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构建发〔2013〕2 号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
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已经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5日
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
一、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概念
劳动关系和谐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处于相互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一种状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就是衡量这种和谐状态的主客观指标数值。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运用多种统计手段,对劳动关系进行定量描述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二、评价体系框架与指数编制方法
评价体系框架:本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三个角度入手,对政府部门工作情况、企业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劳动者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全面、系统、准确地对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作出科学评价。评价体系按照层次化结构原理设定,每个层次测评指标均由上一层次展开,上一层次测评指标通过下一层次测评指标的测评结果反映。具体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劳动关系和谐综合指数。
第二层次:由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统计指数、抽样企业劳动关系情况指数和劳动者满意度调查指数构成。
第三层次:由各项具体指标构成(如附图1所示)。
指数编制方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编制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政府考核与中介评价相结合、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用不同的调查方式,进行相互印证,相互补充。政府部门工作情况、企业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劳动者满意度在综合指数中的权重分别为3:4:3。
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达到测评指标要求的,按相应指标的满分计分,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根据情况相应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用修正分进行相应奖励(详见测评要求表)。
(一)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统计指数
调查方法: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统计指数采取定量统计的方法编制,具体指标和权数详见附表1。于次年一季度,组织各地对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由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统一汇总产生指数。
测算办法: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后,部分指标按测评要求赋值;部分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运用阈值法赋值,加权汇总,形成绝对量总指数。其中修正分值按照各地超额完成工作情况计分。
(二)企业劳动关系情况抽样指数
调查方法:由第三方采取整群随机抽样调查的统计方法,对各地部分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具体指标和权数详见附表2。
测算办法: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后,按计分标准逐级向上加权汇总,形成企业劳动关系情况抽样指数。
(三)劳动者满意度抽样指数
调查方法:由第三方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统计方法,在每个市地随机选取若干名劳动者进行问卷调查,除区域划分外,不再专门设置其他分组,样本在其他标志上的代表性由街头抽样的随机性实现。
测算办法:劳动者满意度调查采取五等级评分法进行定性统计,即:
(1)很 满 意
(2)比较满意
(3)一般
(4)不太满意
(5)很不满意
指数编制采用传统的主观感受方式,以就业环境、收入、社保、休息休假、福利、劳动条件、生活环境、业余文化娱乐生活、人文关怀、成就感、自尊、社会地位等作为测评的基本内容,具体指标和权数详见附表3。
计算指数时,使用直接评价数据,用李克特量表将“很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五种主观评价转化为百分制,形成标准分值,逐级向上加权汇总,将标准分值转化成绝对量指数。
三、评价体系指标构建
本评价体系指标构建遵循以下原则:
代表性:准确把握公众需求,把公众认为劳动关系领域最重要的内容都纳入指标体系;
可测性:测评指标必须是可测量的,测评结果是一个量化的值,可以进行统计、计算和分析;
可比性:测评结果必须是可以进行比较的。
根据上述原则,设置如下具体指标:
(一)政府部门工作情况
1.劳动就业。主要包括失业率(负相关值)、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劳动用工。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率、违法使用童工情况等情况。
3.社会保险。主要包括新增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社平工资增长,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等情况。
5.职业培训。主要包括培养高技能人才、创业培训人数、技能鉴定人数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6.安全生产。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等情况。
7.权益维护。主要包括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置、信访、群体性事件等情况。
8.组织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企业党建、工会组织覆盖率、工会会员入会率、三方机制工作、劳动监察网格化工作、劳动仲裁实体化工作、基层调解组织覆盖等情况。
9.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法律进企业”和“综治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务工、离职流动人口登记报送情况。
10.“双爱”活动。主要包括“双爱”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区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情况,以及和谐企业和园区创建情况。
11.其他。主要包括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情况,劳动关系相关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情况,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情况(修正值计分)。
(二)企业劳动关系情况
1.劳动用工。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率、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违法使用童工、收取押金等情况。
2.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五大保险的参保率、住房公积金缴纳、帮扶救助制度建立等情况。
3.收入分配。主要包括工资增长率,拖欠工资率(负相关值)及最低工资执行等情况。
4.休息休假。主要包括超时加班加点、年休假执行等情况。
5.职工培训。主要包括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开展等情况。
6.民主管理。主要包括党组织建立及开展工作、工会建立、职代会制度建立、厂务公开等情况。
7.企业文化。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文化活动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开展、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
8.诚信公益。主要包括诚信经营、缴税(费)、组织或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
9.劳动纠纷(负相关值)。主要包括劳动监察案发率、劳动仲裁案发率、信访案发率、群体性事件等情况。
10.劳动安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及安全事故发生率(负相关值)等情况。
(三)劳动者满意度情况
1.就业环境满意程度;
2.收入待遇满意程度;
3.社保待遇满意程度;
4.休息休假满意程度;
5.福利待遇满意程度;
6.劳动条件满意程度;
7.生活环境满意程度;
8.业余文化生活满意程度;
9.人文关怀满意程度;
10.成就感、自尊、社会地位等满意程度。
四、指数发布时间和形式
