污染衣物应送到空旷无人的地方散发毒气后,方可携入室内。
(二十二)  分药、施药、检查、散气和处理残渣等工作,均严禁一人单独操作。
(二十三)  禁止在夜间或大风大雨的天气进行熏蒸和散毒工作。用磷化铝、磷化钙进行粮面熏蒸时,要防止仓房漏雨或帐幕内结露使水滴进入药内。
   (二十四)  在熏蒸期间要在仓房、加工三等四周5-10米处设警戒线,立明显标志,并在投药后24小时内设专人值班放哨,注意检测观察,有无漏气和起火现象(指有燃烧性的熏蒸剂)。并禁止人畜进行警戒范围以内。
(二十五)  凡熏蒸的仓房都必须与住人的建筑物有一定距离(磷化氢20米),以策安全。不具备熏蒸条件的仓房一律不准熏蒸,改用其它防治方法。
(二十六)  应用磷化氢、环氧乙烷熏蒸时,在施药前要切断仓、厂内电源,消灭一切火源。进仓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必须使用的金属用具,要严防撞击,避免发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二十七)  装卸、运输、储存药剂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滚动;药箱、药桶、药瓶不要倒放,发现装具破漏,要及时妥善处理;运输途中要防止水湿、雨淋和阳光直射。
(二十八)  熏蒸剂应统一存放在单位药品库内。储存药剂要有专用库房;药库应建立在离居民区和其它厩舍较远的地方,要求坚固、干燥、凉爽、不漏雨,能通过并备有防火器材。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禁止在药库内吸烟、饮食等。
第六条   防毒面具
(二十九)  面罩:主要作用是隔离毒气,保护呼吸和视觉器官。有头盔式和绷带式两种。头盔式面罩用软质橡胶组成,面罩上嵌镶两块玻璃目镜和呼吸活塞,呼吸活塞一般装在面罩下鄂部位的前面。并有金属壳保护;吸气活门装在边疆环纹管的螺帽里面。整个面罩可以罩住头顶、耳朵及整个面部,此种面罩型号有0、1、2、3、4五种;0号最小,4号最大。因此,使用时可根据使用进行头型大小选择适当型的面罩。
(三十)  滤毒罐:滤毒罐是用薄金属片压制的,其形状有圆柱形、扁桶形等。罐的上端有螺旋口的出气洞,是边结环纹管的;罐的下端有一个圆孔,空气与毒气均由此进入,经滤毒罐过滤后的净化空气通过环纹管送到面罩,供呼吸之用。滤毒罐内部是由金属网作间隔分离的,其中储有活性碳层、化学药品层、棉花层等构成。
活性碳层能吸附某此种类的毒气,一些活性碳所不易吸附的有毒物质,可在化学层被分解;两者均不能吸收的固体微粒,则能由棉花层过滤截留。这样,通过以上三种层次的过滤,把纯净空气通过滤毒罐送入面罩,供入呼吸。但由于各种滤毒罐的化学吸收层采用的原料不同,或滤烟层的有无,因此各种滤毒罐防毒范围也就各异。通过在罐壳上以颜色或拉丁字母作标记,或两者同时兼有,以示区别。滤毒罐的有效防护时间,是随毒气浓度与接触时间而改变的,即接触的浓度大,有效时间就短;反之,有效时间就长。
(三十一)  环纹管:环纹管是由软橡胶制成的,具有扩张性和弹性。它是连接滤毒罐与防毒面罩输送空气的管道。两端都有螺旋接头,接头内软橡皮垫圈,以利连接严密。
第七条   使用方法
(三十二)  取出面罩用细软干布轻轻地把面罩里面擦净,继用75%酒精擦抹消毒。
(三十三)  把环纹管的一端与面罩严密结合,另一端与滤毒罐的出气口紧密旋紧,以防漏气。然后打开滤毒罐的进气口胶塞,将滤毒罐装入面具袋内,把面具悬挂在腰前,扎好腰带;两手握住面边缘,以大拇指在内,其余手指在外,将面罩下部紧贴下颚,手指沿着面罩边缘向上移动,撑开面罩并向后拉,戴在头上,使用罩舒展而无皱摺。护目镜对准眼睛,边缘与头部密合,戴好面罩没有不舒服的感觉时,就说明戴得合适。
(三十四)  戴好后,试验面罩是否漏气。方法是取出滤毒罐,将进气口用橡皮塞塞紧,如呼吸时感到窒息而呼吸困难;或吸气时,面罩全部向面部紧贴,就表示不漏气。否则,就有漏气现象,应仔细检查修理。
(三十五)  脱卸面罩时,应离操作现场较远的上风方向,用一手抓住活塞门,将面罩稍向下拉,先脱下颚后再向上一推即可。卸下面具以后,将滤毒罐进气口用橡胶皮塞塞紧,罐盖盖严。并把使用日期、药剂种类,使用时间填入登记卡上。
第八条   防毒面具的维护和保管
(三十六)  防毒面具每次使用之后,应用柔软的干布擦净,面罩外可用肥皂水或0.5%的高锰酸钾溶液洗净,放在阴凉处晾干。然后涂上少量滑石粉,以免橡胶粘合,装入面具袋以备再次使用。
(三十七)  防毒面具应保藏在干燥、清洁与凉爽的地方。
(三十八)  面罩如因天气严寒而变硬时,不要用火烘烤,以免橡胶变脆,影响使用。
(三十九)  各型滤毒罐,只能防止与其相适应的有害气体,对烟毒、烟雾、毒尘的防护效能不够理想。
(四十)  擦拭面罩时不要损伤呼吸活门与护目镜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前,不能进行工作。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缆绳、吊钩,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使用。
2、高空作业时,禁止乱扔物料、工具,所有工件应随手妥善放置,只可传递物件不能抛掷。
