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迎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 “减负”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城校办),横店镇教育处、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 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校校行"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5 号)精神,全面了解和督促各地“减负”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校, 一、检查内容 1.“减负”、“六项制度”在各中小学校的落实情况; 2.中小学“减负”情况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照各地上报的 10 月份报表)。 3.中小学“减负”各项文件政策在各学校执行落实情况。 二、检查形式 省教育厅将成立 11 个检查组分赴各市、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组组长由设区市分管义务教育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相 关处室人员和设区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市督学各 1 人组成。本次检查以异地就近推磨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组通过到校现场查看,以随机走访、师生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减负”、“六项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三、几点要求 1.各中心学校、城校办、横店教育处接本通知后,立即传达到各中小学和全体教师,对所辖学校“减负”、“六项制度”执行情况、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督查。各检查人员要明确分工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本区域省厅专项检查无失误。 2.10 月份中小学“减负”情况“报表”未上报的中心学校、城校办,务必于 3.本学期各初中、小学“五表”统一报中心学校、城校办、横店教育处备案。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小学直接报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4.省规定“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学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向学生及家长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请各中心学校、城校办、横店教育处将今年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的问卷调查表,及时整理备查。 5.请各中心学校、城校办、横店教育处务必将《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考核表》(表一)、《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汇总表》(表三),于 表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考核表》(学校),由学校填写,一份自存,一份报中心学校。 附件: 1.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考核表(中心学校) 2.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考核表 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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