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张某一表人才,谈吐幽默,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康女士,并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康女士说,其家境比较富裕,热恋时,张某老是找她借钱,她起初没要求张某写借条,但随着借款数额不断加大,她心生警惕开始催要欠款。张某找各种借口推脱,为避免两人关系尴尬,她也没再坚持。 后来,张某以做工程需要垫资为由向她借款15万元,因数额较大,康女士要求张某提供借条,张某十分生气,认为康女士不信任他,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最终分手。因张某拒绝还钱,康女士诉至法院。 通州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归还有借据的15万元借款。执行期间,张某玩起了失踪,法院费尽周折才找到张某的藏身之所,强制他偿还了康女士的15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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