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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窗闲笔》真伪辨

 忘忧无草 2014-03-12

 清代裕瑞的《枣窗闲笔》是一本专门评论红楼梦续书的书。该书共收录裕瑞八篇专题文章,其中七篇评论《 红楼梦》 续书,一篇评论小说《镜花缘》。裕瑞的作书主旨意在分析、比较当时流行社会上的几种红楼梦续书(包括程、高后四十回续书)同曹雪芹八十回原作在创作意蕴、艺术手法、故事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和优劣。书中还谈到曹雪芹的身世、曹雪芹与脂砚斋的关系、脂砚斋的批语等。裕瑞声称曾看过有脂砚斋批语的红楼梦抄本,指出曹雪芹的先人为江宁织造,脂砚斋乃其叔辈,红楼梦所写的就是其自家的事。除甲戌、庚辰、已卯、蒙府、列藏等红楼梦抄本外,该书是最早提到脂砚斋及其批语的清代写本,因此成为研究脂砚斋及其批语不可多得的文献资料,倍受红楼梦研究者的重视。

然而近年有人对《枣窗闲笔》的真伪提出了严重质疑,认为《枣窗闲笔》是出于抄胥之手,为后人所伪造,其中所提到的曹雪芹身世、曹雪芹与脂砚斋的关系、脂砚斋批语等内容,其可信度均受到怀疑。

《枣窗闲笔》是否为裕瑞手写稿,赞成者和反对者都列出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但都因证据不充足,说理不充分,致使谁也说服不了谁。我认为,要确定《枣窗闲笔》是否为裕瑞的真迹,必须从字迹、书斋名、印章和书的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判断。

一、字迹的考察。

潘重规先生用其所藏裕瑞《萋香轩文稿》的笔迹与《枣窗闲笔》的笔迹进行对比,以此指证《枣窗闲笔》出自抄胥之手。他说,《萋香轩文稿》真行书颇具晋唐人笔意,所附评语均同时名士手笔。相形之下,《枣窗闲笔》“字体颇拙”,且有“怪谬笔误”,“显出于抄胥之手,谓为原稿,似尚可疑”。

欧阳健先生也认为《萋香轩文稿》确为裕瑞自书手稿,而《枣窗闲笔》系伪作。他说:“裕瑞已刊专集《东行吟草》、《沈居杂咏》、《再刻枣窗文稿》,均有裕瑞写于嘉庆癸酉(1813)、道光戊子(1828)、道光庚寅(1830)自序,承朱眉叔先生惠寄三篇自序之复印件,知系据裕瑞手书写刻,虽有刀工痕迹,然仍不失其书法之特征,验之《萋香轩文稿》,可谓如出一辙。相形之下,《枣窗闲笔》之书法,确如潘重规所云,不惟‘字体颇拙’,且有‘怪谬笔误’”(欧阳健和讯博客:《〈枣窗闲笔〉辨疑——史料辨疑之一》)。

对潘重规先生的说法,当代著名文物鉴定专家史树青先生撰文作了辩驳。

《枣窗闲笔》是史树青先生1943年在北京隆福寺街青云斋书店发现,后为孙楷第先生购得。解放后,孙楷第先生将其捐赠北京图书馆。

19775月,北京崇文区“革命委员会”移交中国历史博物馆裕瑞绘墨菊条幅1件。画面有裕瑞行书题字:“长幅写菊,不衬以石,殊难布置,此则低昂其丛,用实空白而已:下钤“樊学斋”朱文篆书方印,“思元主人”白文篆书方印,引首钤“我用我法”白、篆书长方印。又题:“道光壬辰冬至月望日,奉赠介春贤弟正捥,思元裕瑞近作:旁钤“思元主人”朱文篆书方印、“裕瑞之章”白文篆书方印。这幅绘画是道光十二年壬辰(1832)裕瑞赠给满族大官僚耆英(1790 1858)的,上款介春,就是耆英的字。