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1-2季度按照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对各地的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进行测评,采取劳动关系和谐综合指数和各项分类指数相结合的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地上一年度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情况及排名。
表1
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统计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数 |
完成情况 |
分值 |
一、劳动就业 |
小计 |
5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1 |
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
1 |
基层工作平台建设 |
2 |
二、劳动用工 |
小计 |
12 |
劳动合同签订率 |
5 |
集体合同签订率 |
3 |
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 |
2 |
违法使用童工情况 |
2 |
三、社会保险 |
小计 |
10 |
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3 |
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3 |
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2 |
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1 |
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1 |
四、工资增长及支付保障机制 |
小计 |
10 |
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 |
4 |
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覆盖面 |
2 |
其中:租赁场地覆盖面 |
1 |
应急周转金制度覆盖面 |
2 |
其中:超过省规定标准 |
1 |
五、职业培训 |
小计 |
6 |
培养高技能人才 |
2 |
创业培训人数 |
2 |
技能鉴定人数 |
2 |
六、安全生产 |
小计 |
6 |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
2 |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 |
2 |
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 |
2 |
七、权益维护 |
小计 |
9 |
劳动监察案件情况 |
2 |
劳动争议案件情况 |
2 |
信访情况 |
2 |
群体性事件情况 |
3 |
八、组织机制建设 |
小计 |
14 |
企业党建情况 |
2 |
工会组织覆盖率 |
2 |
工会会员入会率 |
2 |
三方机制工作情况 |
2 |
劳动监察网格化工作情况 |
2 |
劳动仲裁实体化工作情况 |
2 |
基层调解组织覆盖情况 |
2 |
九、综合治理 |
小计 |
8 |
“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 |
2 |
“综治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 |
2 |
务工流动人口登记报送率 |
2 |
离职流动人口登记报送率 |
2 |
十、“双爱”活动 |
小计 |
11 |
“双爱”活动开展情况 |
5 |
区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情况 |
2 |
和谐企业创建率 |
2 |
和谐园区创建率 |
2 |
十一、其他 |
小计 |
9 |
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情况 |
2 |
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情况 |
2 |
修正值 |
5 |
合计 |
100 |
表2
企业劳动关系情况抽样调查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数 |
调查数据 |
分值 |
一、劳动用工 |
小计 |
15 |
劳动合同签订率 |
5 |
集体合同签订率 |
3 |
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 |
2 |
违法使用童工情况 |
3 |
违法收取押金情况 |
2 |
二、社会保障 |
小计 |
15 |
养老保险参保率 |
3 |
医疗保险参保率 |
3 |
工伤保险参保率 |
3 |
生育保险参保率 |
1 |
失业保险参保率 |
2 |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
1 |
帮扶救助制度建立情况 |
2 |
三、收入分配 |
小计 |
10 |
工资增长率 |
4 |
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
3 |
拖欠工资情况 |
3 |
四、休息休假 |
小计 |
5 |
超时加班加点 |
3 |
年休假执行情况 |
2 |
五、职工培训 |
小计 |
10 |
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情况 |
4 |
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
2 |
劳动竞赛情况 |
2 |
“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开展情况 |
2 |
六、民主管理 |
小计 |
10 |
党组织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 |
4 |
工会建立情况 |
2 |
职代会制度建立情况 |
2 |
厂务公开情况 |
2 |
七、企业文化 |
小计 |
8 |
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
2 |
职工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
2 |
职工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
2 |
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
2 |
八、诚信公益 |
小计 |
6 |
诚信经营情况 |
2 |
缴纳税(费)情况 |
2 |
慈善活动情况 |
2 |
九、劳动纠纷 |
小计 |
12 |
监察案发率 |
3 |
仲裁案发率 |
3 |
信访案发率 |
3 |
群体性事件案发率 |
3 |
十、劳动安全 |
小计 |
9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1 |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
1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1 |
职业健康体检率 |
3 |
安全事故发生率 |
3 |
合计 |
100 |
表3
劳动关系和谐情况民意调查结果评价表
满 意 程 度 |
总 计 |
就 业
环 境 |
收 入
待 遇 |
社 保
待 遇 |
休 息
休 假 |
福 利
待 遇 |
劳动
条件 |
业余文化生活 |
生 活
环 境 |
人文
关怀 |
成就感、自尊、社会地位 |
权重 |
10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很满意 |
频数 |
频率% |
累计频率% |
比 较
满 意 |
频数 |
频率% |
累计频率% |
一 般 |
频数 |
频率% |
累计频率% |
不 太
满 意 |
频数 |
频率% |
累计频率% |
很 不
满 意 |
频数 |
频率% |
累计频率% |
缺失 |
频数 |
合计 |
表4
全省各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一览表
全省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湖州 |
嘉兴 |
金华 |
义乌 |
衢州 |
丽水 |
台州 |
舟山 |
劳动关系和谐
综合指数 |
其
中 |
1.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统计指数 |
2.企业劳动关系抽样指数 |
3.劳动者满意度抽样指数 |
政府部门工作情况测评要求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权数 |
A1劳动就业 |
D1城镇登记
失业率 |
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D2城镇新增
就业人数 |
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D3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
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D4基层工作
平台建设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2劳动用工 |
D5劳动合同
签订率 |
签订率≥95%,得5分;签订率≥93%,得4分;签订率≥92%,得3分;签订率≥91%,得2分;签订率≥90%,得1分;签订率<9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5 |
D6集体合同
签订率 |
签订率≥90%,得3分;签订率≥88%,得2分;签订率≥85%,得1分;签订率<8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3 |
D7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 |
签订率≥90%,得2分;签订率≥85%,得1分;签订率<8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8违法使用
