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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丰县检察院:“以庭代训”提高侦查效率

 心雨室 2013-11-26

  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孟红梅 黄丽娟)“以前看到检察院退卷时罗列的问题,还觉得是‘找茬儿’。‘跟庭’旁听后,不仅理解了检察院的做法,还促使我们提高了业务能力。”河南省宝丰县公安局刑侦队队长赵晓在多次受邀跟庭旁听庭审后说。

  早在2010年,针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干警办案经验不足、卷宗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宝丰县检察院推出“以庭代训”制度,即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安排本院自侦部门的办案人员旁听庭审,了解庭上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疑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现场观摩辩护人针对证据搜集、调取、固定方面存在的瑕疵而进行的辩护。

  在侦查人员“跟庭”的同时,该院还制定了检察长跟庭制度,规定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必须不定期选择重大、疑难案件跟庭指导。在该院副检察长袁宏勋看来,“跟庭”不仅让侦查办案人员切身体会公诉人的工作,还能对照自查工作中的疏漏,与公诉人做好庭后沟通,共同提高业务能力。

  2012年,宝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村官贪污案。开庭时,针对该案群众反映强烈、证据情况复杂等情况,该院要求案件侦查人员全部到庭旁听,现场了解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让侦查人员自我检查侦查行为是否合法,侦查方法是否得当。

  据了解,“以庭代训”制度实施3年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去年以来,该院90%的案件得到“跟庭”监督,其中,自侦案件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20天,公诉案件质量也得到有效保证。

 (原标题:自侦案件平均办理时间不超20天 河南宝丰:“以庭代训”提高侦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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