19775月,史树青先生根据《裕瑞西墨菊条幅》上裕瑞的笔迹,分别与《枣窗闲笔》和《萋香轩文稿》的字迹进行比对后认为,《枣窗闲笔》为裕瑞手写稿,而《萋香轩文稿》出自抄胥之手。他说:“近见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影印潘重规氏所藏裕瑞《萋香轩文稿》,书前提要称:‘取与《枣窗闲笔》对照,知此稿乃真裕瑞亲笔,而彼稿殆出抄胥之手。’细审《枣窗闲笔》书法与此画题字,完全一致;而此画题字与《萋香轩文稿》书法,颇有不同。知《枣窗闲笔》乃真裕瑞亲笔,而《萋香轩文稿》‘殆出抄胥之手’。非但如此,今所见裕瑞所撰写刻本《萋香轩诗草》、《樊学斋诗集》、《清艳堂近稿》等,除《清艳堂近稿》写有‘此卷自录’外,其他两种字体清秀,楷法端庄,与此画题字及《枣窗闲笔》书体皆不相类,显然也出自抄胥之手。益证《萋香轩文稿》非裕瑞亲笔。《文稿》中各篇之后,张问陶、法式善、 吴鼒、杨芳灿、谢振定诸人所书跋语(实为评语)与传世各家书迹不类。”(史树青《书画鉴真》第324326页,原载《文物》1978年第2期)

我认为史树青先生的鉴定是严谨的,理由是充分的,因而是可信的。

有人认为史树青先生卷入商人谢根荣“金缕玉衣”骗贷案,对其人品和信誉产生怀疑,因而对其关于《萋香轩文稿》和《枣窗闲笔》的鉴定结论也产生了怀疑。

关于史树青先生卷入“金缕玉衣”骗贷案,我个人认为,就目前的社会风气而言,也不能完全排除史树青先生因丰厚的鉴定费或碍于朋友情面而在“金缕玉衣”鉴定书上签下自己名字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代表史树青先生对《枣窗闲笔》和《萋香轩文稿》的鉴定也存在问题。因为1977年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社会风清气正,文物市场还没有开放,文物鉴定工作比较严谨,完全是从学术方面考量,因此史树青先生1977年对《枣窗闲笔》和《萋香轩文稿》的鉴定结论应该是可信的。

对于欧阳健先生的说法,我认为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欧阳健先生所列举的《东行吟草》、《沈居杂咏》、《再刻枣窗文稿》刻本的裕瑞自序,乃雕刻版(欧阳健先生也承认“有刀工痕迹”),与裕瑞本人的笔迹根本就不是一码子事。欧阳健先生用雕版字体与手写本的字体进行比较,以此来证明手写本系真迹或系伪造,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二、书斋名及印章的考察。

欧阳健先生说:“《枣窗闲笔》之非出裕瑞之手,还有一个证据。此书自序末署‘思元斋自识’,下有‘思元主人’、‘凄香轩’二印。裕瑞著有《萋香轩吟草》、《萋香轩文稿》,其书斋当名‘萋香轩’,而《闲笔》自序下所钤之印章竟刻成‘凄香轩’,错得未免有点离奇。据此推知《闲笔》不惟出于‘抄胥之手’,且抄手非受裕瑞之请托,而系后人之作伪,谅亦不为太过。”(欧阳健和讯博客:《〈枣窗闲笔〉辨疑——史料辨疑之一》)。

裕瑞的书有《枣窗闲笔》、《萋香轩文稿》、《萋香轩诗草》、《樊学斋诗集》、《清艳堂近稿》等种,据此可以推测裕瑞很有可能用过“萋香轩”、“樊学斋”、“清艳堂”等书斋名。既然可能用过多个书斋名,而裕瑞又自称“思元主人”,因此就不能排除其用过“思元斋”这个书斋名。我认为欧阳健先生没有对裕瑞的书斋名称进行全面的考察,便断言裕瑞没有用过“思元斋”这个斋名,未免过于轻率武断。

关于“凄香轩”的印章与“萋香轩”不一致的问题。裕瑞绘墨菊条幅所钤的印章有:“樊学斋”朱文篆书方印、“思元主人”白文篆书方印、“我用我法”白文篆书长方印、“思元主人”朱文篆书方印、“裕瑞之章”白文篆书方印,可见裕瑞曾经用过很多种印章。因此我们在没有弄清裕瑞所有印章之前,不能断言裕瑞没有使用过“凄香轩”印章。欧阳健先生没有对裕瑞使用过的印章进行全面的考察,没有将裕瑞其它书目所钤的印章进行对比,便断言“凄香斋”印章是假的,同样失于轻率和武断。