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防滑,必须有人在下方扶住梯子,才可攀爬。
4、作业过程发现设施有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雷雨天不得从事攀高作业。
粮情测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系统功能要求
1 具备检测温度、湿度、水分、仓虫、磷化氢、氧气、二氧化碳和被控设备状态的功能。
2 具备定时巡测、适时检测等功能。
2 智能分析
1 具备根据粮情变化规律建立相应数学模型的功能。
2 具备自动分析、判断粮食储藏状态,找出粮情异常部位和异常值的功能。
3 具备预测粮情变化趋势的功能。
3 数据存储与检索
具备粮情数据存储、历史数据查询和网络共享功能。
4 数据显示
具备粮情数据表格与图形等方式的显示功能。
5 数据打印
具备粮情数据表格与图形等方式的打印功能。
6 报警
1. 具备人工设定温度、湿度、水分、仓虫等超限报警功能。
2. 具备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及LS/T 1202等储粮技术要求进行智能分析的自动报警功能。
7 自动控制
    具备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及LS/T 1202等储粮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智能分析结果,对储粮技术设施进行适时控制的功能。
6.1 粮温传感器
水平方向行列间距不大于5m ,垂直方向间距不大于3m,距粮面、仓底、仓壁0.3 m~0.5m。
6.2 仓温、仓湿传感器
  每个廒间内设温度、湿度传感器各一只,布置于粮面(设计装粮面)上空间的中心位置。
6.3 气温、气湿传感器
在库区内空旷地带设置“百叶箱”,内置温度、湿度传感器各一只,布置于距地面1.5m处。
6.4 水分传感器
在水分容易变化的地方设检测点。检测点分上下两层均匀布置于每个庶间的四角和中央部位,距粮面、仓底、仓壁0.3m~0.5m 。靠近门、窗和通风道的部位应增设检测点。
7 安装
应符合 GB 50168,GB 50169等国家有关电气装置和电缆的安装与敷设技术规范的要求。
7.1 测控装置的安装
仓内测控装置的安装,宜采用建筑预留孔洞,仓内暗装方式。其间距应与测温电缆列的间距相对应,当遇到窗、柱和门时,预留孔洞距窗、柱和门的间距一般不小于0.2 m。
仓外测控装置的安装,应置于防护箱内,防护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GB 4208-1993规定的IP55等级要求,防护箱的安装位置应避让仓外设施,并留有不小于1 m的操作空间。
7.2 接地
测控装置应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将受试的仓内、仓外测控装置(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各一套,包括气温、气湿、仓温、仓湿传感器各一只,测温电缆一根,连接构成系统后置于温、湿度试验箱内,试验按不同温、湿度值共分六组,按照表1顺序进行系统的温、湿度误差试验每组规定的温、湿度各测试五次。
二、准备工作
1、电源
根据设备的安装、操作手册,检查中央控制室内测控装置的电源连接,正确区分各测控装置的电源类型,避免混淆,确保直流与交流电源工作正常。
根据设备的具体构成情况,检查现场测控装置的电源:
a) 若现场测控装置由中央控制室集中供电,应确保中央控制室至现场的电路畅通,且现场测控装置的电源指标应达到规定要求;
b) 若现场测控装置由就近的供电设施供电,应确保现场测控装置与供电设施连接正确,且满足现场测控装置对电源类型、电压等级的要求。
2、通讯
应确保通讯板卡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各通讯接口正确、连接可靠,且工作正常。
3、接地
应根据系统说明书的要求检查系统接地,确保接地电阻值满足设计要求。
4、传感器
根据系统的构成及要求,检查各种传感器和测温电缆的位置和连接状况。应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检查仓内、仓外各种传感器的安装位置,确保其安装正确、牢固,并满足LS/T 1203的相关规定,各传感器工作正常。
    应核对测温电缆的布置,确保各粮温检测点满足LS/T 1203的相关规定,测温电缆与分线器连接可靠。
5、应用软件
对于初次使用的粮情测控系统,在上位计算机软件安装完毕后,对系统参数进行初始化,并保存设置。
对于正常使用的粮情测控系统,应检测应用软件各部分功能,确保其工作正常。当某些功能无法正常运行时,应根据错误信息提示,对照操作说明,进行弥补处理,或重新安装应用软件。
三、操作和管理
    测控系统运行前,应根据系统操作说明,按顺序启动工作电源、计算机、测控主机等,应确保各测控装置工作正常。
    根据操作系统的要求正常开启或关闭计算机。不要频繁地开机与关机。若需要关机后再开机时,应在大约十几秒之后再开启电源。
