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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200年来首次为学徒制立法 给青年学习权利

 davedong 2014-01-28

英国200年来首次为学徒制立法 给青年学习权利

www.jyb.cn 2009年02月12日  作者:李茂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师报

为走出经济危机,英国200年来首次为学徒制立法,力争实现:

人人都可做学徒

  为帮助英国经济尽快走出低迷,2009年2月5日,英国政府发布了《学徒制、技能、儿童与学习法案》,以期改革学徒制,满足英国长远的经济与社会需求。

  这是近200年来英国首次对学徒制专门立法,它将对英国存在已久的学徒制进行全面革新,为学徒制提供法律依据,给所有能力合格的年轻人在实践工作中接受培训以法定权利。

  新法对学徒制做了法律上的定义,明确了学徒制是建立在雇佣基础上的。学徒协议的达成,必须以一个人(学徒)为另一个人(雇主)工作为前提。这个定义明确地将所谓的“课程引领的学徒制”(从大学课程生发出来,期望后期与雇主签约的培训)排除在外。

  伦敦大学教育研究所的职业教育专家罗纳·尤文说:“学徒制有了法定基础,此举意义重大。这是英国从1815年之后未曾有过的。”那一年,诞生于伊丽莎白一世的《工匠法》被废止。

  该法还将帮助英格兰政府实现到2020年每5个年轻人就有1人接受学徒培训的目标。在此之前,英格兰已把参加学徒制的年轻人从1997年的6.5万人增加到了今年的25万人,政府的相关投入也达到了每年10亿英镑。

  新法同时也给了所有受雇者接受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法定权利。地方政府将承担起让所有16-19岁青年接受教育或培训的责任,新的“技能资助局”将以需求引导的方式负责为成年人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提供资金,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和学习者的需要。

  在近十年来中小学办学水准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新法推出了很多新的举措,包括对成功的学校放宽审查,对需要扶持的学校进行更强有力的干预,进一步扶助学校处理学生不良行为,建立一个新的学校教职员协调机构,加强学校的师资力量建设。

  对于婴幼儿和年龄较小的儿童,新法要求地方教育当局必须根据当地的需要建立足够多的儿童中心。

  英国技能大臣约翰·邓汉姆说:“每一个人都有在其一生中获得实现其潜能的最佳机会的权利。这部新法将赋予每个人在生命的任何阶段,都有获得相关培训、提高自身技能、提升自己的职业前景的权利。”

  “将学徒制写入法律,赋予公民获得培训时间的权利,再加上一系列改善中小学的措施,将有助于让我们获得经济好转到来时所需要的技能。”邓汉姆说。

  儿童、学校与家庭大臣艾德·鲍尔斯说:“为了满足国家当下和长期的经济和社会需求,我们必须采取行动。要度过当前的经济艰难期,创建一个安全、繁荣的未来,建设一支活力强、技能高的劳动力队伍是至关重要的。”

  “在过去10年,我们对技能培训和学徒制加大了投入,并进行了改革。而让每一个年轻人都有成为学徒的权利,不仅能使他们充分实现自己的潜能,还能让我们成功应对21世纪的挑战。”

  “在过去10年,中小学的办学水准有了无可争议的大幅提高,但我一直都很清楚,要拥有世界一流的教育体制,我们还需要做很多事情。这部法推出了一揽子措施,包括加强考试监管和评估,为学校不断提高提供所需的帮助和权力,确保教职员工获得他们所需的承认和支持。”

  据鲍尔斯介绍,英国政府还将通过立法确保每一个地方教育局都建立一个儿童信托委员会,负责改善当地儿童的福利。

  《学徒制、技能、儿童与学习法案》中的主要举措还有:

  ·要求学校以最有利于学生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有关学徒制的信息、建议和指导大纲。

  ·扩大中小学和大学目前拥有的搜寻武器的权利,把搜寻物扩大到酒精、毒品和赃物。

  ·教育督导部门——教育标准局将为学校发布学生健康检查报告,并对做得好的学校进行奖励。 

  ·赋予所有受雇者向雇主申请专门用于培训的时间的权利。

  该法撤销了“学习与技能委员会(LSC)”,新组建两个相关机构,它们是主管成年人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技能资助局(SFA)”和“年轻人学习局(YPLA)”。它们将为负责16~19岁年轻人教育的地方教育局提供支持。

  另一个因这部法而消失的机构是资格与课程局(QCA),该机构不具法律效力的那部分职能重组为一个新的机构——“资格与课程发展局”,该机构负责为政府提供有关课程与资格评估方面的咨询。去年4月成立的资格与考试管理局(Ofqual)将接管QCA作为资格评估管理机构的职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格与评估管理机构,它将获得新的权力,对国会负责。

  与此同时,中小学与儿童大臣艾德·鲍尔斯表示,公共部门也应该像私人部门那样接收更多的学徒,比如学校,也可招收学徒担任助教的角色。他希望看到明年有4000名年轻人到学校担任学徒制助教。这意味着,英国的中学可以接收16岁的毕业生到教室里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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