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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

 bianyun 2014-01-02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小结

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进行核算和列报一直是论坛里谈论比较多的问题,我总结了一下,供各位同行参考。也欢迎大家发表意见。   
1. 保本并且收益固定,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管理层有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1年内到期的,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则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以固定金额收回),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核算)
2.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理财产品在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  
1)选择分拆,将主合同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2)如果不分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计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3.保本但收益浮动,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按成本(近似公允值)计量,也可按预计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如果1年内到期的,在报表中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2)如果浮动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是在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金融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应按如下处理
1)  选择分拆,将保本部分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分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如果不分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估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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