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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作家曹雪芹是写不来女性《红楼梦》的

 风临酒把2 2014-02-04

 

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恐怕很少人能够否定。但如果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化史上最大的忽悠,或者说是最大的滑稽,恐怕很多人从感情上难以接受。但其实就是如此,《红楼梦》见证了中国文化的许多丑陋。

《红楼梦》一直被误认为是男作家曹雪芹创作的一部未完成小说。但其实是,原名《石头记》的《红楼梦》曾经是一部完整的作品。这一点有脂砚斋的点评为证。围绕着红学研究的二大困惑,首先在于作者搞错了。由于搞错了作者是谁,自然就搞不明白《红楼梦》写了些什么,或者作者曾经想写些什么。由此看来,胡适当年想当然得把著作权扣在曹雪芹的头上,是把后人领进了歧路。至今红学家们还在胡适领进去的死胡同里游荡。

多读几遍《红楼梦》,就会发现,《红楼梦》绝对不是一部男性小说,而是一部女性小说。作者的笔触,作者的情感,作者的思路,小说的生活场景,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无一不是女性化的。这样的女性文学,男作家是写不来的。

就算你挥刀自宫也不行的。

不要说曹雪芹出生的时候,曹家已经破落了,即便是没有破落,曹雪芹也不可能有这样女性化的生活经历。《红楼梦》的故事进展,就是围绕着吃喝玩乐来展开的。但这里有一个前提,你不可以忘记,就是这“吃喝玩乐”的生活,不是属于男人的,而是属于女性的。

《红楼梦》中的人物,无论是相貌还是才情,女性都要高过男人一头。这不是如红学家想当然的那样,认为是表现了“曹雪芹的女权主义”。恰恰相反,这是表现了女性文学的特征。因作者是女性,所以《红楼梦》才这样女性化。以至于有人把《红楼梦》把焦距对准那些少女的笔墨看成是“少女崇拜”。但对于《红楼梦》的作者来说,少女崇拜也好,不崇拜也好,她只是无意识中写了自己熟悉的一段经历而已。

《红楼梦》的主题围绕着“女孩子是女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男人的本质是臭的,即便是贵为皇帝的亲弟弟(北地静王)也不能例外。小说中栩栩如生的那些奇异女子,如王熙凤、晴雯等等,正是作者当年曾经在闺阁亲眼所见的那些熟悉的女性。所以作者对她们从来就不吝赞美。

前面提到过,《红楼梦》的作者秦玉来自于苏州织造李煦的府上,和史湘云的原型乃是幼年相识的熟人。小说中的林黛玉就是其自身的幻身。她的真身就是小说中的后来成为丫头的戏子芳官。所以,《红楼梦》的小说从林黛玉进贾府开始的,因为这是作者的自传。而不是曹雪芹的自传。家庭破落的曹雪芹没有精彩的经历可以自传。

整部《红楼梦》写“女儿悲,女儿愁,女儿喜,女儿乐”的日常生活,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为这是作者自身的一段少女时代的经历。也因为此,所以《红楼梦》中的的大部分女性只能够是少女。更不可能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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