 运行应用软件,应根据储粮技术要求,执行粮情巡测、选点检测等,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有异常粮情的粮仓实施通风等处理措施。
    测控系统应由专人负责,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对插入测控计算机的软盘和光盘应先经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操作使用。
粮情分析应使用每天定时检测的数据,确保检测数据的可比性。
对无自动通/断电源功能的测控系统,应在检测操作完成后,及时切断各仓测控装置的电源,确保仓内测控装置处于断电状态。
    操作中出现异常粮情警示信息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报告备案。
    注意随时观察粮情测控系统的各组成部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不同仓型的粮情巡测周期为:
平房仓:安全粮在温度15℃以下时,10d内至少巡测一次;在温度15℃ 以上时,7d内至少巡测一次;或在高温季节、或是新仓储粮,应每天巡测1次。
若遇温升过快、测温点有不稳定现象,或对某些部位的测量值有疑问时,应进仓进行人工现场检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如遇风雨天气,尤其是平房仓有可能出现仓壁渗水和仓顶漏雨的现象,必须随时进仓检查粮仓和粮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当设备出现故障,而又无法按操作说明书排除时,应尽快通知厂商或当地设备维修部门,派专门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搬迁、检修测控装置和线缆前,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现场测控装置,应保持接插件接触良好。
    严禁在系统处于检测状态时进行测控设备维修操作。
四、维护和维修
控制室测控装置。
工作电源、计算机、测控主机应放置在避免阳光直射、离墙0.1m 以上的地方。
    控制室应干燥、通风,且防尘性能良好。
    应定期对工作电源进行检测,确保其输出参数正常。
    应定期对计算机、测控主机进行除尘处理,确保其工作正常。
    应定期对各种接插件进行检查,防止折断、锈蚀和接触不良,确保其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应定期检查系统的防雷装置,确保系统的防雷性能。
    应定期检测接地装置,确保其接地良好。严禁采用暖气管、自来水管作为接地极。
    完成检测任务后,应及时切断测控系统工作电源。
    定期检测计算机病毒,发现系统感染病毒时,应立即消除病毒。
    应定期对检测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检测数据的安全。
仓外测控装置。
    应定期对电源电缆、通讯电缆进行检测,确保工作电源和通讯线路的畅通。
应定期对测控分机的防护箱进行检测,确保其密封、防雨。
    应定期对测控分机的接地装置、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其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防止雷击损坏。
    应定期对测控分机、控制装置、气温传感器、气湿传感器等进行检测,确保其连接正确、可靠.且工作正常。
    采用仓顶法兰安装的测温电缆,应定期检查分线器户外防护装置,确保测温电缆洞孔的防雨和密封性能。
    仓内测控装置
    应定期检查各分线器密封处是否有松动等现象,防止腐蚀性气体的进入。
    应定期检查分线器间的通讯电缆,防止其短路或断路。
    发现测温电缆的检测点受损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电缆。
    应定期检查测温电缆的悬挂部位,确保其牢固、可靠。
    应定期检查仓内各传感器,确保其工作正常。
对不具备防腐性能的仓内传感器,应在粮仓进行熏蒸作业之前,将其取下并妥善保管待熏蒸作业结束后,再正确安装,以防受损。
    定期检查分线器所有连接线缆端口的密封状况,确保分线器的防护性能;定期检查仓内、外测控装置连接线缆洞孔处的密封状况,确保仓体的气密性,防止熏蒸气体的泄漏。
    温度检测
    检测范围
   包括粮堆温度、仓内空间气体温度和仓外空气温度的检测。
   检测周期
    粮堆温度15℃及其以下时,安全粮食和油料(安全水分、无虫和基本无虫粮)15d内至少检测1次,半安全粮食和油料(半安全水分或一般虫粮)10d内至少检测1次,危险水分粮食和油料5d 内至少检测1次;粮温高于15℃时,安全粮7d内至少检测l次,半安全粮5d内至少检测l次,危险水分粮油每天至少检测1次。新收获的粮食、油料收购人仓后,3个月内要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检测设备
