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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音乐的旋宫的真义

 昆曲及文史小站 2013-08-30
谈中国音乐的旋宫的真义

按,国乐界有人一直反对中国音乐会有主音,但就早在《国语?周语下》,周景王时代的伶州鸠,就明白对周景王提到『宫,音之主也』,故不只是古有此说,而且明明白白的有调式的观念,并不是现在有人而反而指是王光祈是始作俑者,因为此可以详见于《隋书?音乐志》隋代郑译的话,反而被黄翔鹏《乐问》而靠唯心论学之下而根本不知道:

『今若不以二变为调曲,则是冬夏声阙,四时不备。是故每宫须立七调』,

指出每均应立七调,即是除了以五音各立一个『调曲』而外,变征及变宫也应立一『调曲』,即指明了中国音乐的『调式』(『调曲』)观念.

即,中国乐理,以『宫』为『音之主』,即,为五音(或七音)里的主位的『主音』.今西方乐理里的『主音』就是和中国乐理的『宫』为相同音义,一点都没有任何不同义.故,在分析国乐里,将音阶的『宫』位,谓之音阶的『主音』,正是中国传统乐理之正.

而那些反对国乐会有音阶『主音』者,是想要为『一均七宫』『同均三宫』等找乐理依据,即,只要否认主音,则可以把一均里的七声,个个解释为宫,以立所谓『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征为宫』、『以羽为宫』的伪说,而把中国传统旋宫的均/宫/音阶/调式四层次模糊化,一均之内,不是如中国旋宫体系内以『均主』为宫,即黄钟均以黄钟为均主,故黄钟均上,只有黄钟可以立『宫』;大吕均以大吕为均主,故大吕均上,只有大吕可以立『宫』......,即如杜佑在《通典》里所说的『自为其宫』:
『若黄钟之律自为其宫......
大吕之律自为其宫.....
太蔟之律自为其宫.....
夹钟之律自为其宫.....
中吕之律自为其宫.....
蕤宾之律自为其宫.....
林钟之律自为其宫.....
夷则之律自为其宫.....
南吕之律自为其宫.....
无射之律自为其宫.....
应钟之律自为其宫.....
所谓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者也』

而且依杜佑此文里的:『黄钟之律自为其宫,为夹钟之羽,为中吕之征,为夷则之角,为无射之商,此黄钟之五声也。大吕之律自为其宫,为姑洗之羽,为蕤宾之征,为南吕之角,为应钟之商,此谓大吕之五声也。............』可以发现中国的旋宫,不是『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征为宫』、『以羽为宫』去旋宫,而是由黄钟均旋宫往大吕均时,一次就宫、商、角、征、羽五音同时旋宫到位,如果分解动作,即是宫旋宫,商旋商,角旋角,征旋征,羽旋羽,一次就旋往次一均去.换言之,即『以商为商』、『以角为角』、『以征为征』、『以羽为羽』去旋宫,而且是同时一并旋宫.一均七音时就是七音同时『以宫为宫』、『以商为商』、『以角为角』、『以征为征』、『以羽为羽』、『以变征为变征』、『以变宫为变宫』七音同时去旋宫至下一均而一次到位.

也就是如唐代武后时期的元万顷《乐书要录》:『夫旋相宫,举其一隅耳;若穷论声意,以旋相为商,旋相为角,余亦尔,,故一律得其七.声』,即己明白表示旋宫的真义,如此一来,一看今日有不少人以旋宫为『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征为宫』、『以羽为宫』己完全不是中国乐理的旋宫,中国旋宫的真义,是在旋宫时,旋相为宫,旋相为商,旋相为角,旋相为征,旋相为羽....而不符中国旋宫之义之下的『以商为商』、『以角为角』、『以征为征』、『以羽为羽』去旋宫,反而是曲解.

不作五或七音的各个旋宫,而五或七音由宫音带头之下的同时旋宫,即可明白,宫音为主音,其他的商、角、征、羽或再加变征、变宫音,全同是附属的『从』的地位,其地位的赋予是因着有『主』,无主音的宫,则连商、角、征、羽或再加变征、变宫音也都无由命名,所以今世那些主张调式名的商、角、征、羽或再加变征、变宫音(其或谓『声调名』)和主音无关,都落入到分不清音阶及调式之别就在于宫和另六音之间的关系层次上.故主张『声调与主音无关』.试问,如果真无关,为何要『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征为宫』、『以羽为宫』,此『商』、『角』、『征』、『羽』等声,其就是在正声音阶的『宫』音为主音先要成立之下,才会出现『商』、『角』、『征』、『羽』等音,故若要『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征为宫』、『以羽为宫』,此产生的是音阶的下一层次的乐调,即谓之为调式或『调曲』.亦可知,这些以声调与主音无关如黄翔鹏等,内容大谈『同均三宫』的著作,都是自創而非中国传统乐学之作.

