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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中医药理学基本理论之三

 龙凤冈 2013-09-29

                       作者:   赵正孝(柳州市中医院) 吴娅娜(湖南中医药大学)

 

4.五味理论

    关于味的含义,《说文解字》中载:“味,滋味也。”味,泛指食物的味道,是由口尝而得的味觉感受。在中医药的长期实践中,人们发现,滋味相同或相近的药物,其作用也有相近或共同之处;而完全不同滋味的药物,则作用截然不同。在《黄帝内经》中,就已经总结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的规律。因此,味的概念,不仅表示通过味觉感知的真实滋味,同时也能反映药物的实际性能。我国先民很早就懂得用味觉辨别食物和药物,《淮南子?修务训》中曾载“神农尝百草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

    由于药物多由口服,“入口则知味,入腹则知性”,古人很自然地首先将药物的滋味与药性(包括作用)联系起来,并用滋味解释和推论药物的作用,这就是最初的“滋味说”。

    五味,即酸咸甘苦辛五种滋味。最早的药物专著《神农本草经》序例中即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但在实际经验中,除了以上五种滋味外,人类的舌头还可以品尝出更多的味道。《内经》及诸家本草中就还有淡、涩二味,因此本草医籍中药物的味道实际上至少应有七种。但是,酸咸甘苦辛是最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李时珍《本草纲目》序录中引王好古之言说:“本草五味不言淡,何也?淡附于甘也。”徐大椿《神农本草经百种录》矾石条下注:“矾石味涩而云酸者,盖五味中无涩,涩即酸之变味;涩味收敛,亦与酸同。”至于辛,应是包括一切有刺激性的味觉感受,如麻、辣、甚至凉爽等感觉的总称。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规划教材(中医药类专业)《中药学》六版教材(1995) 中指出:“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药物和食物的滋味不止五种,辛甘酸苦咸是五种最基本的滋味。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由于长期以来将涩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属关系,故习称五味。”

     药物的味与药物的功用密切相关。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中医、中药、针灸专业)《中药学》五版教材(1984)中指出:“至于药味的确定,是由口尝而得,从而发现各种药物所具有不同滋味与医疗作用之间的若干规律性的联系。因此,味的概念,不仅表示味觉感知的真实滋味,同时也反映药物的实际性能。”所以,药味的确定,原则上是基于口尝,定于临床,即经口尝辨别滋味,经临床证实。所以“味”实际上是药物本身的滋味和疗效的标志。

    五味理论是药性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食物和食物具有五味,才具有养身祛疾的功用。《周礼?天官》说:“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 唐宗海《中西汇通医经精义》认为,人之所以“日食五味者,借以生养五脏也”。酸味入腹,则生养肝脏,同样,人秉受苦味而生心脏,秉受甘味而生脾脏,秉受辛味而生肺脏,秉受咸味而生肾脏。“五行之气偏则为病,草木各得五行之气,借以调五脏之偏,药之功用以著。设非先明五行之理,不可以言医也。”

    五味与五脏的关系十分密切。古人认为,五味与五行、五脏相应:(1)酸味:木得风气而味酸,所以果实之味多带酸,菜入坛腌、谷得糟曲而变酸,也是风气使然。(2)苦味:火生苦。凡物经火,味无不苦,盖火之性使然也。所以草木秉火之性者,其味皆苦。(3)土生甘。土所生五谷,五谷味甘,所以甘是土之味也。甘生脾。(4)金生辛。有燥金之气性,然后生此辛味,辛生肺。人秉金之性味,于是而生肺脏。(5)水生咸。寒水之性,其味为咸。咸生肾,人生秉寒水之性味,而生肾脏。

   《灵枢?五味》根据五行生克制化规律,当一脏受损时,禁用胜己之脏所对应的食物或药物:“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因辛主入肺,肺金克肝木,故肝病禁辛;咸主入肾,肾水克心火,故心病禁咸;酸主入肝,肝木克脾土,故脾病禁酸;甘主入脾,脾土克肾水,故肾病禁甘;苦主入心,心火克肺金,故肺病禁苦。

