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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拱暗会与合留合去

 幸运草wrh 2013-10-03
分类: 八字命理

暗拱暗会

八字四柱的地支,就犹如一张桌子的四只脚,撑着整个桌面,若将四只脚围绕起来,正是一个圆周,所以四柱地支,暗中包容着十二地支,也就是说--除了四柱排出「可见」的地支之外,其实人命也「暗拱」着其它的地支。

子平《气象篇》云;「天地包藏神得用,豁达胸襟。」
《滴天髓》云:「暗冲暗会尤为喜」(其实应改为「暗拱暗会尤为喜」),皆言暗拱、暗会「得用」时之可贵。

为何「暗拱暗会尤为喜」?因为八字如果可以寻暗拱、暗会为真神时,则暗拱、暗会之神,也可以列入计算。

暗拱、暗会,影响人命好坏有着很大的关键,举凡人命富贵贫贱、穷通寿夭、六亲缘份及人数、教育程度高低、相貌美丑等等的等级,几乎都要以暗拱暗会来计算。

有些命造的喜用神,表面看起来似弱而实旺,这是拜暗拱暗会之赐。

古书虽然有提到暗拱暗会,却没有提及「如何计算」暗拱暗会,以及「何者可以」寻暗拱暗会,又「何者不能」寻暗拱暗会?因此,暗拱暗会遂成为命理中深奥难懂的一环,非经得有诀要者传授,实是难得一窥其秘。

暗拱与暗会不同:

暗拱--如庚金为格用喜神透干,地支为辰午戌亥,此时地支则「暗拱」庚金已长生、申临官及丑墓库之位。

暗会--如庚金为格用喜神,地支有巳字,巳之左右有子字,则子过一字之丑字,可与巳字「暗会」成庚金之局。但须要--巳字与子字「紧邻」,才能暗会;若巳字与子字隔「一字」或「二字」,则不能暗会。

又设若以庚金为格用喜神,而原局有辛酉金之混杂,则须原局有「去除」辛酉金,庚金才能寻暗拱暗会,否则不能暗拱暗会。

并非任何命造都可以寻暗拱暗会;何者可以寻暗拱暗会?何者不可以寻暗拱暗会?
分析如下:

1.喜用在原局要比假神「生旺」。或虽然有假神混浊,但有「克泄去」假神之用神有力者。

例如:以甲木为格神,局中有乙木混浊,若原局甲木比乙木「生旺」,更有辛金或丁火等「去」乙木假神之用神者,则甲木可以寻暗拱暗会为真神。
若假神能去除尽净,则「去假」之用神,亦能加入计算。

2.要有情,才可以暗拱暗会:无情,不能暗拱暗会。有情的含意有三:

(1)是喜神四柱地支扎根有力,假神有去除。

例如:以庚金为格用喜神透干,四柱地支为申酉戌辰,庚金扎根生旺,如若局有去除辛金之神有力者,则地支暗拱巳丑庚金生库。

(2)视距离的远近。距离近者,有情;距离远者,无情。
(3)四柱地支有三柱或四柱「同一字」,也是有情,可暗会真神到局。

3.喜神有刑冲克泄或混浊者,不能暗拱暗会。

4.所拱会之支,有「克害」格用神者,不能拱会。

例如:以壬水为格,混癸,用乙木。地支拱有戌乙木之库,但戌亦为戊土之库,会克害壬水格神,则戌库不能拱会。

5.所拱会之支,会「混乱」真神者,不能拱会。

例如;以庚金为格,混辛金,用丁火。原局地支有巳酉二字,暗拱丑库。
丑为庚丁之库,格用同拱本美,但丑能会巳酉成金局,阴阳混杂同旺,所以丑库不能拱。除非原局辛金假神能去除尽净,才能暗拱。

6.地支一气,或气聚一方,亦为有情,可不论距离远近。

假如:地支有卯、未二字,无亥,支内有寅,原局乙木有去除,则寅可「暗合」亥到局会未,若乙木无法去除尽净,则无法暗合亥到局。

以上所论是以喜神而言。然而,忌神也有暗拱暗会,如遇「填实」则凶。

古书有云;「拱禄夹贵,填实则凶」,这句话似乎不太正确!「暗拱喜神」,不畏填实,填实反而有福。反之,「暗拱忌神」,最忌填实,填实必凶。

但一定要知道,暗拱或暗会所拱会出之神,仅是作为「喜忌计算级数」之用,不能作为「格用神」。例如:要以己土制癸水,原局无己土,不能以「暗拱」出的丑,或未中己土,作为制癸水的用神。因为暗拱暗会之神,仅是一种精神,并非实物。格用神,须于八字「原局」明现的十神之中取之。

合留合去:

天干之五合,只有年时的位置,因相隔太远,不能论合,其余隔邻及间隔皆可论合。
干支之合,只论合去,或合留,而不论克泄。现摘录一段,欧阳玠前辈在书中论合之言,「而我所发现,有克泄刑冲而合,为「留」;无克泄刑冲而合,谓之「去」,适于寻主辅,及行运尤为广用。」

时日月年
戊丙癸辛
戌戌巳酉

这是命学甚神秘的问题,现今想来,虽大致不变,但有稍许更动,于整个运势变化不大。以下是蔽人的意见,供您参考。

戊癸合,戊留癸去,以辛为格,用戌中丙火制庚。

戊癸之合,应为戊去,癸留。原因是日时两戌,因为排列位置的关系,日戌受巳酉金局之泄,而时戌无伤仍在,能克癸水,且时干坐戊也无伤,故被合去。巳酉之合,因为巳中庚金虽当令,但巳中丙火仍在,如无日戌泄丙火生庚金,亦不能取为庚金偏财格。

寻主辅,日干本身除比肩格外,皆不列入考虑。但喜用神可以护卫日干,日干却不能护卫喜用神。

所谓干支合,就是因为有克泄,才被合留,否则合去,理由,就是只有「克泄」而已,并无他故。合留的真义是,「五行不消失,但可以增加。」如戊癸之合,戊土消失,故不必论。只论癸水,没有消失,但仍可泄辛金,使癸水增旺。也可以克丁火,因为癸水仍然没有消失。但却不能生乙木,不能被己土所克,因为有克泄者,变也。变化而去,癸水消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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