这些,毁掉『主音』的『宫』,于是个个主音之外的其他四或六音,就全部就都可以当『宫』了,于是在一均里,除了宫为主,连商、角、征、羽者皆释其为宫,而于是产生了,中国旋宫四层次被扭曲,而变成了:

『均』不变===『宫』有多至七个===每宫为调首,形成一音阶,多至七个===『调式』灭亡

于是就可以把『宫』位在『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征为宫』、『以羽为宫』的名义下乱移动,及一均内多至七个(理论上当然每律皆可成为宫,于是可以多至十二个)的宫,于是就把正声音阶下的原有各调式,改称为:宫调音阶,征调音阶,商调音阶,角调音阶,羽调音阶等等,于是读者可以知道,像是黄翔鹏的『同均三宫』就是在旋宫体系下,把『宫』位模楜化,以立三个『宫』,而形成的三个音阶了---

宫调音阶(内有#4的音阶),即正声音阶
征调音阶(内有 4的音阶,似西洋大调),即所谓下征音阶
商调音阶(内有4b7 的音阶),即,杨荫浏、黄翔鹏所说的『清商音阶』,实即王光祈伪造的音阶

这就是『同均三宫』或『一均七宫』之类的伪说,因对中国旋宫有意或无意下的全无所悉,而为立说之下,歪曲如《乐书要录》《通典》里有关旋宫的旋宫方法,以于一均内伪立『均主』以外的其他的『宫』,以形成各个所谓『宫调音阶』『征调音阶』『商调音阶』等等.于是在作成虚幻旋宫的假象之下,以立『同均三宫』、『一均七宫』等有违中国旋宫的假旋宫体系.

故,由此可知,旋宫的方法,是只要从黄钟为宫旋向大吕为宫时,黄钟为宫的辖下的七个调曲,同时旋动,即如杜佑《通典》里所叙及的模式,始谓之旋宫,不是每均先以宫为宫,再以商为宫,以角为宫,以....各自旋宫,而如看唐武则天当政期间所编,今存只部份的《乐书要录》内,亦曾解析旋相为宫实即『旋相为调』,即,非是把商作宫,角作宫,征作宫,羽作宫,去旋宫,而是商作商,角作商,征作征,羽作羽去旋相为宫,一如唐杜佑《通典》始为正论.按,今天一大批音乐界的人未读通书,而一味冥想『旋宫』,于是把旋宫定义弄错,把『调式』(『声调』)搞成『音阶』,把每个『调曲』(调式,或谓『声调』),都当成是什么『音阶』,而大言,以商作宫,于是成清商音阶,以征作宫,于是成下征音阶之类,未读通史料及搞通所谓『旋宫』在中国乐理上的方法之弊,遂至于狂思『一均七宫』,或如丘琼荪认为唐燕乐的四调的宫、商、角、羽为四音阶,皆系未明旋宫旋转之基础,断章曲解以立说之弊,而以下《通典》即释是如何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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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黄钟之律自为其宫,为夹钟之羽,为中吕之征,为夷则之角,为无射之商,此黄钟之五声也。
大吕之律自为其宫,为姑洗之羽,为蕤宾之征,为南吕之角,为应钟之商,此谓大吕之五声也。
太蔟之律自为其宫,为中吕之羽,为林钟之征,为无射之角,为黄钟之商,此谓太蔟之五声也。
夹钟之律自为其宫,为蕤宾之羽,为夷则之征,为应钟之角,为大吕之商,此为夹钟之五声也。
中吕之律自为其宫,为夷则之羽,为无射之征,为大吕之角,为夹钟之商,此谓中吕之五声也。
蕤宾之律自为其宫,为南吕之羽,为应钟之征,为太蔟之角,为姑洗之商,此谓蕤宾之五声也。
林钟之律自为其宫,为无射之羽,为黄钟之征,为夹钟之角,为中吕之商,此谓林钟之五声也。
夷则之律自为其宫,为应钟之羽,为大吕之征,为姑洗之角,为蕤宾之商,此谓夷则之五声也。
南吕之律自为其宫,为黄钟之羽,为太蔟之征,为中吕之角,为林钟之商,此谓南吕之五声也。
无射之律自为其宫,为大吕之羽,为夹钟之征,为蕤宾之角,为夷则之商,此谓无射之五声也。
应钟之律自为其宫,为太蔟之羽,为南吕之商,为姑洗之征,为林钟之角,此谓应钟之五声也。

所谓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者也。』(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三《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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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清商、清角、清征、清羽音为旋宫体系的弃婴

于是我们发现到,不管旋到哪一个均上,必不用到的是宫与商之间的『清宫』(#1),及商与角之间的『清商』(#2),及角与变征之间的『清角』(4),及征与羽之间的『清征』(#5),及羽与变宫之间的『清羽』(#6),此五个位罝,是中国旋宫体系以外五个音位.是被旋宫体系排除的弃婴.

其所以绝对要排除,这是古人的智慧,知道此五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要用上,旋宫体系即告完结..(刘有恒)(取材自《天禄阁曲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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