    但是,如果仔细考察前人对药物的味的记载,会发现各种书籍对同一种药物的味的记载各不相同,一些中药的味与实际滋味不完全相同或完全不相同。后人研究《神农本草经》发现,尽管书中所载的药物的味大多为与口尝所得之味相符,但也部分与药物的实际味道相去甚远。就一个药物来说,历代文献对其性味记载不完全相同,有的还相差甚远.,性味不同,其功能就不同,这势必会影响到药物的临床运用。探讨味的本质,搞清楚其物质基础,统一药物的性味,这是值得研究也是必须进行研究的课题。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药味”与“滋味”背离的情况?许多医家对此进行了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产地和采收期的影响。“水土质异”是造成药物性味不统一问题的根本原因。

    (2)药用部位不同。

    (3)加工影响所致,主要是由于所用辅料的滋味使药物滋味改变。中药的性味不是一成不变的,中药在使用过程中要经过炮制、配伍等过程,各种炮制方法不同,与之配伍的药物不同,煎煮方法不同,均可使药物的性味发生变化。如干姜辛热,具有回阳、温中、温肺化饮之功,多用于脾胃虚寒,或阳虚欲脱,或寒饮咳喘,经过炮制成为炮姜,.辛散之性已无,其性味苦涩温,长于温经止血,又暖中止泻,多用于虚寒性出血证和泄泻。有人认为炮制改变药物的气味是通过辅料的气味及炮制过程中的加热处理,使药物由“生”变“熟”两个途径实现的。

     (4)品种不同。许多中药为多来源品种,还有一些中药同名异物者众多,出现了混异品。

     (5)嗅觉的个体、年龄差异尝辨方法及个人之差异颇大。

     (6)根据功能反推其味:一些药物无法用其真实的“药味”解释药物的功用和归经,所以根据其临床功能和五行属性“反推”其应有的滋味,从而出现药物的真实滋味与功用和归经不符的情况。普通高等教育中医药类规划教材(中医药类专业)《中药学》六版教材(1995) 中指出:“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后来由于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味解释和归纳药物的作用。随着用药实践的发展,对药物作用的认识不断丰富,一些药物的作用很难用其滋味来解释,因而采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确定味的主要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可见,这段论述已经相对明确地指出了药味的确定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反推,药味既包含口尝滋味,也包含功效反推的味。

    此外,贮藏、剂量、剂型、煎煮等都可能使药物性味发生改变。

    由于历代本草著作对中药的味的记载各不相同,因此,如何统一中药的味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有人主张根据药物的已知功用反推其味,认为中药是多成分的统一体,其中可能起作用的是某些含量少而味道并不突出的成分在起作用,而这种不突出的滋味补其他滋味所掩盖,所以可用反推的方法定药味。也有人主张口尝定味,认为研究“味”应结合文献考证,统一药材规格,用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将直接嚼食药材与品尝不同浓度的水煎药汁结合起来,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

    确实,由于药物的作用经常有与其味道不符甚至相违之处,用药味理论不能解释某些药物的功用,一些医药学家对此迷惑不解,从而引发了药味并非药物的味道的争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应该承认,多数药物的作用与其味道是相符的。因此,少数药物的作用与其实际滋味不符,这是由于事物的复杂性的决定的。我们在承认事物规律的普遍性同时,也应该承认事物规律的特殊性。为了解决药物的味道与药物的疗效不符的问题,一些药学家人为地将某些药物的味道进行篡改,如白芍味本不酸,但历代医家几乎均以“味酸”定论;石膏味本不辛,但历代医家多以“味辛”立论;肉苁蓉味本不咸,但历代医家多以“味咸”立论;这是由于对白芍、石膏、肉苁蓉等药物未能系统全面研究的结果。以既知的功效去人为的定某种药物的“味”,既有悖于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而且也不利于中医药理学的进一步发展。

    实际上,中药“五味”理论只是中药药性理论之一,中药发挥作用是中药的形、色、性、味、体等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中药“五味”理论应与中药其它药性理论共同协作发挥中药功效,如果单纯用中药“五味”理论来阐释药物功效,显然无法解释所有药物的功能。所以,就本人观点而言,所有的药物标注的“味”,应以药物真实的“滋味”为主。前人无法解释的功用,在今天我们或许能够提供答案;即便我们今天不能提供答案,那也有待于我们的后人再努力去探索。客观的自然存在的东西是不容轻易扭曲的。将本来是“酸味”的药味,为了解释其功用,故意说成是“甘味”的,与“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无异,有悖于科学精神,不利于科学探索。

