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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纪实

 琴岛资源 2013-12-12

“土地变股权,农户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这是发生在安徽省宁国市农村的新鲜事。2011年1月,宁国市成为安徽省唯一的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计划用3年时间,在统筹城乡规划、统筹城乡耕地保护、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土地使用、统筹城乡土地市场、统筹城乡土地收益分配、统筹城乡集体土地权益7个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任何改革必须着眼当前放眼未来,要抓住龙头,牵住牛鼻子,不然路子就走不宽、走不远,甚至步入‘瘸腿’的误区。”宣城市委常委、宁国市委书记钱沙泉深有体会地说。宁国市委、市政府从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统一城乡土地市场、构建耕地保护新机制、创新土地管理等方式入手,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一项以规划引领的科学改革,在宁国2487平方公里的热土上,迈开了从容坚实的步伐。

动作一: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我父亲已经71岁了,如今家里的4亩多田地不但不需要耕种,而且每年能收到每亩600斤水稻的租金。”南山街道万福村村民程泽山在双津集团工作,从前家里最让他放心不下的就是父亲年纪大了,田地没人种、没人管,如今他如释重负地说:“参加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出去以后,既不用担心田地没人种,每年又有固定红利,我们在外务工的村民都感谢政府提供了这种土地利用新方式。”宁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发明告诉记者,到宁国市乡镇走一走,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这也是宁国市委、市政府组织改革试点的初衷。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对于农村发展具有牵动作用。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集体土地为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村民小组绝大部分土地因经营承包、开发利用,其使用或承包经营权分散在农户,土地权利的碎片化为集中开发利用和经营带来了困难。通过深入调研,宁国市政府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国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自愿原则,农户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土地依法有序流转。

按照合作社章程,合作社对入股的土地进行经营管理,实现“土地变股权、农民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在政府的大力引导下,试点当年便成立了宁国市畈村营盘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宁国市大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分别为281公顷和165公顷。与此同时,出台了《宁国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实行有偿使用和流转。”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并允许集体土地上市交易,为盘活集体土地开辟了通道,增强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2011年,畈村营盘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太阳禽业公司达成了合作开发协议,根据不同的用途,采取租赁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将合作社经营管理的集体土地提供给对方用于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开发。目前,该项目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市规委会审查,农民安置新区已经先行建设,项目即将开工。此后,该市又成立了32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情况良好,深受农民欢迎。

动作二:打造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2012年6月20日,安徽省第一个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宁国市城乡土地交易中心揭牌仪式隆重举行。从此,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都在统一市场平台上进行,统一发布交易信息,统一交易规则。

为使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充分实现其价值,宁国市将集体土地按照规划进行适当包装、宣传推介,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开发,充分盘活农村土地并促进土地效益最大化,让农民从土地中多得实惠。2013年1月,万福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城乡土地交易中心的对外推介,成功与天浩农林有限公司达成184亩土地流转协议,这是安徽省首宗农村集体土地在城乡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流转。天浩公司总经理汤浩兵表示,自从有了市城乡土地交易中心后,他的新项目进展十分顺利。他激动地说:“我们公司之前在宁墩镇双川村也实施了一个涉及1000多亩山场与土地的农林旅游项目,所有的土地租赁都是一家一户亲自跟当地农民谈,历时一年多,商谈的过程,想想都头疼。目前,借助城乡土地交易中心平台力量,我们已成功引入社会资本流转集体土地548亩。”

土地产权交易的核心是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并让农民长期受益。为此,宁国市城乡土地交易中心采取了“就质论量、就市定价”的原则确定租金。“例如,按照稻谷成熟时的市场价格,乘以事先约定的数量,折算成一定的金额,作为股金分配给农民。相关数量和价格还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土地的肥沃程度、产出高低来确定。这样一来,农民每年都能获得一部分固定收入,因为是随行就市的价格,如果农作物价格上涨,农民的生活保障就不会受到影响。”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谭浩说。同时,他们对土地受让方实行风险评估,把环境保护和经营方式、经验、实力等作为准入因素通盘考虑,确保出让受益。目前,城乡土地交易中心收集的意向受让方都是有意在当地投资现代农业、现代旅游业的企业,多数为在农业方面有种植经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动作三:创新机制保护利用耕作层

“耕作层是长期耕作进化形成的肥沃土壤,含有各种农作物生长所必需的大量有机物,一旦被破坏,就难以再生。要把耕作层剥离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做好做实,将祖宗创造的财富传给子孙,为子孙留福。”市长王普坚定地说。

综合改革试点之初,宁国市政府就把耕作层的保护和利用纳入方案,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收储、再利用”工程,利用工程和技术手段对建设占用耕地的优质表土进行剥离,并将其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表层覆土或中低产田土壤改良,以提高耕地的地力肥力。目前,全市已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面积1200余亩,通过耕作层剥离再造地的方式,已复垦新增耕地800余亩,通过验收面积达500余亩。

2013年仲夏,记者来到宁国市河沥溪街道长虹村,走进108亩新增耕地复垦区,只见种植的大豆已全部结荚,颗粒饱满,丰收在望。谭浩告诉记者,一年前这里还是荒坡地,复垦时,其耕作层土壤来源于众益工业广场标准化厂房和山宝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占用的耕地。据了解,2012年,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批准征收4宗集体土地,在土地平整前,委托专门的造地公司,投入100余万元将其中100余亩耕地上的耕作层土壤剥离,获得3万方耕作土。然后将其用于低丘缓坡地开发,开发出108亩耕地,其质量明显好于传统方法开发出的耕地。

宁国人从耕地耕作层保护利用中尝到了甜头,坚定了他们一如既往的决心。市政府于9月印发《宁国市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意见》,从战略层面对耕作层的保护利用作出规范性要求。明确提出,由市政府建立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专项资金,对利用耕作层土壤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按照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每亩最高再补助2万元。专项资金从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列支,实行专账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

此外,宁国市政府于9月出台了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文件,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农村发展投资公司也正在筹建中……

宁国人用勤劳和智慧,用坚韧和执着,在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追寻着焕发勃勃生机的城乡统筹发展的“宁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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