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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