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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督学责任区推广醴陵模式

 山阴教育督导室 2014-01-02
    去年12月中旬,湖南督学责任区醴陵模式登上教育部国家教育督导办公室主编的《教育督导决策参考》,作为典型经验,面向全国推广介绍。
    建立督学责任区,是新时期教育督导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一直以来,全国各省市积极探索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从2011年开始,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醴陵市以此为契机,先行先试,开展了督学责任区“实化职能、源头督导、创新发展”的探索,取得突出实效,其铺建“双规”,驱动“四轮”,力行“四改”的做法和经验,被概括为“醴陵模式”,在湖南全省推广学习。
 
    改强为弱督学有了独立的办公场所
 
    长期以来,我国众多地区存在教育管理行政体系强、教育督导体系比较弱,督学责任区处于“五无”状态的现状,即无专门督学编制、无专项经费、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明确职能、无应有的权威。
    针对这一状况,醴陵市探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按照东、南、西、北、城区布局设五个片区督学责任区,片区督学责任区机构做到“五有”:一有人员编制,有专、兼职督学。2012年年初醴陵市批准了督学责任区30个专职督学事业编制,平均每个片区有6个专职人员;二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去年年初市财政已将每个片区60万元、5个片区共300万元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列入2012年财政预算;三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醴陵将原区、乡学区(联校)办公楼和布局调整后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经过改造建成了5个督学责任区办公场所,都已经投入使用;四是设立了专门银行账户;五有严格的督导制度,片区督学责任区、市教育督导室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包括督学职责、督导制度、片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是教育督导室对片区督学责任区的考核方案、片区对各学校的考核细则等,保证了督学责任区在严谨的制度体系中运行。
 
    改虚为实为督学设计整套“规定动作”
 
    众所周知,督学责任区在过去基本上只是配合上级督导部门工作,本身工作职责不明确,督学们普遍感到工作比较虚,甚至无所事事。醴陵把“由虚做实”作为督导体系改革的重点,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理》和湖南省《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等文件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职责进行界定,结合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将“依法监督、科学指导、整改提高、示范推广”确定为醴陵市督学责任区的基本职责,将“监督、评估、指导、服务”确立为基本的工作方式。
    在《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中规定了“校长领导力、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学生发展、办学条件”五个方面的督查重点,醴陵市结合自身实际,将督学责任区的职责细化到具体工作中,形成了片区督学责任区年度工作的“二十个一”,每周、每月、每季、每期、每年都做些什么,在“二十个一”中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责任区督学工作设计了整套“规定动作”。
    醴陵市除了要求责任区加强对学校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外,还要求片区督学责任区与教研联组合署办公,每个片区各个学科带头人原则上都聘为兼职督学,把督导、培训、教研作为责任区的重要任务,突出对学校的指导、服务功能,使责任区集“督导、研训、服务”于一体。
    “二十个一”的确立,让督学责任区的工作职责、职能明晰了,督学们感到肩上的担子重了,中小学校长感到压力大了。
 
    事前报告实现源头结果并重
 
    伴随着督导研究的加深,人们认识到,以往督导评估工作注重的是对结果的确定,而忽视了对过程的有效监督。醴陵市也逐渐认识到,督导如果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就无法提高督导的工作效率,凡事只有抓源头才能抓根本,才能取得主动权。
为此,醴陵市建立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制度,各学校的年度评先评优、学科带头人选拔、职称晋级等事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基建项目立项,收费项目的确定;重大教研教改、质量检测活动,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办法;片区内教师调配方案;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方案等六方面的事项要事前报告督学责任区,让督学责任区提前介入,在起始阶段既能知情、参与、监督、指导、实现源头督导。这样一来,督学责任区的工作往往能够做到事半功倍、防患于未然。
 
    改变方式律身敬业增强服务意识
 
    一直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以行政推动为主,服务意识不强,透明度不高。这种意识严重阻碍督导工作推进。在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以来,醴陵市把“优质服务、塑美形象”作为督学责任区的工作宗旨,并且实施了一系列抓好督学队伍建设的工作举措。
    醴陵市在每个督学责任区设立了“阳光服务站”,制定了《醴陵市督学责任区工作人员律身敬业“十五”规定》,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服务优”的督学队伍。建立了督学工作“四有”责任制和“首遇责任制”,变“行政推动型”为“阳光服务型”。“四有”即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首遇责任制”即督学不管在何时何地,凡耳闻目睹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事,都要在第一时间主动询问、调查、核实、答复;实施督学“四进”行动: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进社会。每个督学责任区都设立群众意见箱。向社会发放了“督学便民联系卡”,设立了“阳光服务电话”;作出“5分钟对接、50分钟办结”的公开服务承诺。醴陵市还通过聘请人民满意教育评议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教育满意度社会测评。
    通过这“四改”,使区域教育行政与教育督导体系形成合力,克服了“两张皮”弊端,形成了教育行政体系和教育督导体系“双轨”并列,行政与督导“双轮”驱动的格局,共同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伴随着督学责任区的深入落实,教育的社会形象越来越好,社会评价一年比一年高。去年在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教育局首次获得了第一名。在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中,首次获得第一类中的第一名,同时,还被评为全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在以醴陵为代表的各地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中,市州及县市区能积极探索、创新实施督学责任区工作,在制度设计、条件保障、运行机制、工具开发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涌现出了醴陵、桂阳等督学责任区工作先进典型,全省各地呈现出了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的良好态势。近日,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2013年在全省扶持建立20个督学责任区示范点,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促进学校督导工作专业发展。
(本文摘自《现代教育报》2013年5月29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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