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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政治发展

 奉天研究所 2014-03-30
清末民初政治发展

清末民初十余年间,法政教育陡然而兴,各省先后兴办的法政学堂达百余所,在早期新式教育中十分醒目。清末民初法政学堂之兴盛,并非偶然,而是有其特殊的原因和背景。

首先,清末民初政治发展与变革需要大量法政人才,这是根本原因。19014月,清政府设立督办政务处,任命奕勖、李鸿章等为督办大臣,刘坤一、张之洞为会办大臣,拉开了清末十年的各项改革,19025月,清政府又命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行现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各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13,法制改革提上日程,190511月,清政府派载泽、戴鸿慈、端方等人前往欧美、日本考察宪政,并于19068月宣布“仿行宪政”,随后,设立咨议局、资政院,颁布宪法大纲,组织责任内阁等宪政举措继之而起。民国成立后,1912年的组党和建党热潮如火如茶,1913年的国会选举高潮迭起。清末民初政治变革前所未有。

显然,无论是清末修律、立宪还是民初政党政治、议会政治都需要懂得西方立宪政治,通晓西方法律的法政专门人才,传统教育所培养的人才无法适应这一发展和变革的需要。难怪伍廷芳在奏请清政府设立法律学堂时曾急切地说:“在今日为内政外交之枢纽,将欲强国利民,推行毋阻,非专设学堂,多储人才不可”,82并一再强调“造就已仕之人,俾办地方庶政。当务之急,莫过于此”-4卜。其次,科举制的废除,新式教育的兴起,以及政府对法政专门教育的鼓励和推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法政学堂的骤起。

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后,传统士绅不得不在有限的社会空间内另谋出路,或出国留学,或报考各类专门学校,新式教育迅速兴起,各类专-@堂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法政专-@堂是清末新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尤为迅速。此外,政府对法政专门教育的鼓励和推动更直接促成了法政学堂的勃兴。清政府学务大臣孙家鼐不仅认为“伍廷芳等所请专设法律学堂为当务之急,自应准如所请”并要“政务处通行各省,查取直隶法政学堂章程,参酌地方情形认真办理”153姒鲻。民国初年,教育部也提出“惟现时民国肇建,法政人才需用孑急,自应量为变通,准于法政专-@校暂设法律别科、政治经济别科,考取在25岁以上具有国根砥者入校肄业,三年毕业”9儿加"

再次,中国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和基本国情也是法政学堂迅速兴起的重要原因。由士入仕,读书做官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体现,清末大量学子和士绅阶层借科举以入仕的道路被隔断后,并末泯灭其入仕做官的希冀,法政学堂以培养佐理地方政治人才为目标,旨在“造就从政之才”对广大学子有很大的吸引力,不少法政学堂附设别科,则专门招收各部院人员及举贡生监,这种别科不必象正科那样由预科升入,惟取速成之意,并且对在职服官或已有科名者尤为优待,故报读者无数。

此外,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教育使众多士绅学子饱读诗书,有较为丰富的阅历和中学根底,能够会通中西社会政治学说,长于理论而拙于技艺,学习法政是其优势,而法政人才又为当时社会所急需,清政府学部在将御史乔树楞的奏请由军机处饬发各省时曾指出;“现各省举行新政,需材甚殷,裁判课税人员,尤非专门之学不能胜任。而科举既废,举贡生员若无求学之地,以之肄业法政,既不如他项科举之难于成熟,而年龄长则阅历富,中学深则根底完,必能会通中西,以为效用之具”1

的确,受过传统教育的学子学习法政较之数理化来说要快捷和省力得多。当然,除读书谋官外,借办学以渔利也是法政学堂勃兴的又一动力。民国初年曾有人评论法政学校“惟学既有成,才堪用世,则学也而官随之,但亦不限于法政一途。谬视法校者,乃以法政为官之利器,法校为官所产生,腥膻趋附,熏获并进。借学渔利者,方利用之以诈取人财”-18

此外,清末民初,国贫民穷,许多省份无法按照学制的规定,兴办综合类或理工类大学,尤其是在师资和校舍、实验教学设备的添置方面更是困难重重。法政学堂则不然,无需实验设备,校舍也可因陋就简,师资可以从大批海外留学归来的留学生中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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