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解文本,即“得意”;二是朗读鉴赏,即“得言”;三是学习模仿,即“得法”。读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洲小学张新元的《三“得”,乃阅读教学之本真》,颇有认同。摘录几点: “意”,是指文本的言语内容。阅读教学中的“得意”,是指读懂了文本写了什么,也就是理解词、句、段、篇的内容。把“得意”作为阅读教学的重点没有问题──倘若学生连文本写了什么,对文本的词、句、段、篇都不能理解,怎么能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 “言”是指文本的语言形式。所谓“得言”,粗略得说就是理解文本是怎么表达的,并将积累内化、模仿迁移文本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言语形式。阅读教学之所以要“得言”,是因为在我国“阅读教学”其实就是“语文教学”的代名词!阅读教学常常等同于“语文教学”──阅读教学中的听说读写,包揽了语文教学的内容。所以,阅读教学承担了语文教学的任务:培养学生理解与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也就是既要“得意”,发展理解能力;也要“得言”,发展表达能力。这就要求我们语文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对言语内容能准确把握;既要领悟作者是怎么写的,还要领悟作者这样写的妙处──从而抵达“言意共生”的境地。 在当前阅读教学中,流行的教学流程是初读整体感知课文内容,品读感悟重点段落内容,悟读体验作者情感,基本上是围绕课文内容来进行的。即使有解词析句,也主要是为理解内容服务的。身为语文教师,一定要明确:语文学习,就是通过语言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语言素养和精神素养,从而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衡量一个学生语文素养的基本标准,是看他在语言中表现出来的语言素养和精神素养。而文本解读的对象首先是语言,尤其是语言表达的形式。文本解读的深度,应该看对语言解读的深度,尤其是对语言表达形式解读的深度。所以,我们还需在教学流程上,由文本内容解读转向重语言学习运用,这是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关键点,这也是阅读教学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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