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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远洋渔业用工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9733 2013-09-06

摘要:近几年来舟山市远洋渔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用工矛盾现象突出,劳资纠纷频发。本文从企业管理、船员自身素质、社会中介作用、政府培训监管职能等方面对远洋渔业用工矛盾加以分析研究,并提出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远洋渔业  用工矛盾  船员  对策

 

起步于1985年的舟山远洋渔业是我市“走出去”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11年,舟山市共有远洋渔业企业25家,远洋渔船350艘,远洋船员1.2万余名,船员人数约占浙江省的85%,全国的15%,全年实现产值21亿元。尤其是鱿钓产业在全国更是独占鳌头,拥有远洋钓鱿船近300艘,完成产量约20万吨,占浙江省的85%,全国的70%,全球产量的23%。但是舟山远洋渔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由于远洋渔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导致劳动争议频发,群体性劳动案件时常出现。2011年度我市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共处理远洋渔业劳动纠纷案件15起,除1起工伤赔偿案件外,其余14起均为船员提前回国讨要劳动报酬案。远洋渔业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既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也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建立有效的远洋渔业合理用工机制,对于远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舟山市远洋渔业用工现状

在近海渔业资源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远洋渔业正成为“东海渔都”再次腾飞的突破口,但是远洋渔业的蓬勃发展却面临船员构成出现新变化、外籍船员引进和管理方式滞后、从业人员严重紧缺、劳资纠纷频发等用工方面的多重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国内远洋船员构成呈现新变化

船员是远洋渔业发展最基本的要素,长期以来从业人员以舟山本地渔民或附近沿海地区渔民为主,但近些年来,许多本地船员纷纷转产改行,外来务工人员逐渐成为远洋渔业主力。

以普陀区为例,近10年来,普陀区本地渔民减少9968人,现仍在从事远洋作业的也多为40岁以上的“老渔民”,本地船员面临后继乏力的困境。外地船员在2001年到2008年之间平均每年增加800人,人数约7000人左右,多集中于远洋渔船上,平均每艘雇佣12-15人,多的达20人以上。而且外来船员以青壮年为主,30岁以下的占到55.3%,30—40岁之间的有29.1%,40岁以上的15.6%。这一年龄结构虽弥补了本地年轻船员奇缺的问题,却在短时期内无法达到本地船员的技能水平。

(二)外籍船员逐渐成为远洋渔业新生力量

近几年来我市外籍船员人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渐成为远洋渔业的一支生力量。他们主要来自印尼、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地区。外籍船员普遍具有一定的海上生活和远洋作业基本技能,劳动态度好,服务意识强,且工资相对较低,人身意外伤害经济赔偿也远远要低于国内船员,一名印尼籍劳务人员每年工资只有4560美元,菲律宾籍5040美元,越南籍6960美元,如果外籍船员发生意外死亡事故,远洋企业只要赔偿3-5万元,而国内船员死亡,经济赔偿则一般需要70万元,外籍船员佣工不受国内劳动法约束,工资纠纷、伤病纠纷、意外事故的纠纷相比国内船员明显较少。因此,深受我市远洋渔业企业的青睐和欢迎,佣工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 为300人,2012年上半年已达到500多人,广泛分布于东南太平洋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生产的174艘渔船上, 多的10个,少的1-2个,外籍劳工现已成为我市远洋渔业劳务新的有益补充。

(三)远洋船员招工难的问题已经显现

从调查看,远洋船员年平均收入一般在5—6万元。这种收入相较于行业的高风险性和艰苦性,不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吸引力。随着舟山经济的发展,陆上工作年平均工资也能保持在3-4万元以上,且岸上的工作条件大大好于海上,许多远洋船员开始纷纷离开远洋渔业转而投向陆上其他行业。加上中央及各地惠农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地区差异缩小,内陆外出务工人数大为减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不仅关心薪酬的增加,更关注工作环境的优劣、岗位的发展前景及自身的认同感等,愿意从事船员工作的人数大为减少。每年出海之际,不少远洋企业因招不满人不断延迟出航,招工难成为制约远洋渔业企业的瓶颈。

(四)远洋渔业劳资纠纷频发

我市远洋渔业企业一方面面临招不到船员的困境内,另一方面与在职船员又频繁发生劳资纠纷。据统计,2011年度我市劳动仲裁监察部门共处理远洋渔业劳动纠纷案件15起,除1起工伤赔偿案件外,其余14起均为船员提前回国讨要劳动报酬案, 2012年全市已受理该行业劳动纠纷案件18起。远洋渔业劳动纠纷不仅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涉案双方矛盾较深,很难调解,其中部分案件存在无理讨薪行为。如2011某远洋公司所属的“舟远”612号船的部分船员因劳资纠纷违约罢工,停产返航,企业经济损失极大。以此双方矛盾激化,仲裁判决后又上诉至法院。

