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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创新执法监督方式 促进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行政执法监察 2013-12-10
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监察局立足监察机关职能,对部门行政执法独立开展再执法、再监督,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促进了依法行政。
  
  明确执法监督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将58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系统)作为执法监督对象,着重对环保、国土、住建等21个设立行政执法监察机构的行政执法部门(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再执法、再监督。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着重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等11个领域进行执法监督。三是突出重点内容。紧紧围绕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全面、正确、有效履行职责,着重监督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有无乱作为问题;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的频次、密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行政决定是否执行到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是否及时受理等。
  
  延伸执法监督链条。一是开展集中明察。对58个行政执法部门(系统)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定职权单位、受委托执法组织以及执法职权、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细化分解成20项具体内容,采取查阅文件材料、执法台账和执法档案,实地查看行政执法检查现场等方式,集中开展明察。二是加强暗访。针对58个行政执法部门(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定期汇总、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企业和工作现场,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暗访。三是抓好延伸检查。打破原来以区域为主的监督模式,对58个行政执法部门(系统)进行分类,每个部门(系统)从市直延伸检查到乡镇基层站所,保证执法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截至目前,潍坊市已通过执法监督发现各类问题269个,其中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问题67个,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124个,工作人员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等问题24个。
  
  注重强化执纪办案。一是发挥“两个主体”作用,即发挥群众的作用,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在潍坊纠风网开辟网上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信访举报;发挥有关机构的作用,组织市信访局、市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对涉及行政执法活动的投诉举报和案件线索,每周汇总梳理一次,并移交市监察局查处。二是强化两个“严肃查处”,即严肃查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导致问题频发、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干扰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截至目前,潍坊市共发现案件线索180多条,立案查处95起,对35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增强了震慑力。
  
  建立长效执法监督机制。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对执法监督中发现问题较轻的,责令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予以通报、约谈、诫勉谈话、调离等处理;对问题严重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截至目前,潍坊市已处理有关责任人员162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64人,给予免职、辞退、调离等组织处理98人。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并指导有关部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截至目前,潍坊市已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责任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7个。三是监督检查常态化。潍坊市把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各级监察机关的常态化工作来抓。组织市监察局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室及各派驻机构,定期选择一批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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