童工情况 |
未发生违法使用童工现象,得2分;发生违法使用童工现象,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3社会保险 |
D9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3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0%,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3 |
D10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3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0%,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3 |
D11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12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0.5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D13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0.5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A4工资增长及支付保障机制 |
D14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 |
工资增长率≥8%,得4分;工资增长率≥5%,得3分;工资增长率≥3%,得2分;工资增长率≥0%,得1分;工资增长率<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4 |
D15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覆盖面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16其中:租赁场地覆盖面 |
建立制度的,得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D17应急周转金制度覆盖面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18其中:超过省规定标准 |
超过省规定标准的,得1分;未超过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1 |
A5职业培训 |
D19培养高技能人才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20创业培训
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21技能鉴定
人数 |
目标完成情况≥100%,得2分;目标完成情况≥95%,得1分;目标完成情况<95%,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6安全生产 |
D22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
组织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工作,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23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 |
健康体检率≥100%,得2分;健康体检率≥90%,得1分;健康体检率≥80%,得0.5分;健康体检率<8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24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 |
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2‰,得2分;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3‰,得1分;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4‰,得0.5分;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4‰,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7权益维护 |
D25劳动监察
案件情况 |
分别将“单位GDP劳动监察案件数量”、“劳动监察案件数量增长率”、“单位GDP劳动监察案件涉及人数”、“劳动监察案件涉及人数增长率”进行无量纲化后,每项以[0,0.5]为阈值区间进行计算得分,之后相加 |
统计调查 |
2 |
D26劳动争议
案件情况 |
分别将“单位GDP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长率”、“单位GDP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人数”、“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人数增长率”进行无量纲化后,每项以[0,0.5]为阈值区间进行计算得分,之后相加 |
统计调查 |
2 |
D27信访情况 |
分别将“单位GDP信访数量”、“信访数量增长率”、“单位GDP信访涉及人数”、“信访涉及人数增长率”进行无量纲化后,每项以[0,0.5]为阈值区间进行计算得分,之后相加;如有发生10人以上重复去京非正常上访,或100人以上重复来省集体上访,引起较大影响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28群体性事件情况 |
分别将“单位GDP群体性事件数量”、“群体性事件数量增长率”、“单位GDP群体性事件涉及人数”、“群体性事件涉及人数增长率”进行无量纲化后,每项以[0,0.75]为阈值区间进行计算得分,之后相加; 如有发生聚众阻塞铁路或公路、冲击国家机关、实施打砸抢烧等严重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3 |
A8组织机制建设 |
D29企业党建
工作 |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的,得2分;基本建立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0工会组织
覆盖率 |
覆盖率≥95%,得2分;覆盖率≥80%,得1分;覆盖率<8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1工会会员
入会率 |
入会率≥85%,得2分;入会率≥70%,得1分;入会率<7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2三方机制
工作情况 |
工作开展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3劳动监察网格化工作情况 |
工作开展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4劳动仲裁实体化工作情况 |
工作开展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5基层调解组织覆盖情况 |
建制率≥90%,得2分;建制率≥80%,得1分;建制率<8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9综合治理 |
D36“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 |
积极开展活动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7“综治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 |
积极开展活动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8务工流动人口登记报送率 |
报送率≥90%,得2分;报送率≥80%,得1分;报送率<8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39离职流动人口登记报送率 |
报送率≥90%,得2分;报送率≥80%,得1分;报送率<8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10“双爱”活动 |
D40“双爱”活动开展情况 |
企业参与率≥80%,得5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
抽样调查 |
5 |
D41区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情况 |
建立并发布的,得2分;建立未发布的,得1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42和谐企业
创建率 |
创建率≥90%,得2分;创建率≥80%,得1分;创建率≥60%,得0.5分;创建率<6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43和谐园区
创建率 |
创建率≥90%,得2分;创建率≥80%,得1分;创建率≥60%,得0.5分;创建率<60%,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A11其他 |
D44“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情况 |
工作开展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统计调查 |
2 |
D45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情况 |
获得每一项省级以上表彰计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
统计调查 |
2 |
D46修正值 |
对有目标任务、且目标任务不为100%的的指标进行计算修正值,该项指标的修正值权数为:5?所有计算修正值指标权数之和?该项指标权数。 |
公式计算 |
5 |
企业劳动关系情况测评要求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权数 |
B1劳动用工 |
E1劳动合同签订率 |
签订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5 |
