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123农廉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州市纪委办公室转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行“123农廉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纪办发〔2012〕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实施“123农廉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明确监督内容,把握监督重点,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事务听证、质询,村干部廉洁履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建立“述询评”机制,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每年定期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代表询问质询、党员群众公开评议活动,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内部运行制度,规范监督流程,强化监督办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三)着力构建“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 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组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管理台帐,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今年10月底前,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监管。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完善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程序,引入市场机制,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抓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对资产资源探索实行股份制改造,壮大农村集体经*组织实力。 2、构建农村“三务”公开平台。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制度,探索建立以党务公开为龙头,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透明党务、诚信政务、阳光村务”。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编制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具体目录。积极推进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坚持常规公开方式的同时,积极搭建集党务、政务、村务、公共事务等各类公开于一体、多媒体联动的公开平台。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拟定方案、审核确定、规范公开、收集意见、处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实施公开,做到严密、有序、到位。规范公开时限,明确每个公开事项的时限标准,做到长期性、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定期性内容按季度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临时性、紧急性、应急性内容即时公开。加强对“三务”公开内容及时性和真实性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平台。认真落实《*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办发〔2011〕31号)、《市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的通知》(*群发电〔2011〕3号),精心建设镇、村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在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应进则进、应进全进”的原则,将面向社会、企业、群众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按照“简明、经*、实用”的原则,将医疗、商贸、家政、文体、教育、安保、民主议事、矛盾调解等进行有机整合和配置,为辖区内群众提供集约化综合服务。统一制定便民服务标准,明确场所设施、机构设置、制度规定、考核评议等要求;规范代理服务程序,严格按照告知、受理、承办、回复四个环节,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目标。 4、打造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把科技手段融入“123农廉工程”建设之中,以信息化设施建设为基础,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配合上级建好贯通市、镇、村、户四级的农廉网,打造集“三资”监管、“三务”公开、“三级”便民服务三大电子信息平台以及惠农政策宣传、党风廉政教育、查询投诉举报、纪检监察信息、党员群众评议、舆情信息收集等模块于一体,具备网上实时监控、问题自动预警、信息及时反馈、管理全程公开等功能的农廉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运行模式,明确组织架构,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整合网络资源,加强与各部门涉农网络的连接和资源共享,最大地发挥综合效能。 三、任务分工和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123农廉工程”、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1)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镇纪委、镇组织办、镇宣传办、镇综治办、镇信访办、镇教委、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农业办、镇经管站、各管区)(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镇组织办、镇民政办、镇纪委、镇农业办、镇经管站、镇财政所、各管区)(3)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镇纪委、镇组织办、镇民政办、镇农业办、镇经管站、镇财政所、各管区)(4)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镇经管站、镇财政所、镇纪委、镇民政办、镇土地所、镇农业办、各管区)(5)健全完善农村“三务”公开制度。(镇纪委、镇民政办、镇组织办、镇宣传办、镇综治办、镇信访办、镇农业办、镇教委、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经管站、各管区)(6)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平台。(镇信访办、镇组织办、镇宣传办、镇民政办、镇纪委、镇综治办、镇农业办、镇教委、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经管站、各管区)(7)建设农村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平台。(镇纪委、镇经管站、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农业办、各管区)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123农廉工程”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坚持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工作要实,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123农廉工程”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村级综合考核,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对由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认真组织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督促落实。同时,要注意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步实施。 4、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培养典型,先行先试,由点到面,全面推开,推动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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