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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平:文化的取向就是远离兽性 2014-01-14

 我爱祖国爱人民 2014-01-14

高永平:文化的取向就是远离兽性

共识网[微博]高永平2014-01-14

[导读]当我们说某个人类群体是野蛮群体的时候,其实就是说这个群体还没有完全脱离兽性。而文化所指向的方向,或者说人类文明的本质,就是超越我们的动物性,亦即兽性。

高永平:文化的取向就是远离兽性

图为刘溢油画作品 来自网络

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这个观点首先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虽然仍然有很多人不认可这个观点,但是,现代科学特别是生物化学已经对这一主张提供了坚实的支持。其实把人与动物并称就是错误的,人就是动物之一种。那么,人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呢?人是有文化的动物。是文化把人类从动物界中擢升出来,成为一种超越性的存在。如果把人与动物相对应的话,那么与文化相对应的就是自然。人对动物是一种超越,文化对自然也是一种超越。文化不仅仅超越自然,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其实是反自然的。人类的文化,就是对我们身上的自然性的超越,而动物的自然性,无疑就是兽性。因此,人类文化对自然性的超越,其实就是人性对兽性的超越。

人性对兽性的超越首先是心理能力的超越。作为人,我们有一种动物所没有的心理能力,那就是在看到别人受难时感同身受的能力。在英语中,这样的能力被叫做"compassion"。对于这个词的翻译五花八门,有人翻译为"同情心",但"同情心"更准确的对译是"sympathy"。有人把它翻译为"移情",但移情更准确的英语对译是"transference",它指的是心理治疗的接受者对心理治疗的实施者所产生的、超越治疗关系的情感。我建议把"compassion"翻译为"移理心",这样更加符合其原意。对移理心,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称之为"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他是这样描述的:"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说的很明白,我们之所以看到孺子将坠于井而感到惊惧,进而发自内心地欲施以援手,并不是任何外部因素使然,它仅仅是我们的内心需求。可以说,很多伟大的道德理论,都把道德建立在移理心的基础之上,比如佛教的转世理论,因为我们在来生可能转世为任何动物,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也善待他人。这里的逻辑前提,就是我们能够体会到他者--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遭受苦难时的痛苦。亚当斯密也曾经说过:"人类对于别人所受的伤害具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感受能力。"我们在看到别人受苦时,能够感受到他在受苦,甚至预见到别人即将遭受到的苦难,这是任何动物所不曾拥有的能力。

人类对兽性的超越的另一个方面,是观念的超越。作为动物,它们的行为只是趋向于两个目的,个体的生存和种的繁衍,前者体现为对食物的追求,后者体现为对性的追求和母兽的抚育行为。在这两者之外,动物再没有其他的追求。但是我们人类则不然,我们开始拥有了超越物质的、生存的和繁衍的追求之外的追求,这种追求,就是对抽象价值的追求。人类的价值追求首先反映在墓葬习俗的出现上。人们对一个人死后的生活的关注,首先是灵魂观念出现的外在表现;其次,它也是一种价值追求,因为一个死人的福祉,既和活着的人的生存无关,也和种的繁衍无关。在后来,人类出现了从图腾崇拜一直到一神教崇拜的宗教现象。对这些神灵的崇拜,也和个体和种的延续没有直接的关系。伴有或者不伴有宗教的发展,人类观念中出现了原则性的东西,这些原则性的东西就是价值观。比如,在动物界,弱肉强食是唯一的规则,但人类却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应该有其他的规则。在所有的竞争规则中,不可通过杀人来进行竞争,就成为一条禁律。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遵循这条禁律,但社会对应该遵守这条禁律还是达成了共识。还有,人类还逐渐发展出"公平"的观念。孔子在《论语·季氏》中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是对动物界弱肉强食规则的根本性颠覆。可以说,大多数的人类价值,都是对动物界的行为原则的反动和超越。我们可以说,人是一种追求和遵循某种原则的动物,人是遵循某种价值观念的动物。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人不仅仅具有工具理性,人还具有价值理性。这是人超越于动物的最重要的特征。