二、舟山市远洋渔业用工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远洋渔业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

我市远洋渔业企业除舟山市海洋渔业公司是国有企业外,其余24家均为民营或合资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很多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缺少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常发生。特别是挂靠在远洋渔业公司的个体船只,船东老板直接招募务工人员,工资待遇等相关事宜都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即使签订有,内容也不规范,部分协议约定存在违法界定,而且有的船老板为了防止船员中途离船或跳槽,故意扣押船员工资,很容易引发劳资纠纷。

(二)远洋渔业船员整体素质下降

远洋渔业从业人员奇缺也使得不少素质低下的人员进入此行业,海上封闭隔绝的作业环境也让个别犯罪分子为躲避通缉混入其中,我市某远洋公司就曾发生一名杀人犯利用假身份证进入远洋渔船工作的事情。可以想象若此类人员被招聘进来会给船只带来严重安全隐患。部分素质低下的人员在船上多不遵守合同制度,以罢工手段威胁涨工资,当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做出寻衅滋事,违约回国等行为;另一方面,少部分船上管理人员管理方法简单粗暴,与普通船员关系紧张,矛盾容易激化,导致出现罢工停产,提前返航的事件。

(三)远洋渔业船员专业技能缺乏

我市远洋渔业起步初期,船员基本以本地人为主,他们对远洋工作环境有较强的适应性,捕捞作业技能熟练,人员管理相对容易。近几年来外地船员逐渐成为主力,这些船员多来自河南、四川、安徽等内陆地区,不适应长期的海上生活,出海前对作业要求和自身能力估计不足,结果上船后因无法适应而中途违约离船事件时有发生,企业正常经营被打乱,劳动者也因违约付出不小的代价。而且外地船员没有受过捕鱼的专业技能培训,不熟悉远洋渔业工作的常识和特点,又缺乏钓鱿鱼的必要经验和技术,捕捞产量过低,辛苦一两年却因钓不到相应产量而无法拿到最低的保底工资,这成为远洋渔业劳动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船员中介市场无序混乱

远洋渔业用工需求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劳务市场乱象丛生。中介机构介绍是远洋企业招聘从业人员的主要途径,目前我市船员中介服务机构共有100多家,由于入行门槛低,再加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中介市场问题很多。有的“黑中介”找替考、办假证,介绍的务工人员不能适应远洋作业,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有的为赚取中介费,拿“??船工资待遇更高”为利诱,怂恿船员肆意跳槽;一些远洋船员回港后,看到现时工资大增,就坐地起价,否则不愿下海作业,致使劳资纠纷增多;一些船东采用“薪酬攀比战”互挖墙脚,致使远洋渔业劳动力流动更加频繁,出现每个航次的人员都不尽相同的现象,给安全生产和管理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五)对外籍船员引进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难题

目前外籍船员的招用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缺乏法律依据。国家至今尚未许可远洋企业直接招聘外籍船员,外籍船员不能以合法的渠道直接入境和在远洋渔船上工作,使得远洋企业在招聘、管理外籍船员方面存在“真空地带”;二是招聘成本高。外籍船员通过办理第三国旅游签证,到秘鲁、斐济等境外第三国港口中转的方式引进,交通费用高,到船时间长,而且缺少合法的履约保障和有效的监管机制,风险成本高;三是缺乏源头把关。目前我市的外籍船员主要通过台湾中介机构招聘,由所在国家外派,转到第三国直接上船,未经体检、培训,人员良莠不一;四是外籍船员劳务纠纷难以处置。发生涉外劳资纠纷后,国内企业要联系台湾中介,台湾中介要联系所在国派遣劳务,交涉环节过多,又因涉及到敏感外交,处理较麻烦。

远洋渔业企业中存在的这些用工矛盾之间互为因果,相互制约。企业管理和待遇方面的劣势导致出现招工难现象;招工难问题致使最终招来的不少船员不符合企业的要求;工作期间这些人员或因不胜任工作,或因个人素质较差影响船只生产管理而发生劳资纠纷;劳资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又间接地影响船员劳动报酬的提高;薪酬待遇上不去,船员纷纷转业上岸,加剧了招工难问题,从而使远洋渔业企业用工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矛盾怪圈。

三、解决舟山市远洋渔业用工矛盾的几点建议

更好促进我市远洋渔业稳定持续发展,破解远洋企业面临的用工困境,我们应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劳动者四方联手,健全完善远洋渔业用工矛盾解决机制体系,从而实现远洋渔业和谐劳动关系。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远洋渔业行业整体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大对远洋渔业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营造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氛围。企业应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范用工管理,尊重船员合法权益;船员也应加强自律,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做到理性维权。

