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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四项措施创新造林绿化机制

 yzsr273 2013-09-05
滨州市四项措施创新造林绿化机制

滨州市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战场,也是全省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改善生态环境是全市“两区”开发面临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来,滨州市以打造“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和“粮丰林茂﹒北国江南”两张名片为目标定位,以绿色通道和生态林场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林水会战,林业生态建设呈现出社会关注度高、发展速度快、建设成效明显等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是造林绿化工作机制的一次重大转变,是林业经营机制的一次重大调整。要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有关法律和政策界限,把是否有利于林业的快速发展,是否有利于解放发展林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衡量机制创新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创新精神,鼓励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各县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造林绿化机制创新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专题研究,精心部署,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林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好工作方案,指导造林绿化机制创新工作开展。财政、农业、水利、交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确保绿色通道和生态林场造林绿化机制创新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造林绿化机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和对林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宣传专栏,全方位宣传造林绿化新机制,新政策,新办法,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绿化机制创新的实质和内涵,主动支持和参与到造林绿化工作中来。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基层领导同志对绿化机制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本系统的宣传与培训,使广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吃透政策,掌握方法,提高政策水平和指导创新工作的能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市、县(区)、乡(镇、办)联动,多部门配合的办法,分渠道增加投入,落实造林绿化资金。干线道路绿色通道造林土地的承包租赁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2012—2014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当年考核合格的县(区)给予奖补。要通过提高造林公司效益,逐步减少政府对造林土地承包租赁奖金的奖补投入。鼓励县(区)将林地使用权整合配置,采取林权抵押贷款等方式解决造林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绿化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各级林业、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责任,多方争取、筹措、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绿色通道和生态林场建设。要积极争取将绿色通道、生态林场等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支持项目,争取上级投入。要鼓励社会各界采取“捐资造林”、“纪念林”等形式投入林业建设。


四、加强监督考核。要继续将绿色通道、生态林场建设等重点工程作为林水会战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并将绿化机制创新作为考核验收的重点,凡未实行新机制造林、未建立林业公司的,一律不予兑现市级奖补资金,不得评为林水会战一等奖。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绿化机制创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扎实推进,确保绿化机制创新工作顺利实施,为实现“粮丰林茂﹒北国江南”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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