上文说的是人性超越兽性的本质内涵,以下谈谈人性超越兽性的外在表现。在人性对兽性所实现的超越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个体价值的认可与尊重。在动物界,个体的存在价值,仅仅是种的繁衍的工具。这可以体现在两种现象上。首先,没有繁衍价值的个体,不会受到其他个体的帮助,必须依靠自己的能力自生自灭。比如,生病、残疾的动物个体,肉食动物会因为无力捕猎而饿死,草食动物则会很快被猎食者捕杀。再比如,至今还没有发现任何动物对年老的个体进行赡养。因此,在动物世界,种系主义是唯一的行为准则,个体的存在如果对种系的延续没有价值,它就会被无情地抛弃。其次,在动物界中受到其他个体的"利他性帮助"的个体,只有动物的幼崽。而且,即使是幼崽,在它们失去种系繁衍的价值之后,仍然会被抛弃,甚至牺牲掉。例如,有些食肉动物在食物匮乏的时候,会把自己的幼崽吃掉。从种系繁衍的角度来看,这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为如果母兽没有食物饿死的话,不仅幼崽会死,母兽也会失去以后繁衍后代的机会。再比如,某些物种,如某种鸟类,父母总是选择给强壮的幼鸟先喂食,弱小的幼鸟在食物不充足时就会被饿死,以保证其他幼鸟的成活。这样的行为已经成为常态,雌鸟所产的卵的数量,总是大于成活的鸟的数量。还有更残忍的情况存在,那就是强壮的幼鸟会把自己弱小的兄弟姐妹挤出鸟巢摔死。人类的道德观念在这一点上却是个体主义的。任何一个人,不论他是谁,都拥有内在的价值,他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他可以成为实现其他价值的工具,他的价值是内生的,不是外铄的。因此,老人、残疾人、病人,即使他们对这个社会没有丝毫的贡献,甚至还是一种负价值--因为他们的生存要消耗社会财富--但他们仍然有生存的价值、生存的权利。与这种权利相对,社会则有义务对他们进行扶助。这说明,人类的道德原则在这里是个人主义的。在对待婴幼儿的问题上也是如此。每一个出生的孩子都有来自于其"人的资格"的道德价值,自然也就拥有在他人的帮助下维持生存的道德权利。在极端环境下,人类也会出现"易子而食"的惨剧,但这样的事例毫无例外地被定义为"禽兽行为"。1960年代初的大饥荒中,湖南澧县曾经发生"杀子烹食"的案件,罪犯最终被判处死刑。当然,人类很多社会都曾经存在过"溺婴"的现象,但即使是存在这一习俗的社会里,这一行为也是违反主流道德的。我们曾经听到过很多即将被溺死的孩子在最后关头被救下来的故事,在这样的故事里,我们听到的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好歹也是一条命呀"。这句话其实是对人类个人主义观念的最好诠释:"任何人命都是应该活下去的。"在欧美国家,有些被诊断为唐氏综合症的胎儿的父母,仍然坚持把孩子生下来,背后的观念仍然是个人主义:"我们不能够因为一个孩子对社会没有价值,就把他杀死。"当然了,这样的思路可能会引起争议,因为这样的孩子不仅仅对社会没有价值,对其自身的价值也是一种亵渎,但这一主题超出本文范围,另当别论。总之,人类对兽性的超越,体现为从种系主义进步为个体主义,每一个个体都获得了内在的生存价值。

