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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等情况8.22

 学海过程 2013-08-22
公司签完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不写待遇,也不给员工,两份都留在公司,请问这样能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吗?
 
属于恶意规避。不过,事实上,如果事后员工以此为由想让劳动合同无效,往往也是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如果员工有证据,可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员工手里没证据,可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有位朋友入职时,公司让签了一份空白合同,只准签名不准留日期,薪水也留白,后公司拖欠薪水,并在合同中随意填了薪水和合同日期,合同文本始终没有给员工。员工被迫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应将合同视为无效?申请双倍赔偿,如何才能证明合同为无效的?
 
1、此情形,员工处于不利状态,员工必须以证据证明这些空白项目未填写时迫于单位的要求先签名。
2、合同文本未交付本人,如果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责任。但一般不会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在思考:怎么才能证明合同没发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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