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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织设置与作用

 山佳雪 2014-04-03

  为探索研究区、县级机关直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律、特点和有效途径,芙蓉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后勤服务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单位和党员群众中,通过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区直各部门纪检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作用发挥等情况展开调研。

  一、区直机关纪检组设置基本情况

  芙蓉区现有区直部门60多个,设有专门纪检组的有28个部门,共有纪检干部46名(女性 21人),最高学历为研究生,最低学历为大专;30岁以下的有2名(占总数的4.3%),30—35岁的有5名(占总数的10.7%),35—45岁的有27名(占总数的58.7%),45岁以上的有12名(占总数的26.3%)。部分区直机关纪检组长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了党务、人事、行政审批等其他工作。

  1、监督职责逐渐明确。着眼解决过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对新设立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责进行了重新界定,主要是监督检查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效能和作风建设等情况。

  2、接受监督意识逐渐增强。实施纪检监察机构驻点之后,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根据对权力监督的新要求,转变决策执行的运行方式,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防治腐败力度逐渐增强。纪检监察机构在事前加强教育防范,督促增强廉洁自律能力;在事中加强过程参与,督促权力公开、合规运行;在事后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章立制整改完善,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确保“小问题”不变成“大问题”,有力提升了区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干部履职“图形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还兼职或分管其他工作,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正常开展。致使纪检干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某些纪检组长兼职太多,工作精力外移,很多纪检工作只能忙于应付,有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专业培训“走过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充电,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3、实施监督“留情面”。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主要体现为“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后让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自曝家丑。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本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违纪行为便不了了之。

  三、有效发挥纪检组织作用的对策及建议

  (一)理顺三类关系

  1、要理顺监督检查与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一是要主动参与有关业务工作,认真了解学习部门业务工作的相关知识与法规,重点掌握业务工作环节,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本单位党组的支持下,把违法违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善于在部门业务工作中发现问题,将自己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后,进行归类,主动向党组负责人汇报,力求得到班子成员的支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2、监督与协助的关系。各部门纪检干部既要对本单位廉政建设进行监督,又要协助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要把廉政建设与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建好行之有效的制度,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管理要把廉政建设融入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之中。机关工作人员中,党员占很高的比例,纪检干部还要协助支部扎实开展党员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3、履行监督职能与自身业务建设的关系。一是要努力学习纪检业务知识。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要做到熟知,并学以致用。二是思想观念上贴近实际。纪检干部要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反腐倡廉工作,力求从理论上正确回答党员干部在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三是当好“守门员”。纪检干部一定要旗帜鲜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学习什么,鄙视什么,在什么场合都要鲜明,用实际行动兑现诺言,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群众的贴心人。

  (二)强化三项监督

  1、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对“人”的监督。一是党内监督要更到位。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应时时跟踪监督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落实《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的情况、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及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使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能够更好地得以落实。二是履职监督要更及时。要赋予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监督的权限,督促领导干部在任职之初公开承诺履职目标,在任职之中公开述职接受评议,对重点工作推进实行绩效问责,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全程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兢兢业业干事创业。三是财产监督要更直接。针对社会关注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情况监督难等问题,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及收入情况的申报,定期更新电子廉政档案,直接受理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的信访举报。

  2、实行风险防控,强化对“权”的监督。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对权力行使前的积极预防、行使中的严密监控、行使后的认真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尤其是关键环节的监督,实现对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的超前预防,提高对部门权力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开展风险排查。组织对所驻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权力运行环节,找准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点。二是加强风险自控。督促所驻部门完善廉政风险预防责任体系,并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健全风险预防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式,主动减少或避免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及造成经济社会危害的潜在可能性。三是实施风险监控。由纪检监察机构采取分级监控、重点监控、风险预警、专题报告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部门权力运行的风险监控,最大限度地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3、实行过程参与,强化对“事”的监督。一是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通过事前审核方案、参与决策过程、检查实施情况等方式,对所驻部门重大决策的合规性、程序性、公开性进行监督。二是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参与选人用人过程、调查处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所驻部门的班子成员分工、中层干部任免、重要岗位调整等进行监督,对拟提拔对象进行廉政鉴定。三是对重要项目安排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审查安排方案、实地抽查核实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清理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财政资金使用制度、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制度、项目资金拨付监管制度。四是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制度审查、财务检查等方式,对部门的大额项目资金支出、大额机关经费支出等进行监督,把控和检查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拨付程序、报销程序以及使用范围等是否合纪合规。

  (三)创新三项制度

  1、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双重管理”的体制下,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纪检干部监督乏力,容易产生监督真空。可试行纪检组长“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区直部门纪检组长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组长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2、工作机制要求新。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牵头,从区纪委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区直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组长和纪检干部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还锻炼了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既防止了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了外因带给纪检干部的“困扰”。

  3、考评制度要推新。要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要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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