个体的内在价值在康德那里得到了最有力的表述:任何人必须作为目的加以对待,任何人都不能作为手段加以对待。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一个人即使对于他人和社会没有任何价值,或者甚至是负的价值,他仍然拥有人的权利,仍然有权获得他人和社会的扶助,以保证其肉体和精神的存在。其次,任何群体,包括国家和社会,没有权力将任何人作为手段来使用,以实现集体的目的--除非他本人自愿牺牲自己。但是,历史和现实中的各种集体主义者,却反其道而行之,把个体变成了实现某种(甚至是虚幻的)集体目标的工具。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认为,个体是为了集体而存在的。为了实现集体的某种目标,任何个体的利益甚至生命都可以被牺牲。当然,打着集体主义旗号,并不妨碍集体的领导人暗中夹杂"极端利己主义"的私货。很多人的作威作福和骄奢淫逸,都是在"集体需要"的旗号下,或明或暗地实施的。集体主义可以有多种形式,最重要的就是民族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乌托邦。在这些旗号下,各种罪恶的勾当大行其道。纳粹主义可以为了雅利安民族的纯洁而杀死各种缺陷人口,对一个特定的民族实施种族灭绝政策。斯大林主义则在阶级斗争的旗帜下,目的明确地进行人口的灭绝和清洗。个人主义是这些观念和实践最有力的敌人。如果每个人都具有内在价值的话,任何目的都不足以成为杀死一个人的理由--除非他犯了杀死他人的罪行。

人类超越兽性的第二个外在表现,是对暴力手段的摒弃。我们在形容动物世界的时候,最常用的说法就是"弱肉强食"。这个说法的意思是,在动物界,竞争的主要手段是暴力。人与动物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主要以非暴力的形式进行竞争,例如通过价格进行商业竞争,通过说理来进行沟通、谈判、妥协与和解。在社会内部,暴力行为都是犯罪,是会受到社会惩罚的行为。当然,在社会解体的时候,有些人会通过暴力来实现他们的目的,如各种盗匪。即使在承平时期,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黑社会组织。但无论如何,以暴力为手段的人和事,永远是道德谴责的对象。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不幸现实是,人类社会仍然还不能完全达到在国家之间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程度。但幸运的是,人类已经朝着这个目标实现了巨大的进步。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使用暴力进行竞争比使用非暴力手段进行竞争,代价更高,收效更低。但无论如何,目前的时代,仍然是人类历史上最和平的时期。和平是人类最崇高的价值追求之一。思想家康德为此专门写了一本书,名叫《永久和平论》。康德认为,战争是必须要终结的野蛮状态。可以看到,康德明确地把战争与野蛮绑定在一起,因此,和平与文明自然是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文明其实是文化的形容词形式。战争是暴力的最高形式,因此,暴力的反文化性质不言自明。

如果我们回到某个社会的内部,非暴力就是早已确立的社会规范。在一个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主要是通过信息沟通的方式进行。信息的媒介是符号,因此,人是一种符号的动物。但是,这种互动形式也会产生新的问题,那就是欺骗。一个人可能并不对他人实施真正的暴力,但他可以通过传播错误信息来达到原来通过暴力才能达成的目的。比如,一个人可以把一条通往陷阱的路说成是安全的路,从而使另一个人丧命。欺骗的结果和暴力的结果可以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可以把欺骗看作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暴力。在大多数社会里,诈骗都是罪名,就是明证。从更广义的视角来看,欺骗的本质,其实就是妨碍真实信息的流动。当然,妨碍真实信息的流动不止有欺骗这一条途径,它也可以是根本禁止信息的流动。如果说传递虚假信息是一种暴力的话,禁止信息的流动同样也是一种暴力--而且还必须依靠货真价实的暴力来加以实施。

