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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大障碍

 风临酒把2 2013-12-25

 

  近一段时期,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消息被媒体广泛传播。而在最近的一次重要会议中,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容也得到了管理层的高度关注。根据会议的内容显示,未来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此举也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入了实质性的快车道。

  事实上,早在6年前的物权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然而,由于受到了多重因素的干扰,6年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进程不如人意。不过,在前一段时期,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问题被再度提及。以今年3月份底为例,管理层就实施相关的任务分工进行了通知,且明确强调在2014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何会遭遇如此巨大的阻力呢?而谁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大障碍?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不动产”的概念。根据权威的资料显示,即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土地、住房、草地、林地、农地等多种形态。而不动产的登记,一般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于是,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不动产登记会牵涉到多少部门呢?

  据悉,目前国内涉及不动产登记的部门超过10个,其中包括国土、农业、林业、住建、渔业、海洋等。然而,上述各部门基本采用不一样的标准,而各标准又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地方。于是,在这样的状况下,最终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更有甚者,还会产生利益输送的问题。

  不过,针对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终究还是得到了管理层的重视。正如上文所述,在近期的重要会议中,强调了未来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如此一来,就能够很好地处理上述的弊端。但是,就目前而言,关键要看政策执行的效率。而利益团体的顽固抵抗仍然是未来制度落实的最大障碍。

  近年来,“房姐”、“房叔”等特殊称号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社会贫富悬殊的一个缩影。以“房姐”龚爱爱为例,自2005年以来,她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高达3.9亿余元。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的囤房案例外,不少地方乃至国家的工作人员也存在着囤房的问题,且数量难以估算。可以预料,一旦不动产登记系统得以建立,一权属拥有人名下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就可以查询,甚至可能将购房资金流向等问题实现统一的监控,届时恐将引发“大地震”。

  笔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建立是未来的大趋势。而在该系统得以完善之际,国内的“高房价”现象或将得到压制。不过,在此之前,利益团体或将以最大的力量阻碍政策的推行,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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