    另外,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还应该理解,五味理论在中药医理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和药性理论一起构成核心的“性味”理论。对于每种药物,因此,必须将“性”与“味”综合起来分析,而不能孤立地用“味”来分析药物。缪希雍谓:“物有味必有气,有气斯有性。”句中“气”指药性,“性”指性能功用,因此强调了药物的性能功用是由药性和药味共同决定的。换言之,必须把四性和五味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辨别药物的作用。例如,两种药物都是寒性,但是味不相同,一是苦寒,一是辛寒,两者的作用就有差异。反过来说,假如两种药物都是甘味,但性不相同,一是甘寒,一是甘温,其作用自然也不一样。所以不能把性与味孤立起来看。

    一般来讲,性、味均相同的药物,作用相近,如辛温的药物多具有发散风寒的作用,甘温的药物多具有补气助阳的作用。当然,尽管性味相同,药物的作用仍是有区别的,这是由药物的其它个性特征决定的,如黄芪甘温,偏于甘以补气,锁阳甘温,偏于温以助阳。性、味均不同的药物,作用有别,如黄连苦寒,功能清热燥湿,党参甘温,则补中益气。性同而味异,或味同而性异者,作用则各有不同。如麻黄、杏仁、大枣、乌梅同属温性,由于其味不同,而作用各异:麻黄辛温散寒解表,杏仁苦温下气止咳,大枣甘温补脾益气,乌梅酸温敛肺涩肠;再如桂枝、薄荷、附子均为辛味,因药性不同,作用也不同:桂枝辛温解表散寒,薄荷辛凉疏散风热,附子辛热补火助阳。又有一药兼有数味者,则其治疗范围较大。如当归辛甘温,甘以补血、辛以活血行气、温以祛寒,故有补血、活血、行气止痛、温经散寒等作用,可用治血虚、血滞、血寒所引起的多种疾病。

    在临床具体应用时,一般都是既用其性、又用其味的,但有时在配伍其他药物复方用药时,就可能出现或用其性,或用其味的不同情况。如升麻辛甘微寒,与黄芪同用治中气下陷时,则取其味甘升举阳气的作用;若与葛根同用治麻疹不透时,则取其味辛以解表透疹;若与石膏同用治胃火牙痛,则取其寒性以清热降火。此即王好古《汤液本草》所谓:“药之辛、甘、酸、苦、咸,味也;寒、热、温、凉,气也。味则五,气则四,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四气,有使气者,有使味者,有气味俱使者……所用不一也。”由此可见,药物的气味所表示的药物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是比较复杂的,因此,既要熟悉四气五味的一般规律,又要掌握每一药物气味的特殊治疗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这样才能很好地掌握药性,指导临床用药。 

      5.五气(五臭)理论

    《黄帝内经》中“五气”有三个意义:可指药食之臭五气,也可指风暑湿燥寒五气,还可指五脏之气等等。这里的“五气”,是指药食之臭,即通过嗅觉体验到的药物和食物的气味,即臊、焦、香、腥、腐,又称“五臭”。

    关于药食之臭与五行的对应关系,见于《素问?金匮真言论篇》:

“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其臭臊。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其臭焦。中央黄色,入通于脾……其臭香。西方白色,入通于肺……其臭腥。北方黑色,入通于肾……其臭腐。”

    为什么五气之中,肝之臭为臊?“食草木各禽兽。皆有臊臭。秉木之气故也。”

    为什么五气之中,心之臭为臊?因心主火,“凡物火灼。其气皆焦。”

    为什么五气之中,脾之臭为香?因 “甘味所发。其气为香。木香之类。所以入脾。”

    为什么五气之中,肺之臭为腥?因“鱼为水族。兼秉金气,故其臭皆腥。”

    为什么五气之中,肾之臭为腐?因“凡物入水。无不腐化。故水之臭腐。”

    在《素问?六节藏象论》出现了“五气入鼻”之说:

    “草生五色,五色之变不可胜视,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胜极,嗜欲不同,各有所通。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五脏别论》:

    “五气入鼻,藏于心肺。心肺有病,而鼻为之不利也。”

    唐代王冰和清代马莳都在注释《黄帝内经》时认为“五气”是指:臊(羶)、焦、香、腥、腐。王冰更说:“五气者,臊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也。”

