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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奔四的男人 2014-04-08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印发〈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法〔201016号)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就我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评查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疑难复杂的信访“骨头案”和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各项规范的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促进检察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按照委政法委部署,每年组织协调评查20件案件,历时三年。通过案件评查,找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程序中的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中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检察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有效遏制涉检信访新案的发生,努力使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组织形式

院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三位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评查案件的范围、数量及时间要求

(一)评查范围

1.重点评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

2.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主要是不起诉案件、不逮捕案件、自侦案件、扣押涉案款物案件。

今年,重点评查涉检信访案件,特别是案结事不了、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案件;开展案件评查一般以评查本院办理的案件为主,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重点进行评查。

对评查的案件采取事后复查为主,一般应是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但对尚在处理、审理中的案件,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可以通过案件评查的方式进行提前介入。

(二)评查数量

按照每年20件的评查数量进行评查。

(三)评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前确定评查案件,开展自查工作,6月底报工作进展情况,9月底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总结自查工作情况向县委政法委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011月接受政法委对重点案件交叉评查,12月为年终总结阶段。

五、评查方法

(一)评查内容

案件评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阅卷、座谈、交流、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评查,具体包括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得当;执法是否规范,是否体现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执法是否兼顾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等。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要适时组织公开听证。

(二)评查方式

评查采取自查与县委政法委评查相结合的方式。

自查:在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按照案件评查范围、数量确定需要自查的案件,并报政法委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每件案件自查结束后,院评查领导小组均要对被评查的案件,在执法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由评查组人员签字把关后报政法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六、评查结论及运用

(一)评查结论的运用

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有关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记入办案干警的执法档案,整个单位的评查结果要记入领导班子的业绩考核档案,作为领导班子和干警个人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办案质量高的部门和干警,要予以表彰奖励,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提拔任用的建议,对工作不负责任,案件久拖不结、导致矛盾长期积聚的,要倒查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办案干警的责任,并追查到底,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责任查究到位。对办案水平低、素质差,多次引发群众上访的干警,要进行离岗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安排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的,要调离岗位,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检察官资格。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办案质量问题突出、存在重大执法问题的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问题特别严重的,取消年终考评的评优评先资格。

(二)制度建设

要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每年都要坚持对案件评查工作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剖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完善”的原则,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执法质量提高的过程。要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堵塞办案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要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执法管理规定、队伍管理规定,充分发挥保评查结果促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作用。

要及时总结案件评查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评查方式方法,提高案件评查工作水平。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发展。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

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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