E2集体合同签订率 |
签订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3 |
E3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 |
签订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2 |
E4违法使用童工情况 |
未发生违法使用童工现象,得3分;发生违法使用童工现象,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5违法收取押金情况 |
未发生违法收取押金现象,得2分;发生违法收取押金现象,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2社会保障 |
E6养老保险参保率 |
参保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3 |
E7医疗保险参保率 |
参保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3 |
E8工伤保险参保率 |
参保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3 |
E9生育保险参保率 |
参保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1 |
E10失业保险参保率 |
参保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2 |
E11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
缴纳率乘以权数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
抽样调查 |
1 |
E12帮扶救助制度建立情况 |
有制度并有专项帮扶资金的得2分;有制度无专项帮扶资金的得1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3收入分配 |
E13工资增长率 |
工资增长率≥0%,得1分;工资增长率≥3%,得2分;工资增长率≥5%,得3分;工资增长率≥8%,得4分 |
抽样调查 |
4 |
E14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
抽样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得3分;抽样企业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得1分;抽样企业最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15拖欠工资率 |
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得3分;发生拖欠工资现象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B4休息休假 |
E16超时加班加点 |
未出现超时加班加点现象,得3分;虽有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但加班前征求工会及劳动者意见,加班加点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得2分;有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未征求工会及劳动者意见,但加班加点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17年休假执行情况 |
符合条件劳动者均享受年休假,得2分;≥60%符合条件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得1分;符合条件劳动者享受年休假不足60%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5职工培训 |
E18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情况 |
按规定提取,并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70%的,得4分;≥50%的,得3分;≥30%的,得2分;≥10%的,得1分;<10%或未按规定提取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4 |
E19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
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常态化、培训制度完善的,得2分;开展职工培训,但未建立培训制度的,得1分;未开展职工培训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0劳动竞赛情况 |
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等活动的,得1分;取得明显成效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1“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 |
开展活动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6民主管理 |
E22党组织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 |
被评为“先进企业党组织”的,得4分;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的,得2分,未建立党组织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4 |
E23工会建立情况 |
已建立工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会费的,得1分;活动规范,有专门办公、活动场地的,得2分;未建立工会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4职代会制度建立情况 |
有规范的职代会制度的,建立企业与职工沟通平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5厂务公开情况 |
公开内容全面、程度到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7企业文化 |
E26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
思想政治工作有措施、有经费,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7职工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
组织职工文化活动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8职工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
组织职工体育活动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29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
有完善规章制度,得2分;比较健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8诚信公益 |
E30诚信经营情况 |
诚信经营,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得2分;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欺诈等不良行为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31缴纳税(费)情况 |
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费),无偷、逃税及其它税务行政处罚记录,得2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E32慈善活动情况 |
开展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2 |
B9劳动纠纷 |
E33监察案发率 |
未发生监察案件,得3分;监察案发率≤3%,得2分;≤5%,得1分;监察案发率>5%,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34仲裁案发率 |
未发生仲裁案件,得3分;仲裁案发率≤3%,得2分;≤5%,得1分;仲裁案发率>5%,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35信访案发率 |
未发生信访案件,得3分;信访案发率≤3%,得2分;≤5%,得1分;信访案发率>5%,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36群体性事件 |
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得3分;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B10劳动安全 |
E37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1 |
E38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1 |
E3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职工上岗前、转岗后实行三级教育,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1 |
E40职业健康体检率 |
健康体检率≥100%,得3分;健康体检率≥90%,得2分;健康体检率≥80%,得1分;健康体检率<80%,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41安全事故发生率 |
未发生安全事故,得3分;安全事故发生率≤3%,得2分;≤5%,得1分;安全事故发生>5%,不得分 |
抽样调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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