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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启阵 : 繁体字真的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吗?

 相约归渡头 2014-01-03

台湾媒体报道,近日马英九出席台北市政府“汉字文化节”活动时,提出了“正体汉字是中华文化的精髓”的说法。他认为,正体汉字(繁体字)不仅具文化意义,更有艺术的价值。

众所周知,政治人物讲话,不同于学者作学术报告,需要讲道理、讲逻辑,他们只须发表训导、提出口号。道理、逻辑,对政治人物而言,是无所谓的东西。因此,从学术上对政治人物的话语进行学理上的分析,是迂腐可笑的行为。

但是,马英九先生显然不够霸道,他竟然效法学者,在提出“正体汉字是中华文化的精髓”的同时,还提出了两个论据:“具文化意义”、“更有艺术价值”。这样一来,就给我们提供了商榷的机会。

当然,商榷之前,有必要先确认一下,马英九先生所说的“精髓”,是唯一,而不是之一。即:他认为,繁体字是中华文化唯一的精髓字体。否则,他换个地方、时间,又说“简体汉字是中华文化的精髓”,百姓将无所适从。有人可能会说,你这不是废话吗?“更有艺术价值”中的“更”字等于明确否定了非繁体字的字体,比如说简体字。我认为,说这话的人,太低估政治人物随机应变的能力了。他们完全可以在另一个场合说简体字“更人性化”,“更接近生命节奏”。如果马英九先生给繁体字一个“中华文化的精髓”的称号,只是即兴发挥、逢场作戏、非排他性、说着玩儿的一句夸奖语,换言之,谈到繁体字以外的字体,马英九先生也会有等同于“中华文化的精髓”的评语,那么,我们也就无话可说。

但是,内陆网络在这篇新闻报道下,煞有介事地弄了个民意调查:“马英九称繁体字是中华文化精髓,你怎么看”。结果,大部分人(接近80%)都选择“同意”,只有少数人选择“反对”或“无所谓”。这说明,人们普遍把马英九的话当真了。

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马英九先生关于汉字字体的论断。

分析马英九先生的两个论据,可以得到如下信息:除了繁体字,别的字体可能有文化意义,也可能没有文化意义,只有繁体字是肯定有文化意义的;繁体字以外的字体,固然是有艺术价值的,但都不如繁体字的艺术价值大。

我们知道,所谓繁体字,就是大陆地区推行简化字之前那种笔画比较繁多的字体。这种字体并不能囊括简化字问世之前的所有字体。它只是汉字楷化之后的一种字体,隶书、篆书、金文、甲骨文都不包括在内。汉字的演变史大致是: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繁体字、简化字)。现在,马英九先生单单摘出繁体字,称只有繁体字是“精髓”,其他都不是。

(资料图:2009年3月13日,新华字典上的简体字与繁体字。刘君凤 / 供图。)

首先,这对于古老的文字,尤其是已知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和文化轴心时代使用的篆字是非常不公平的。没有甲骨文,会不会有后来的篆书、隶书、楷书、繁体字,都是个疑问。诸子百家,各行各业,那么多奠定中华文化基础的经典著作,最初都是用大篆或六国文字书写的,抄写的,刻印的。

简化字固然有简化过度的问题,使原本不同的词变成了相同的汉字,每每贻人口实。例如,“后(后妃)”、“后(前後)”混同,“发(出發)”、“发(頭髮)”不分。但是,权衡利弊,应该说,简化字也有不少优点,例如,易写,易认。况且,简化字已经沿用了半个多世纪(实际上的简化字古已有之,政府颁布简化字则始于193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实践证明,无论是进行创作,还是迻译古文,都无大碍。有个事实不能不提,如今公私图书馆中的大多数书籍,都已经是使用这种字体印刷的了。繁体字与简化字之间,使用人数上,后者明显多于前者。十多亿人熟练掌握简化字,这不是一件可以随便忽略的小事情。

说甲骨文、篆字、隶书不是文化精华,有点数典忘祖;说简体字不是文化精华,也有抹杀事实之嫌。

归纳一下两个事实:一个是,简化字至少已经在大陆地区深入人心,娴熟于阅读、手写;另一个是,大量的古今文献,都已经出版了简化字版本。

马英九先生说繁体字更具艺术价值,如果是就书法艺术而言的,那么,我不得不指出:这是不懂书法艺术的外行话。繁体字笔画多,写出来显得稳重些,这是未入门的书法爱好者的感觉,真正的书法家,并无此虞。总共两千多个简化字,基本笔画、结构特征都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笔画数量,有多有寡。对于书法创作,并无影响。

汉字,从来就有笔画上的多寡之别,少的只有一画,多的有几十画。繁体字时期是这个情况,简化字时期仍然是这个情况。再者,书法艺术,并不限于楷书,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都可以进行书法创作,不同的字体之间,很难说有艺术价值的高下之分。实际上,楷化之后,书法家在创作行书、草书作品时,都有避繁趣简的倾向。繁体字也许有雍容繁复之美,简体字也有简远疏朗之美。二者各有利钝,不分高下。

繁简之争,近年以来,时不时就会成为热议的话题,两会代表、演艺明星、政治人物,谁都可以发表一通言论。其实这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因为,并无新意,说来说去都是车轱辘话。

繁简字之所以能够争来争去,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繁体字跟简化字,差别不大。鲁迅先生关于国人习性的一番话说到了点子上:“有间屋子太暗,如果有人提议开个窗子,那么势必会遭到众人的反对。但如果有人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同意开个窗子。”——简化汉字,好比“开个窗子”的提议,势必遭到众人的反对。

有人认为,认识繁体字就等于继承了传统文化,这是睁眼瞎说。认识繁体字,跟读懂古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读懂古书,需要经过长期、专门的训练。没有经过长期、专门的训练,认识繁体字的人,跟只认识简化字的人一样,都是读不懂古书的。

我亲眼所见,台湾二字,台湾岛上大都写成“台灣”,不写成“臺灣”,电影《海角七号》也并不写成《海角七號》。更有甚者,台湾年轻一代,因为内陆图书便宜,做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时候,大量购买、参考内陆出版的简化字论著,较少参考岛内出版的繁体字著作。实际上,简化字早已为台湾民众所熟知,所熟练运用。马英九先生既然认繁体字为正体,为精髓,言外之意,简化字就是邪体、糟粕了。那么,请他先颁布一道命令,让台湾人彻底摒弃简化字,回归繁体字。我赌他不敢这么做。他也只是鼻梁上挂条帚——刷刷(耍耍)嘴皮而已。

【编辑按】有关“繁简之争”,《大家》诸多作者都曾撰文,角度各异,有兴趣的读者可移步相应专题

(责任编辑:余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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