在一个社会里,普通人之间的和平关系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达成的。可是,人民和统治者之间的和平关系却不太容易达成。我们知道,在人类社会的大多数时间里,统治者维持他们统治的主要手段,还是暴力,或者是以暴力相威胁。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统治者的统治权并非来自于人民的授予。大多数情况下,统治权都是通过暴力获得的,因此也必然以暴力为手段来加以维持。当然,所有的统治者都意识到,仅仅依靠暴力来维持统治,成本太高。因此,他们想出了另一个办法,那就是为自己统治的合法性编造一套谎言。这个谎言在欧洲被叫做"君权神授",在中国叫做"天意"或"天道"。战国时期有一个术士叫做邹衍,创造了所谓的"五德始终说",每一个新建立的朝代,都会用这套理论来附会一番。这一套东西的现代名字叫做"意识形态"。在古代社会,这套意识形态和当时的国家形态是一致的。运用这一套意识形态,人类社会在数千年的时间里维持了各种封建的或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即使在当今世界,这一意识形态在某些国家仍然在发挥作用,比如穆斯林世界里的很多君主国家。我们甚至看到,打着君主制旗号的专制国家,比那些打着共和国旗号的专制国家,要稳定的多。中东所有的专制"共和国"都覆灭了,或者正走在覆灭的路上。而那些专制的君主国,却是社会稳定,国家繁荣。也许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对于国家的稳定来说,打什么旗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打的旗号和现实政体的一致性。当然,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暂时的,因为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民主国家,也是从君主制发展而来的,总有一天,即使是在打着君主制旗号的专制国家里,人们也可能无法再容忍专制的制度。

人民为何不能忍受专制的制度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观念的变迁,而观念变迁的核心,就是价值观的变迁。前文提到,人类超越动物的地方,就是人类除了有物质的追求之外,他们还有价值的追求。这些价值一旦俘获了人们的心灵,实现这些价值,就会成为人们的心理需求。或者换句话说,这些价值本身,就具有了自我实现的潜力。我们也许可以把这些价值观和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精神"进行类比。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的历史进程,就是绝对精神逐渐展开的过程。自由、平等这些个人主义价值,必然转化为对民主的追求。这是因为,如果人人自由平等的话,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不经大家的授权就可以统治他人?民主的第一个主张,就是主权属于人民。而人民的集体主权,来自于每个人的个人主权的集合。既然主权属于人民,那么获得治权的一些人--政府--必须获得人民的授权,才能进行他们的统治。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观念的传播,为所有的专制国家敲响了丧钟。在这样的观念情境中,僭取了政权的统治者,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他们的权力来源。观念的变迁,是人类社会走向民主的第一推动力。

对于现代专制政体来说,思想观念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张力就更加巨大。世界上所有的现代专制国家,毫无例外地都打着"民主"和"共和"的旗号。这使他们在解释自己的合法性时,尤其苍白无力。这时,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禁止信息的自由流通,特别是禁止现代观念的自由流通。禁止信息流通的具体手段,就是禁止人们自由发言。这使因为,统治者所主张的意识形态和他们的行为方式之间的巨大反差,是承受不住任何一句真话的。光着屁股的国王,和他所宣称的子虚乌有的华丽礼服,一句无忌的童言都会把它们揭穿。但是问题又来了,仅仅使用非暴力的手段,能够禁止人们说话吗?显然不能。如果可以用说话来禁止说话,恰恰是言论自由的表现,因为你通过话语说服了对方,使他主动放弃了对说话权利的行使。因此,禁止言语,必然使用非言语的手段。在一个信息不能自由流通的社会,大多数人或者相信了统治者的说辞,或者惧于统治者的暴力,保持沉默。但总有一些勇敢的人,企图说出事实的真相。对于这类人,统治者除了使用暴力之外,别无他途。而暴力--正如我们前文所论述的--是人类文化和人性的反面。暴力就是野蛮,暴力就是兽性的体现

我们看到,人类文明的所有要素,构成了一个大体上自洽的逻辑体系。自由、平等、民主、和平,这些价值是相辅相成的。一些价值受到损害,其他价值也不能幸免。对一些价值的破坏,必然以对另一些价值的破坏为手段。在人民已经普遍接受现代观念的时代,维持一个与这些观念相对立的社会体制,必然求助于落后于这个时代的工具价值。就本文的论题来讲,这个工具价值就是暴力,它是人类所崇尚的工具价值--和平--的对立面。当制度不能体现文明的价值的时候,维护这一制度的工具价值必然也是野蛮的。当我们说某个人类群体是野蛮群体的时候,其实就是说这个群体还没有完全脱离兽性。而文化所指向的方向,或者说人类文明的本质,就是超越我们的动物性,亦即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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