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宗教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发布日期:2013-07-09 ] 宗教建筑是宗教文化遗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保护和利用犹为重要。 宗教建筑保护地位应予以提高。中国宗教有久远的历史,因此,中国宗教建筑也普遍具有历史性。长期以来,宗教建筑保护和利用都依照文物部门的保护方式和手段进行。然而,宗教建筑有自身的特殊性,表现在宗教建筑除了具有与普通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建筑相同的文化价值以外,还是进行各种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是宗教历史发展及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由于这样的特殊性,宗教建筑的保护地位更应该受到重视,可以考虑单独列出“宗教建筑”保护,与“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历史城市”等相平行。 宗教建筑要保护和利用双结合。宗教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不可偏废,应该找到一个合理的结合点,既要保护好,又要利用好。一方面,要保护好宗教建筑,避免传统宗教场所被破坏和肆意占用、改变功能。很多的宗教建筑都是百年甚至千年的古建筑,破坏宗教建筑有悖文物保护政策。肆意占用和改变宗教建筑功能破坏了宗教场所精神,使其失去神圣和严肃性,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另一方面,要利用好宗教建筑,防止宗教建筑护而不用,闲置空置。这样既可以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也有利于对宗教建筑本身的维护。 对宗教建筑应采取综合性保护手段。宗教建筑保护和利用应采取综合性措施,可以考虑尝试性地运用“物质+非物质”、“单体+群体”以及“建筑+环境”等手段。 “物质+非物质”——宗教建筑除了作为物质存在以外,还是宗教文化非物质遗产存在的物质载体。因此,宗教建筑保护和利用不应该仅仅简单地采取与其他文物建筑相同的实体性保护手段,而应该把宗教建筑和与其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同进行保护和利用,如宗教建筑中使用的音乐、装饰、绘画、雕塑、制作工艺等。 “单体+群体”——很多宗教建筑不仅仅是一个单体建筑,一般会有若干甚至是很多的建筑作为辅助。因此在宗教建筑保护和利用中,在保护主要单体建筑的同时,还要重视保护与之相配合的建筑群体、建筑群轴线、建筑空间布局等内容。这样才能保存好一个原汁原味的宗教场所及其文化。 “建筑+环境”——应将宗教建筑所在的自然环境和周边的自然生态同时进行保护。很多地方的建筑保护会出现“光秃山上一座庙”的现象,这就是没有把建筑与环境进行良好结合的结果。社会环境是宗教建筑的另外一个环境,要在宗教建筑之外形成区域性宗教气氛,以烘托宗教活动的场所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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