    可采用粮情测控系统和其他测温仪器。
检测点的设置
    散装粮食和油料:采用粮情测控系统时,房式仓、筒式仓测温点的设置应符合LS/ T1203的规定,上层、下层及四周检测点应分别设在距粮面、底部、仓壁0.3m 处。房式仓人工检测时,应分区设点,每区不超过100㎡时,各区设中心与四角共5个点作为检测点,两区界线上的两个点为共有点。粮堆高度在2m 以下的,分上、下两层;粮堆高度2m~ 4m的,分上、中、下三层;粮堆高度4m~6m时,分四层;粮堆高度6m以上的酌情增加层数。上层、下层检测点应分别设在距粮面、底部0.3m处。中间层检测点垂直均等设置;四周检测点距墙壁0.3m。
    包装粮、地下仓和简易储粮设施检测点参照上述原则设置。
    处于后熟期、水分和杂质分布不均匀、局部有害虫的粮食和油料,应设置机动检测点。
仓温检测点应设在粮堆表面中部、距粮面lm处的空间。
    相对湿度检测
    采用湿度传感器、干湿球温度计或其他湿度计检测仓内空间和仓外空气的相对湿度。粮堆内的检测点可按需设置,宜设在距粮堆表层0.3m处和距阴面墙壁0.3m处。
   仓内空间相对湿度检测点应设在粮堆表面中部、距粮面lm 处的空间。
 降温通风
a) 温度:每4个小时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粮温、粮食水分、大气温度、大气湿度的变化,按照7.1规定条件判定是否继续通风;
b) 水分:每个阶段通风结束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层设点检测粮食水分。
 降水通风
a) 温度:每8个小时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粮温、粮食水分、大气温度、大气湿度的变化,按照7.2规定条件判定是否继续通风;
b) 水分:每8个小时分层定点测定一次。
调质通风
a) 温度:每4个小时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粮温、粮食水分、大气温度、大气湿度的变化,按照7.3规定条件判定是否继续通风;
b) 水分:每隔8个小时测定一次。
保持水分冷却通风
每6h~12h测定一次温度;在通风开始、中期和结束后检测水分。粮情变化较快时可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当平均粮温降到预定值,冷却界面已移出粮堆上层(距粮堆表面大约深30 cm处的粮温不应高于预定值3℃),粮堆高度方向温度梯度≤1℃/m 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冷却通风。
 降低水分冷却通风
 每6h~12h测定一次温度;每12h分层定点检测一次水分。
当储粮平均温度和水分达到预定值、粮堆高度方向温度梯度≤1℃/m粮层厚度、粮堆高度方向水分梯度≤0.5%/m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降水冷却通风。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分层设点全面检测粮食水分。
 调质冷却通风
 调质冷却通风的增水量不应超过低温安全储粮水分的范围,并应在粮食加工前进行。
每12h至少测定一次粮温;根据调质冷却通风要求,每隔8h分层定点检测一次水分。
当储粮平均温度和水分达到预定值(不得超过低温安全储粮水分值),粮堆高度方向温度梯度≤1℃/m粮层厚度、粮堆高度方向水分梯度镇0.5%/m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调质冷却通风。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分层设点全面检测粮食水分。
通风作业操作规程
1 、降温通风的条件
允许降温通风的条件——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应中断降温通风,直至条件符合。
    1.1允许降温通风的温度条件:
    a.开始通风时:粮堆平均温度-仓外大气温度≥8℃
    b.通风进行时:粮堆平均温度-仓外大气温度>4℃ 
    1.2 允许降温通风的湿度条件:Ps2≥Ps1
    Ps2——即时粮温下的平衡绝对湿度[水蒸汽分压,毫米汞柱(mmHg)];
    Ps1——即时大气绝对湿度[毫米汞柱(mmHg)]。
    1.3.结束降温通风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应结。
降温通风作业。
a. 粮堆平均温度-仓外大气温度≤4℃;
b.粮堆温度梯度≤1℃/m粮层厚度;
c.粮堆水分梯度≤0.3%水分/m粮层厚度。
2 、降水通风的条件
2.1 降水通风要求粮食水分不超过以下值:
a. 晚稻谷:l8%;
b. 玉米:20%;
c. 小麦:16%;
2.2 允许降水通风的条件——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应中断降水通风,直至条件符合。