如果《枣窗闲笔》是后人伪造的,“造假者”必然对裕瑞比较了解,应该知道裕瑞书斋曾名“萋香轩”,何不刻一个“萋香轩”印章?这样不是更象真的吗?如果“凄香轩”印章是假的,这不是故意露出破绽吗?为什么“造假者”还要将其钤在书上?这样做对“造假者”有什么好处?从情理上讲,如果是有人作伪,几万字的一本书就伪造出来了,自然也会精心伪造一方印章,断不会把印鉴弄错。

“凄香轩”印章,恰恰说明《枣窗闲笔》不是伪造品。

当然,裕瑞是否有一方“凄香轩”,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三、内容的考察。

(一)、关于曹雪芹身世及相貌的记述

《枣窗闲笔·后红楼梦书后》里有这样一段话:“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姓曹。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

有人根据敦敏“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和敦诚“四十萧然太瘦生”的诗句,指出曹雪芹并非“身胖头广”的胖子,而是一个清瘦的书生。按照曹雪芹的生活状况,他也不可能是个胖子。敦诚《赠曹雪芹》:“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曹雪芹靠食粥度日,长期营养不良,也不可能长胖。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

裕瑞生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其出生时曹雪芹已经逝世八年,他不可能认识曹雪芹。裕瑞连“雪芹”二字是字还是号都不清楚,也不知道曹雪芹的名,隶属哪个旗也不清楚,他关于曹雪芹身世及相貌的记述,都是根据传闻。

红学家们认为裕瑞关于曹雪芹的情况是从他的“前辈姻戚”那里听来的。吴恩裕先生说:“明兴和明仁、明义;还有曹雪芹乾隆二十五年去访过的明琳。他们对裕瑞所谈关于雪芹的情况,当然是可信的。现在我们又知道,借给永忠《红楼梦》读的墨香乃是《题红楼梦二十首》作者明义的堂姐夫,他们都熟悉《红楼梦》,也认识曹雪芹。所以,他们的话就更可靠了。”(吴恩裕:《曹雪芹佚著浅探》第85页)。吴恩裕先生的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裕瑞的“前辈姻亲”如明兴、明仁、明义等人与曹雪芹相识,了解曹雪芹的情况;二是这些“前辈姻亲”将其知道的曹雪芹有关情况亲口告诉了裕瑞。

我认为吴恩裕先生也是想当然。

明琳与曹雪芹有交往,敦敏有诗为证。但明仁、明义是否与曹雪芹有交往,则不一定。敦诚《寄大兄》一文曾将雪芹与明仁并称为“故人”,因此明仁也可能是曹雪芹相识的友朋。明仁是明义的胞兄,因此明义也有可能认识曹雪芹。但这只是一种推测,并不一定是事实。永忠与敦敏是好友并互相唱和,曹雪芹与敦敏也是好友,但永忠与曹雪芹却互不认识,可见朋友的朋友或亲戚并不一定就互相认识。明仁、明义虽与敦氏兄弟是好友,但不能以此说明他们也认识敦氏兄弟的好友曹雪芹。

明义看过早期的红楼梦抄本,并写了二十首《题红楼梦》绝句。明义所读的红楼梦应该是从其堂姐夫墨香那里借来的。因为永忠也向墨香借过红楼梦抄本。但墨香手里的红楼梦抄本未必就是从曹雪芹手里借来的。墨香是曹雪芹好友敦敏敦诚的叔父,很有可能是敦敏敦诚向曹雪芹借阅红楼梦,而墨香又向敦敏敦诚借阅,永忠、明义看到后又向墨香借阅。

墨香、明义比曹雪芹小二十岁,他们是否相识,尚不得而知。由于年龄相差悬殊,即使互相认识,也不可能有过多过深的交情,因此曹雪芹不会将红楼梦创作中的有关情况告诉墨香和明义,更不可能轻易地将其用血泪写就的红楼梦借给他们看。

明义看过的红楼梦抄本上有可能存在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明义也有可能将其看到的脂砚斋或畸笏叟的批语内容告诉裕瑞。但只是有这种可能,并不一定就是事实。事实上,明义并没有对裕瑞谈论过曹雪芹的有关情况。

明义《题红楼梦》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 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明义《题红楼梦》绝句序言关于曹雪芹情况的记述闪烁其词,可见明义对曹雪芹的情况并不了解。明义关于“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 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的说法,实际上来源于袁枚。袁枚说:“雪芹者,曹练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随园诗话》卷十六·一七)

