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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发展一体化:选准突破口

 指间飞歌 2013-06-06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在农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四川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不断思考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对此,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对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城乡人民拥有同等权利的必要之举。长期以来,城乡居民户口被作为各种经济与社会规划、计划实施和执行的重要依据,诸多行政管理政策措施都挂靠在户籍制度之上。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率先建立起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制度,在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和相关权利的平等上迈出了值得肯定的一步。但是,从全省来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难题亟待破解,一方面户口限制并没有阻挡住大量人口盲目涌向特大城市,另一方面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却由于户口制约,无法与城镇居民一样平等地享有权利。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必须彻底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同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在流入地同等地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引导人口合理流动。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让农民公平参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核心所在。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是农民基本的财产权利。但是,由于产权不清,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限,农民土地产权的权能得不到充分发挥,附着其上的财产性收益无法实现。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强烈,导致城乡接合部地区“农转非”用地指标十分紧缺,土地快速升值,而偏远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存有节余,却因缺乏政策支撑,统筹配置城乡土地资源受到很大制约,农民无法以自己的土地产权合理地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巨大土地收益。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必须抓住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关键问题,加快确权颁证,创新城乡土地统筹利用途径,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和资产,切实将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农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性措施。社会保障作为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直接关系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公平和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社会保障的推进仍面临着一系列难题:涉及农民、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困难,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社会保险关系城乡衔接、异地转移存在障碍。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整合城乡社会保障体制,促进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在城乡间、地区间实现转移接续。

改革是“最大红利”,发展必须依靠改革。要开创城乡统筹发展新局面,就必须突出抓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改革,锐意探索创新,不断突破难点,取得新的成绩。

(作者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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