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理财产品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分类与列报

 gzcpalgvwf5dya 2019-11-26

版权声明

会计雅苑转载之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本文由会计雅苑综合整理

一、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chenyiwei 版主观点

问题:

   公司购买了保本浮动、非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还有结构性存款,请问新准则下这些理财产品在报表中如何列示?

 分析:

    1、对于结构性存款的列报

  一般来说结构性存款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是不能分拆的,而且该企业的结构性存款与利率、汇率、贵金属或大宗商品行情挂钩,故不能通过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测试(SPPI),所以就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类别的金融资产。当然实质上为固定利率的,其期末公允价值可按“本金+按实质上固定利率计算的累计应计利息”计算。

      2、对于理财产品的列报

  对于保本保息类的理财产品等参考定期存款的列报,分类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报表上根据其原始期限和剩余期限,分别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而不保本不保息或保本不保息的理财产品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类别的金融资产,报表上根据其原始期限和剩余期限,分别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上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等,取得时的原始剩余期限超过一年,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其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应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