    尽管在《黄帝内经》中即有五气理论,但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凡中药说到药物的性、气、味时,常常将药性、药气、药臭相混。直到北宋寇宗奭对《神农本草经》的四气五味才提出了异议。他认为:“凡称气者,即是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则是药之性”。这就将“四气”更正为“四性”,同时也将药物内在性质的“气臭”(嗅觉感知)纳入了药理范围。

    根据中医五臭理论,许多具备特殊气味的药物可用来治疗相关脏腑的疾病。如:天麻具有鸡屎样羶味,臊羶之气入肝,故天麻入肝,可平肝熄风。鱼腥草具有腥味,腥气凑肺,故鱼腥草可清肺热疗肺痈。

    五臭理论还为药物的炮制提供了依据。焦气凑心,所以可以将一些药物炒焦使之入心止血,如陈棕炭、侧柏炭等。香气凑脾,所以可以将白术、山药炒香使之更好地发挥健脾的功效,麸炒泽泻使香以发挥渗湿和脾、降浊升清的作用。

    本草学家们认为,药物乃本于天地阴阳所生,药中气味轻薄者,得天之阳多,属于阳;气味重浊者,得地阴多,归于阴。“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于是“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本草备要》)。

    气本于天,气浓者入气分,入气分者走清窍,有如大蒜,气之浓者也,故入气分走清窍,上为目瞀而下为溺臭。

    6.五色理论

    《黄帝内经》以五行学说为基础,将不同的颜色与五行脏腑功能联系起来,因此不同颜色的药物选择性作用于相应部位,称为五色入五脏,即白色入肺,赤色入心,青色入肝,黄色入脾,黑色入肾。张介宾在《景岳全书?传忠录》对此进行肯定,“以五色分五脏其理颇通。”

    根据五色入五脏的理论,可以大致判断某种药物能治疗某些脏腑及组织病变。《素问?五脏生成篇》说:“色味当五脏:白当肺辛,赤当心苦,青当肝酸,黄当脾甘,黑当肾咸。故白当皮,赤当脉,青当筋,黄当肉,黑当骨”。徐灵胎也说:“色赤者多入血分,色白者多入气分。”所以红花色红,入心经血分,能活血通络,治血滞经闭腹痛。青皮色青,入肝经气分,能疏肝破气,治肝郁气滞胸胁胀痛。橘皮色黄,芳香入脾,能理气健脾,治脾胃气滞之胸腹胀满,食少吐泻,消化不良,以及痰湿喘满病证。石膏色白,大寒入肺,能清泻肺热,治邪热郁肺之喘促咳嗽,气急鼻煽。熟地色黑,甘温入肾,能滋肾育阴,生精补髓,治肾阴不足,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如果某种药物兼具多种颜色,常表明药物的作用涉及多个脏腑。如黄芪表面黄白色,周边黄色或浅棕色,中心深黄色,整体而言以色黄为主,所以主要入脾,因其味甘性温,故主要入脾益气健脾。因表皮兼具白色,略兼豆腥气,故可以入肺,补益肺气,而达益卫固表之用。因白色主见于黄芪表面,故此时若用芪皮则更佳。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药物的颜色较为单一,也可入多个脏腑。如:山药色白,白主入肺,但山药兼入脾、肾,为平补肺脾肾三脏的重要药物;红花色赤,赤主入心,但红花兼入肝。也有的药物的颜色与其归经完全无关,如黄柏色黄,应以入脾为主,但历代医书不言其入脾,而入肾、膀胱、大肠。所以,药物具有某种颜色,只能代表其有趋向于某脏腑的可能性,而不代表必然性,药物的最终疗效,是多种色、质、气、味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但是,如果某种药物其本具有趋向于某脏腑的特征,即使它主要不作用于该脏腑,但当它配合其它应用于该脏腑的药物后,其趋向于该脏腑的作用立刻显露出来,发挥良好的作用。正如黄柏色黄而味苦,色黄本应入脾,味苦则能清火,质燥则能燥湿,如果用于脾经湿热证,配合其他入脾胃的药物,则可十分出色的发挥其清热燥湿的作用,如《傅青主女科》易黄汤,用黄柏配伍山药、芡实等,治疗带下属脾虚湿热证者。所以,药物的归经,不是单纯以药物的颜色来决定的,正如物理学上力作用于某一物体,该物体不一定就朝其作用方向运动,物体朝哪个方向运动,不是一个力的作用结果,而是多个力朝不同方向作用的综合结果,只有其合力才能决定物体运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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