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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创新督导管理体制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

 淮上风情 2013-12-25

创新督导管理体制 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 

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醴陵市属湖南省株洲市辖的一个县级市,现有中、小学校267所,幼儿园282所,其中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32所。从2010年开始,我们严格按湖南省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的相关要求,全面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设立了东片、南片、西片、北片、城区五个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服务50所中小学校、56所幼儿园,2.36万名学生和1300名教师。督学责任区围绕“实化职能,源头督导,创新发展”积极开展探索与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五有”

  有专门的办公机构。由原区、乡学区(联校)办公楼或布局调整后闲置的中小学校舍改造而成,相对独立,且均位于片区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占地面积一般在500m2以上,房舍建筑面积一般在1000 m2左右。每个督学责任区设有6-8间办公室,一个会议室,一个点评室,点评室内各学校均设有座位、座签。

  有专职的督导人员。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督学责任区,五个片区均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股级内设机构,可设30个专职督学事业编制(醴编字【2013】10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每个督学责任区派一名副科级以上职务的管片督学,选派3-5名专、兼职督学。专职督学从教学一线的学校管理干部、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兼职督学主要由在职的优秀校长、片区教研组长、片区教研分会负责人及退居二线的校长、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兼任。目前我市五个片区共有29名专职督学,33名兼职督学,还为每个片区聘请了20-30个人民评议员,评议责任区内学校工作。

  有一定的工作经费。一部分由市财政预算,一部分从教研及培训经费中列支,总体按片区每生每年20元预算、拨付。

  有独立的财务账目。每个责任区都设有专门帐户,工作经费各片区独立管理、使用。

  有严格的督导工作规章制度。

  二、实化职能

  根据《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估指南》的要求,突出校长领导力、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五项督导重点内容,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将“依法监督、科学指导、整改提高、示范推广”确定为督学责任区的基本职责,将“监督、评估、指导、服务”确立为基本的工作方式。并明确了责任区每周、每月、每季、每学期、每年的工作任务。

  1.每周一次推门听课;一次师德师风、校风校纪暗访;一次督学情况交流会;

  2.每月一次学校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督查;一次学校财务抽查;一次督查情况反馈会;

  3.每季一次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课改观摩活动;一次规范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督查整改情况通报;一次学校工作点评总结;

  4.每学期一次学校建设项目督查;一次校长述职、测评、综合领导力评价;一次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一次“首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评比;

  5.每年一次扶贫助学工作专项调研;一次片区教育社会满意度测评;一次先进教研教改成果示范推广;一次进步最大学校表彰推介;一次学校年终督导评估。

  在完成上述整套“规定动作”的同时,还要求结合片区实际,突出各自的重点,形成片区的督导特色。

  三、源头督导

  为了把工作做得更主动,防患于未然,规定下列六个方面事项须事前报告督学责任区,让督学“提前介入”,在工作起始阶段即能知情、参与、监督、指导,真正实施“源头督导”。

  1.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和基建项目、收费项目(含代收)的立项;

  2.重大教研教改、质量检测活动;

  3.学校招生计划、办法的制定;

  4.片区内教师调配方案的确定;

  5.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方案(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必须有责任区督学参与)。

  6.学校年度评先评优、学科带头人选拔、职称晋级等事项;

  这“六个提前介入”,一方面明确了督学责任区对教育行政(中心学校)的监督权,又划清了界限,为片区内中小学校依法积极协调并配合督学责任区工作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关口前移、源头督导、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作用。

  四、健全机制

  制定了《醴陵市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施方案》、《醴陵市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明确督学责任区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督学选聘与考核、经费保障,构建了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基本框架。

  督学交流学习培训制度。每月一次片区组长交流会,由一个组长主发言,介绍一月工作,分享经验,提出困惑,然后一起讨论交流。定期举办督学培训,今年已举办了3期,每期半天,一期一个主题。不断开展督学自我培训与学习,编制了《教育督导一百问》,撰写了“十五要求”的规范。每年开展一次督学调研报告、督导论文评选。

  责任区工作考核制度。制订了《醴陵市片区督学责任区考核细则》,以平时考察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督学责任区的制度建设、督导履职、工作效果、工作特色、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根据评分高低对五个片区工作实行奖惩,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督学责任区,其组长和相关督学必须解聘。同时,还建立了学校与责任区工作互评制度。各责任区督学要与学校“结对子”,每个督学负责6-8所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及教师对本校责任督学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对督学责任区的考核记分,并作为责任督学能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督学工作“首遇责任制”。首遇范围:不管是在责任区上班时间还是休假、下班时间,不管在什么场合,也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得知信息,凡耳闻目睹本市教育工作相关的信息,都属于首遇履责范围。首遇落实:督学首遇情况后,都必须在自己的督学日志上详细登录,作出履责、服务、指导的工作安排,将落实情况记录在案。首遇责任追究:“首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督学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以及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勇于负责,首遇事项都能落实好的督学,将给予奖励;对首遇后不闻不问不登记,甚至故意避开、遇事不办、处置不力、知情不报导致延误处理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从严追责,直至解聘。

  醴陵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历了三年多的探索,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行政”与“督导”两轮驱动的教育管理格局已经形成。长期以来,县域教育管理体系当中,“行政强、督导弱”的局面发生了彻底改观,为教育发展增强了监督保障力量,教育管理执行力和效能大幅提升。二是大力推动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督学责任区全方位开展对学校的督导,将学校管理、规划建设、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特色发展等全部纳入工作视野,并着力监督、指导薄弱学校努力突破薄弱环节,注重挖掘、推广片区典型经验,加强片区中小学校校际互通、交流和共享,促进了片区校际间的均衡发展。三是大幅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每个督学责任区聘请20名以上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评议员,每年进行一次对各学校工作的评议,每期进行一次片区教育满意度测评,同时责任区督学每周一次校长、教师作风暗访,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对教育工作的评价,也让学校更真切地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愿望,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2011、2012年在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市教育局首次获得了第一名、第五名,还被评为“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上半年200多所中小学校实现了“零事故”、“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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