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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治理纳入政绩考核不能靠“拍脑袋”决策

 雪冬红炉 2014-01-17

雾霾治理纳入政绩考核不能靠“拍脑袋”决策

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南方医事法学高峰论坛上,终南山建议,从中央到地方要下决心,联防联控,10年或有明显改善。政府可选择部分污染严重的大城市,将治霾成果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

雾霾治理纳入考核需探索科学性标准

杨雪冬表示,如何将雾霾治理纳入政绩考核,可能需要做一些探索。他说,《通知》里也专门讲到了通过考核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像雾霾这样的问题确实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在考核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考核标准。

而对于雾霾治理这种长期性问题,更应该开放公众的讨论和参与,通过民主的方式提升考核目标和标准确定的科学性,避免雾霾之类长期积累问题解决上的“短期化”,领导“拍脑门”。

考核不该作为权力机构自我权威的体现

日前,中组部下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还规定,要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巨大损失的也要视情节轻重进行追责。要使政绩考核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杨雪冬也给出了建议:

首先,要减少考核数量或者频次,有些考核项目并不是一年就能够看到效果的,可能需要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且,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考核,有的工作就是常规性的,或者是按照法定职权正常去做,这些就不需要考核了,或者减少考核频次,有一定周期的,就按着周期规律去考核;

另外,逐渐减少一些考核数量。这些年,中央下发很多文件去减少考核数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现有体制的集中特性使得各级党政机关希望通过考核来体现自我的权威,通过考核作为依据再去分配资源。这是需要改革的深层次问题。

不能把所有问题都丢给基层

关于基层乡镇干部的考核可能确实有不科学的地方,您觉得关于这段话您觉得怎么看待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答他们的这些疑问?其实,自从90年代以来一直就存在这个问题,有个很形象的说法——“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对此,杨雪冬也有自己的认识:所有的职能都要落到具体职能单位,这个和我们整个体制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的党政机构部门众多,都有把自己的要求放在基层的冲动,自然会使基层形成一种“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我们很多资源分配都是依靠党政部门,这些资源就成为了它们插入基层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看到各种形式的“进社区”,挂牌子现象。

这几年,有些地方在基层社区改革包括城市社区改革里开始搞一些制定规定,设定了门槛,哪些任务可以进社区,哪些任务是职能部门必须自己完成、不能交给基层单位去做的,这确实是有益的尝试。

但是从长期来看,还需要去解决财权和事权的关系,使每个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级部门权责对称,这样才会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记者/中国网 毅鸥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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