2.2.1 允许降水通风的温度条件:
粮堆平均温度(℃)>大气露点温度(℃)
2.2.2 允许降水通风的湿度条件:
Ps21>Ps1
ps21——粮食水分m%减1个百分点,且粮食温度等于大气温度t1时的平衡绝对湿度[毫米汞柱(mmHg)];
ps1——即时大气绝对湿度[毫米汞柱(mmHg)]。
2.2.3 结束降水通风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应结束降水通风作业。
a.底层压入式通风时,干燥前沿移出粮面;底层吸出式通风时,干燥前沿移出粮堆底面;
b.粮堆水分梯度≤0.5%水分/m粮层厚度;
c.粮堆温度梯度≤1℃/m粮层厚度。
3、机械通风系统的操作与管理
3.1 粮食入仓的注意事项
3.1.1 粮食入仓前要全面检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好,通风道是否畅通;要求通风道内不得有积水和异物;地上笼通风道的衔接部位要牢固,确保装粮后风网内不会漏入粮食。
3.1.2 在粮食入仓过程中,要采取减少自动分级的措施,并随时检查通风道在粮食入仓过程中的完好情况,粮食入仓结束后要平整粮面。
3.2 通风前的准备
3.2.1 检查通风机与风道联接的牢固程度和密封程度;保证接线正确,防止通风机反转;采用移动式通风机进行作业时,通风机必须被有效固定。
3.2.2 开始通风前首先要打开仓房门窗,便于气体的交换,减少通风时仓体的压力载荷。
3.2.3 采取揭膜方法调节风量的,在通风前要将薄膜覆盖于粮面上,通风机运转后,要检查薄膜的完好情况,对查出的漏气孔隙要及时贴补。
3.2.4 测定粮食的温度、水分以及大气的温度、湿度,判断能否通风或继续通风。
3.3 通风过程中的操作与管理
3.3.1 机械通风系统的机械和电器的使用管理,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3.2 多台通风机同时使用时,应逐台单独启动,待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严禁几台通风机同时启动;用于储粮通风作业的通风机不允许直接并联或串联使用。
3.3.3 采取吸出式通风作业的,其通风机出风口要避免直接朝向易损建筑物和人行通道。
3.3.4 设备自动停机时,应先查清原因,待故障排除后再重新启动;电机升温过高或设备振动剧烈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不允许在运转中对通风机及电设备进行检修。
3.4 通风过程中的检查项目
3.4.1 要对门窗的开启、通风机的运转和覆盖膜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吸出式通风的还要经常观察通风机出风口是否有异物或粮粒被吸出,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埋。
3.4.2 通风开始前和每个阶段通风结束后的粮情检测项目、测点和取样点的布置均按《粮油储藏技术术规范》中“粮油在储藏期间的检测”的有关条款执行;在通风进行中可以采用抽样方式检测粮温和水分,但在初始测定的平均粮温处(降水通风时还包括平均水分处)、粮温(水分)异常处必须设测定点;其他有代表性的点位,如最高、最低粮温(水分)处也可酌情设测定点。
3.4.3 检测粮食水分、温度的时间和要求
3.4.3.1 降温通凤
a.温度:每4个小时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按照1.1条中有关要求重新确定是否继续通风;
b.水分:每个阶段通风结束以后要检测整仓粮食水分情况。
3.4.3.2 降水通风
a.温度:每8个小时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按照2.2.1条中有关要求重新确定是否继续通风;
b.水分:每8个小时分层定点测定一次。
3.5.1 关闭门窗,用防潮、隔热物料堵塞风道口,做好粮堆的隔热密封工作。
3.5.2 拆下的通风设备经检修、保养和防腐处理后进行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3.5.3 评估本次通风的单位能耗,并详细填写通风作业记录卡。
3.6 对操作管理人员的要求
3.6.1 机械通风的操作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机电设备使用、维修和储粮通风专业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3.6.2 机械通风操作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省级粮食部门指定的单位组织进行;操作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省级粮食部门认可的“储粮机械通风操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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