(二)部门协调,加强对远洋渔业企业的用工管理和指导

海洋与渔业局和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首先,结合远洋渔业企业生产特点,规范“劳动合同范本”供各远洋渔业企业参考。该劳动合同范本除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必备条款外,还应针对远洋渔业的特殊行业性质对劳动报酬计算方式、船员违约费用承担等作出明确的约定。编制远洋渔业企业劳动用工操作指南,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其次,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挂靠个体船的约束和管理,督促个体船老板与雇佣的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时检查工资支付情况,担负起主体资格的责任。第三,建立远洋渔业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凡是企业新招聘的远洋从业人员或合同到期后续签的,企业都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对于不及时备案的企业,由海洋渔业局作出处理。

(三)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远洋渔业企业劳资纠纷问题

远洋渔业劳资纠纷性质特殊,问题复杂。海洋与渔业局、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及乡镇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预防和处理此类事件。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海洋渔业局共同推进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借鉴船舶和建筑行业的经验,在远洋渔业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预防欠薪事件发生。要依法及时处理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调解或裁决,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优先执行。对劳资纠纷中个别船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应及时介入,依法打击,以维护正常作业秩序。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责任,发生劳资纠纷特别是欠薪的群体性事件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及时介入化解劳资纠纷。

(四)加快舟山远洋渔业从业人员信息库建设

目前舟山远洋渔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船员信息不透明,存在企业招人难、招合格船员难的问题。因此,要加快舟山远洋渔业从业人员信息库建设,对远洋渔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船员身份、从业资历、执证情况、用人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依托信息库这一供求平台,为企业招聘和船员自主择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远洋渔业协会应定期为信息库中登记的人员提供生产技能、安全作业及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对培训学习产生的经费由就业培训基金给予适当的补贴,以此来提高远洋渔业从业人员培训的积极性,提高持证上岗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应发挥管理监督职能,促进远洋渔业企业的健康的发展。

(五)建立统一完善的船员中介市场

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和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的就业指导和收费行为,监督中介机构非法中介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中介机构依法制裁,取缔无资质的中介,指导中介机构建立完整的档案,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推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在远洋渔业用工方面引入劳务派遣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远洋渔业劳动派遣机构,发挥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力市场供求调节作用,转移用工单位风险。扶持做大一批具有规模的劳务派遣机构,做好船员报名和登记工作,为远洋渔业企业组织招聘和推荐合格的船员,逐步引导远洋渔业企业从正规的劳务派遣市场吸纳人员。完善劳务派遣公司在后续远洋渔业船员的培训、输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规范远洋渔业企业、劳动派遣公司、船员三方劳动派遣用工制度,督促三方签订劳务协议、劳动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争取对外籍船员招管政策支持

随着国内劳动力供应日渐紧缺,远洋渔业从业人员全球化已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日本、韩国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就走上了远洋劳务国际化的路子,为两国远洋渔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借鉴日韩等国家的经验,通过引进一批有捕捞实际工作经验外籍船员补充进我市远洋船员队伍,不仅有利于解决当前远洋渔业劳动力紧缺的燃眉之急,而且多元雇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远洋船员结构,现实意义重大。因此,为适应远洋渔业劳动力供需形势的变化,助推舟山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呼吁国家将舟山远洋渔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对外籍劳务开放务工许可,借鉴日本等国家“研修生”的做法,让外籍船员依法取得国内工作许可和国内居留证件,从舟山口岸入境,并建立外籍劳务人员雇佣、培训和管理体系,使外籍劳务走上正当、合法、规范、有序的轨道,切实为我市远洋渔业服务。

(七)企业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我市远洋渔业主要在北太平洋、秘鲁渔场等外海域作业,出海后1-2年才返航,船员们长期在海上重复艰苦繁重的工作,封闭枯燥的环境很容易使船员产生苦闷烦躁、偏激冷漠等心理问题,对家人的牵挂也让船员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因此远洋渔业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注重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合理改善船员福利待遇,加强船员心理疏导,保障船员身心健康。如舟山市海洋渔业公司实行“结对子”的办法,让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老船员(师傅)带新船员(徒弟),师傅不仅在业务上传授指导徒弟,而且在生活上悉心帮助,在心理上关心疏导,使新船员能尽快适应海上生活,在此基础上,创新激励机制,制定让利于船员的捕捞分配制度,出台外地船员转正办法等,这些激励保障措施有效的稳定了人员队伍,为舟渔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可见,远洋渔业企业要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必须在生活上关心船员,机制上采用激励保障办法,心理上提供干预疏导,使其能安心工作,实现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

茫茫大海,数叶渔舟,迎晨送霞,金银满仓。提起渔业,很多人都会想象出如上美妙的图景。但真实的远洋渔业却充满了风险和危机,面对大自然的变化莫测和多重外在因素的影响,和谐的劳资关系对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人心定则事业兴,因此,我们应认真探究影响远洋渔业企业用工关系的根源,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为舟山市远洋渔业的壮大发展增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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