裕瑞《枣窗闲笔》中说:“闻袁简斋家随园,前属隋家者,隋家前即曹家故址也,约在康熙年间。书中所称大观园,盖假托此园耳。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裕瑞《枣窗闲笔》中关于曹雪芹的情况记述与明义《题红楼梦》绝句序言关于曹雪芹情况的记述基本相同,并无更多的新情况。可见裕瑞主要通过明义《题红楼梦》绝句序言了解曹雪芹有关情况,并非是其与曹雪芹“交好”的“前辈姻亲”亲口告诉他的。裕瑞关于曹雪芹身世的记述均来自传闻,并不可靠,因此不可盲信。

(二)、关于曹雪芹创作情况的记述

《后红楼梦后》:“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

按照裕瑞的说法,曹雪芹以他人写作的《风月宝鉴》为底本,加进了自己家的一些事迹和近时之人情谚语,重新创作了红楼梦这部小说。

裕瑞声明以上记述是根据传闻。既然是根据传闻,其记述的可信度就大大降低。

甲戌本第一回中有一条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裕瑞的记述也许正是源于这条批语。因这条批语也没有说明《风月宝鉴》的作者是谁,故裕瑞只知旧有《风月宝鉴》一书,但不知系何人所作。从这个情况看,裕瑞是看到过甲戌本这条眉批的。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并非是指“雪芹藏有他人之书”,而应该是指“雪芹旧有之作”。因为棠村去为兄长所藏的他人之书写序文,显然于理不通。只有雪芹自己的作品,棠村为其作序,才符合情理。

实际上《风月宝鉴》、《石头记》、《红楼梦》、《情僧录》、《金陵十二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是同书异名。这在甲戌本凡例和楔子里已经说得很清楚。《风月宝鉴》和《红楼梦》应该是不同流传时期的不同书名,其作者都是曹雪芹。《风月宝鉴》应该是较早的版本,曹雪芹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才形成现在见到的《红楼梦》。

《风月宝鉴》、《石头记》、《红楼梦》都没有署名,谁是作者,现在还有很大的争议。裕瑞不知道这些书的作者是谁,完全可理解。

裕瑞也老老实实地承认不知《风月宝鉴》的作者是谁,自己只是根据传闻记述而已。因此我们不能认定裕瑞所说的就是事实,同时也不能以此认定裕瑞是在撒谎。

裕瑞在《后红楼梦后》中还说了一段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的花絮:“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有人说,《红楼梦》早期的创作一直是隐秘的、不为人所知的,不可能有人向曹雪芹索阅,可见裕瑞在撒谎,其话不可信。

我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前自注曰:“曹子雪芹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只是说当时知道红楼梦这部书的人少,并非说没有人知道。除明义看过早期的红楼梦抄本以外,与明义同时的爱新觉罗·永忠也读过红楼梦并写有《因墨香观红楼梦小说吊曹雪芹三绝句》。畸笏叟在第二十回中批道:“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畸笏叟的批语说的就是写作过程中亲友借阅的情形。红楼梦写作过程中,未向社会传播,而是在亲属和朋友中小范围里抄录传阅,曹雪芹的朋友们想看到新的章回,询问一下其写作进度,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曹雪芹以此戏答,也符合情理。

因裕瑞声称是听闻传说,曹雪芹是否真说过此话,已无从稽考,对此不必深究。

裕瑞在曹雪芹逝世后八年才出生,当然不可能知道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的情况,他对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情况的了解只能依据“传闻”。故裕瑞在《枣窗闲笔》中关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情况的记述都冠以“闻”、“又闻”等字眼,明确表示是听传闻。对这些传闻,裕瑞并没有核实,是否属实,裕瑞也没有在书中予以肯定。

事实上,裕瑞在《枣窗闲笔》中提到曹雪芹身世和红楼梦创作情况时,都冠以“闻”、“又闻”、“想系”等字眼,表示是听他人“传闻”或者自己推测。裕瑞还算比较老实,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便老老实实地说是听传闻或自己推测,并没有把话说死。

《枣窗闲笔》有关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过程和创作花絮的记述,都是根据传闻,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成份较多,是否属实,需要经过分析判断。

(三)、关于脂砚斋及其与曹雪芹关系的记述

关于脂砚斋其人及其与曹雪芹的关系问题,《枣窗闲笔》中也有述及。裕瑞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裕瑞在《后红楼梦书后》中云:“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

