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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长安强调:担好执纪监督大责 深入推进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徐徐读书 2014-01-25

侯长安强调:担好执纪监督大责 深入推进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发布时间:2014-01-15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阅读次数:57

 

  12月16日—17日,2013年度省纪委常委务虚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深入研究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吴琦主持会议。

  侯长安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大势所迫、党章所定、改革所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形势判断、战略思路调整上来,把惩治腐败作为主要任务,把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目标;要正确把握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这一根本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深入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大决策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增强“四转”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侯长安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担好执纪监督的大责。“转思想”,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树立和强化改革理念、法治理念、务实理念、“再监督”理念和底线思维。“转职能”,要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加强主力,围绕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大任务来排兵布阵、调兵遣将,加强主力部队建设。“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增强执纪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转作风”,就是要自身过硬、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侯长安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四转”要坚持正确方向、把握明确的目标,循序渐进、有条不紊。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省纪委、省监察厅要解放思想,统一共识,积极行动,推动“四转”深入开展,为基层纪委带好头、作好示范。要注意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持过去经过实践证明了的好的工作理念、模式、方法和经验,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最后,侯长安强调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重点研究和谋划的内容。一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进巡视制度等方面取得改革进展和成效。二要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对落实八项规定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保持高压传导,坚决防止反弹。要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推进纠正“四风”工作向基层拓展和深化。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集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档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于一体的厅级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管理系统。三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办案思路,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原则,着力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统一的办案力量、统一的领导体制、统一的线索管理机制、统一的反腐败协调机制、统一的办案信息查询平台、统一的案件工作绩效管理机制、统一的安全文明办案保障体系。四要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把主业、主责、主力转到执纪监督上来,进一步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五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调整合并机关内设机构,科学配备人员力量,继续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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