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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隶与六分半比较

 鸿墨轩3dec 2013-11-10

古隶与六分半比较    

■文/汪小玲

2010年06月01日 - 大镛书法博客 - 大镛书法博客  古隶是先秦时期秦、楚二地的书法风格,六分半是清人郑板桥创制的书法风格。把古隶与六分半进行技法的、美学的以及史学的比较是非常有意义的。

  首先,在技法构成上,二者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无论楚地风格的竹简木牍、还是楚地风格的简书缯文,古隶都同时具有五大书体的笔法特点:(1)古隶笔画波折向背明晰,说明它具有隶书笔法(因此它被归入“隶”的范畴);(2)秦地风格的古隶结体与小篆相似,楚地古隶结体与大篆(籀文)相似,说明它包括大篆笔法;(3)古隶作品中,笔法舒徐纵放、节奏感强,并出现了“之”、“少”等草书形体,说明草法隐藏其间;(正因为古隶兼有篆法和草法,故亦被名为“草篆”)(4)古隶中的草法亦可谓行书笔法,因为行、草二体的区分本不在于用笔,而在结体;(5)楚地古隶横画呈左低右高倾斜状,秦地古隶撇画收尾皆尖利之形,说明楷法初露光芒。至于六分半,其形体亦篆、亦隶、亦楷、亦行、亦草,已为人所指明,无需赘言。

2010年06月01日 - 大镛书法博客 - 大镛书法博客

       清·郑板桥“六分半书”

  其次,两者不仅在技法构成的相似上是惊人的,在美学层面上所存在的差距更是惊人!秦地风格的古隶,线条的粗细对比不大,用笔轻灵,自然表现了一种天真无邪的艺术意境,使人如对三尺孩童;楚地风格古隶点画厚实,结体为繁复的大篆(籀文),表现了一种高古神奇的艺术意境,使人如对饱学贤哲。六分半书虽笔画乍粗乍细、乍方乍圆,结体乍长乍扁、乍奇乍侧,极尽变化之能事,但由于没有深入到作品意境内层,故令人想起的只能是举止浮艳的插花舞女、而非博学名士。

   之所以存在以上差别,问题还在于技法构成层面上,虽然它们都是多体的混合,但古隶由一体(篆)走向多体,以和谐统一为前提、以丰富多采为指归,它的“混合”是有机的“混融”,而非机械的“混杂”,因此能表现明晰而真挚的艺术意境;而六分半却是由多体走向一体,以杂乱不谐为前提、以浅浮单一为指归,它的“混合”是机械的“混杂”,故它的艺术意境只能是庸俗的、造作的。   

  最后,从史学层面上看,两者的差距同样是惊人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古隶处于书法古代史的最前沿,是中国书法史上最早的艺术风格──虽然有人不承认这点,认为甲  骨文和金文才是最早的书法风格,但作为书法,必须遵循“书写”的本质  规定,甲骨文、金文是以刀具、铸模进行“刻”和“铸”,因此不是严格意义的书法作品。六分半则处于书法古代史的最后沿、是书法古代史的“殿军”。六分半以后,书法史很快转入近代史。(2)古隶是整部书法史的“轴心”,由此散射出了五大书体和种种艺术风格。六分半虽收拢五大书体和各种风格,由于这只是表面上的而非内质的收拢,故未能成为书法史的“集大成者”,相反,它只能成为一例“畸形产儿”。(3)古隶是俗民的作品,它无意启诱后学而成“先哲”,但后人偏偏从它那里引发出了一部书法史,可谓“桃李不言,其下成蹊”,“属于那种能造就大师而自己却成不了通常意义的大师的那种大师”(博凡评爱默生,《自然沉思录》中译本“译者序言”);六分半是艺术家的作品,作者以书法发展为己任,为挽救颓委的书法局面,有意以画法改革书法(如郑板桥自言:“至吾作书,又往往取沈石田、徐文长、高其佩之画,以为笔法。”──转引自周积寅《中国画论辑要》第585页),但却走上了歧路,并未启迪多少后学,可谓“登高而呼,应者了了”,留给作者的只能是无尽的尴尬和失意。

  古隶和六分半在技法构成上存有惊人的相似,为什么在美学和史学层面上又有如此惊人的落差呢?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书法本体问题,亦即“书法是什么”的问题。

  现代意义的书法,有且仅有以下规定:(1)必须表现某种意境,因为书法是艺术,艺术贵在意境;(2)在加工改造汉字形体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因为艺术贵于推陈出新;(3)艺术创作的具体方式是书写。因此,书法是以书写方式加工改造汉字形体并表现意境的艺术。

  如前所述,古隶表现了明晰而真挚的艺术意境,尽管它可能是不自觉的;同时它的作者忠实地采用了“书写”的创作方式,并且它是对汉字形体进行加工改造的结果。因此,古隶对书法本体的把握虽是不自觉但却是准确的。

  六分半也是加工汉字形体、也表现了艺术意境──只不过是庸俗造作而非明晰真挚的,但它所凭借的手段很难说是“书写”。因为“书写”要求挥运毛笔时必须遵循时序规定,即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结构顺序和先上后下、先右后左的章法顺序,而六分半由于机械引画法入书法、过分强调空间构成,因此,它平面扩张性强、时序性较弱。所以,六分半的作者并没有准确把握书法本体。对于郑板桥引画法入书法的艺术行为,我们不应予以过高赞誉,而应予以必要批评;进而,我们完全有理由认定郑板桥只不过是一位画家,而非书法家。    

  郑板桥的书法实践失败了!这本来是一例很好的教训,但非常遗憾,后世不少画家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即使如高剑父和张正宇也是如此,前者“完全以画家的眼光去观照书法──对书家而言不无‘外行’的观照”(陈振濂语,《现代中国书法史》第182页);后者“不愿深入了解书法之美”从而显出了对书法本体的“外行之见”(同上,第272、270页)。即使是在当前,美术界也普遍存在“对书法本体缺乏深刻认识以及随心所欲的弊病。”(参读《中国书法》杂志1998年第4期第80页)所有这些,都应该引起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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