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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三不”底气足

 杂货店伙计 2013-09-05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不少官员下基层跟百姓没话说。乍一看,是办公室呆时间太长,性格变得内向了,但从根本上看,还是缺乏底气,没把百姓当自己人。《大学》里说:“身有所忿懥(zhì 怒),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正,必然底气不足。

要想提升自己的“群众”缘,就要向历史学习。隋朝有个官员叫赵轨,曾因深得群众拥戴,受到隋文帝的表彰,“高祖嘉之,赐物三百段,米三百石,征轨入朝”。

那么,赵轨的“群众缘”是如何修来的?

赵轨,河南洛阳人,隋文帝受禅立隋,他以卫州治中迁齐州别驾(相当于济南副市长),官声很好。

他在济南的寓所,围墙不高,邻居家的桑树有些枝桠都长到他家来了,桑葚也就自然落到了他的家里。赵轨连这点小便宜也不沾,派人悉数拾还其主,还告诫子女曰:“吾非以此求名,意者非机杼之物,不愿侵人。”

“非机杼之物”,是指非劳动所得,引申到官场,即是指非职务所得。不取非职务所得,靠俸禄养家,不贪不占,是为官德。古语云:“德者本也,财者末也。”赵轨始终如一这么要求自己,以至于朝廷派来的持节使者郃阳公梁子恭,也被其清廉的作风所感动,连夜赶写嘉奖文书特快专递给隋文帝,隋文帝高兴极了:赶紧让他回朝做京官。

开皇四年,赵轨离任,百姓父老挥泪送别:“别驾在官,水火不与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壶酒相送。公清若水,请酌一杯水奉饯。”轨受而饮之。

为官者切不可本末倒置,否则下属百姓也会上行下效,不择手段地争名夺利。为官者讲仁德,百姓也就能做到急公好义,那么施政方针就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就能得到群众的拥护,赵轨的底气就是这么来的。

赵轨作为封建官员,可能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那么高的觉悟,但他的做法暗合了“财散民聚”的先贤智慧。

当时的卫王杨爽为原州总管,因为年幼,隋文帝让赵轨担任总管司马,去辅佐杨爽。赴任途中,有一次是夜行,队伍里许多马儿受惊,跑进田里,踏坏了不少庄稼,跟曹操“割发代首”的典故有点像。

赵轨可没曹操那么矫情,他是傻等,“驻马待明,访禾主酬直而去”。非等到庄稼的主人,损坏了多少,就赔多少,绝不让百姓吃亏。此举一传十十传百,原州人都知道了,纷纷效仿赵轨“以义为利”的价值取向,“莫不改操”。这种做法比曹操怎样?我以为要高一个档次。

所谓“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为官者聚敛钱财,就会失掉民心,不把百姓的利益维护好,底气又从何而来?

常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官员造福于民,可称为履职尽责。作为地方官,角色之重要,责任之重大,心中应该是有数的,如何做到对上负责、对下尽责?务实为民,怕是不二选择。

历代封建统治者只要不是太过昏庸,不管其出发点是为了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以维护其统治,还是为了使人民低首下心便于役使,都会考虑到利民、顺民的问题。“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赵轨也是如此选择的。

隋开皇中期,赵轨做了硖州(湖北宜昌)刺史,其地少数民族较多,作为行政一把手,他代表朝廷来安抚聚合,与民谋了不少福利。在做寿州(安徽寿县)总管长史时,淮河流域著名的古陂塘(芍陂)灌溉工程就在寿县城南,当时有五门围堰荒废了得不到修整。赵轨到任后,积极鼓励督促官吏百姓参与修护该工程,又新开三十六门围堰,灌溉田地五千多顷。公权力在赵轨的手中,不是恃权自重,以权谋私,而是责为人先,自觉为民。

上述赵轨的“三不”原则,其实就一个字:正。

所谓“政者,正也”。心一正,底气就足,作风也会好转。

在今天,赵轨的所作所为依然有借鉴价值,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官员只有先正心,以上述“三不”为原则:把人民放在心上,此所谓行大道;把责任扛在肩上,此所谓行公道;把法纪悬在头上,此所谓行正道。若此,何愁底气不足?(赵炎)

     《北京晨报》8月30日C07版,责编: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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