庚辰本第十六回有九条批语署名抄手抄成“脂研斋”,由此可见裕瑞读过庚辰本。

裕瑞在《后红楼梦后》中说:“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

一个“闻”字表明,所谓宝玉是曹雪芹的叔辈,也是裕瑞听人传说。脂砚斋在批语中屡以“石兄”相称,称元春为“先姊”,应是与宝玉一辈的,因此裕瑞就想当然地认为脂砚斋也是曹雪芹的叔叔。

我认为,裕瑞自己已经声明关于宝玉为曹雪芹叔辈的记述是听信传闻,自己并没有予以核实,裕瑞关于脂砚斋为曹雪芹叔辈的推论是否正确,有待进一步分析考证。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贾宝玉是曹雪芹的叔叔之前,裕瑞根据传闻的记述和推论只能存疑。

(四)、关于红楼梦抄本及其内容的记述

《后红楼梦书后》:“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版之前,见抄本一部,其措辞命意,与刻本前八十回多有不同,抄本增处,减处,直截处,委婉处,较刻本总当,亦不知其为删改至第几次之本。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

裕瑞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

《枣窗闲笔》书中共收录八篇专题文章,其中七篇为评论《 红楼梦》 续书。书中主要分析、比较当时社会上出现的几种红楼梦续书(包括程、高后四十回续书)同曹雪芹前八十回原作在创作意蕴、艺术手法、故事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和优劣。

裕瑞既然要分析、比较各种红楼梦续书与曹雪芹原著的差异和优劣,自然需要搜集、阅读一些八十回的红楼梦抄本和各种红楼梦续书,因此裕瑞说“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版之前,见抄本一部”,应该是可信的。裕瑞说他“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也应该是可信的。事实上裕瑞也没有必要撒谎。

《枣窗闲笔》关于红楼梦抄本和续书内容的记述与我们现在所看到有关版本的内容完全一致,也证明裕瑞的确读过这些书。裕瑞关于八十回红楼梦抄本和各种红楼梦续书内容的记述应该是可信的。因为这些都是裕瑞亲眼目见的,应该是事实。

四、简单的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文物专家的鉴定,《枣窗闲笔》写本应该是裕瑞的真迹。但其记述的内容,有来自亲眼所见的,也有来自道听途说的,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裕瑞在曹雪芹死后八年才出生,没见过曹雪芹和脂砚斋,对曹雪芹和脂砚斋的有关情况并不了解。由于有关曹雪芹、脂砚斋及红楼梦创作的文献资料缺乏,裕瑞对曹雪芹、脂砚斋及红楼梦创作的了解只能根据传闻。因裕瑞听到的这些传闻没有经过认真核实,捕风捉影的成份较多,因此裕瑞《枣窗闲笔》关于曹雪芹、脂砚斋及红楼梦创作情况的记述可信度较低,因此不能盲目相信。

但这并不等于说《枣窗闲笔》里的所有内容都是根据传闻,其中关于红楼梦抄本和续书内容的记述,是裕瑞亲眼所见的,应该是事实。因为裕瑞既然要将各种红楼梦续书的内容与曹雪芹的原著进行比较分析,必然会搜集并阅读一些抄本和续书。裕瑞说他曾看到过有脂砚斋批语的红楼梦抄本,也应该是可信的。

我们对待《枣窗闲笔》的内容,既不可不加分析地认为全部是事实而盲目地予以接受,也不可不加分析地认为全部是捕风捉影而予以全盘否定。不能因为其中记述了一些“传闻”内容,而否定所有内容的真实性,更不能以此认定《枣窗闲笔》是伪书。我们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对其内容进行客观地分析,去伪存真。

《枣窗闲笔》的文献价值,不在有关曹雪芹、脂砚斋情况的记述上,而在于有关抄本和续书内容的记述上。因为《枣窗闲笔》关于曹雪芹、脂砚斋情况的记述是来自于传闻,且未经核实,不足为凭;而关于抄本和续书内容的记述是裕瑞亲眼所见,较为可信。

《枣窗闲笔》最大的贡献在于,通过对红楼梦有关故事情节的情理分析,判断出程伟元、高鹗刻印本的后四十回是续书,而非曹雪芹原作。这个判断非常重要,一是使读者对红楼梦故事情节及人物的理解不再受到后四十回的影响,以便作出较正确的理解。二是使读者对故事情节的结尾有一个想象的空间,为后世的续书和探佚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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