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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野掇拾:哪些药物不可“骤停”

 昵称535749 2014-04-18
2014-04-17 16:48:17

当生病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类似问题:坚持吃几天药,自己感觉病已经好了,可是医生开的药只吃了一半。这时是及时停药呢,还是继续把剩下的药吃完?其实,这就涉及合理停药的问题。合理停药就是根据疾病治疗的具体情况,正确选择停药的时机和方法。那么,哪些药物不可“骤停”?

一般情况下,达到预期治疗目的后,应及时停药。但是,有些疾病在症状缓解或暂时痊愈后,停药过早会引起疾病复发或病情加重。停药过迟又会加重药物的不良反应,还可能引发其他疾病。因此,什么时候停药,该如何停药,患者应该严格遵照医嘱,以免使治疗前功尽弃。

合理用药能防病治病,正确停药也是合理用药的一个方面,长期应用某些药物,一旦骤停可诱发停药反应或停药危象。下面简要介绍几类不可骤停的药物。

心血管类药物

一、硝酸酯类药物,如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硝酸甘油等,长期应用此类药物的患者可产生“硝酸酯类药物依赖”,一旦停药可发生严重的心肌缺血、心肌梗死,甚至猝死。因此,长期服用此类药物的患者不可突然停药。

二、降压药物,长期应用可乐定控制血压的患者骤然停药,可出现高儿茶酚胺血症,引起心动过速、反跳性高血压,患者可能出现剧烈头痛和颅内出血。正确停药方法应该是在1~2周内逐渐减量。

三、β-受体阻断剂,如阿替洛尔(氨酰心安)、普萘洛尔、美托洛尔等,长期应用该类药物,可使心脏β-受体对内源性儿茶酚胺的敏感性增高,骤然停药会出现反跳性高血压、心绞痛加剧或激发心肌梗死,严重者可诱发室性心动过速和猝死。因此,长期应用β-受体阻断剂,停药时必须逐渐减量,减量过程以两周为宜,如在一周内全部停药,常不能避免停药反应。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能反馈性地抑制脑垂体前叶促皮质激素的分泌,进而引起肾上腺的萎缩和功能减退,骤然停药很危险。正确停药应该在两周或更长时间内逐渐减量。若无不良反应时再逐渐停药。

抗癫痫药物

如果在应用抗癫痫药物时突然换药或停药,均可导致癫痫频繁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在用药过程中如需改用其他新药,原用药也不可骤停,要与新药同时服用一段时间后再逐步减量,待到病情完全控制后,方可完全停药。癫痫的抗痉挛剂治疗应持续至患者完全无发作4~5年后,才能逐渐停药,撤药过程也需1~2年,切忌短期治疗或突然停药。

镇静安眠药物

长期服用安定、舒乐安定、硝基安定、利眠宁、水合氯醛等镇静安眠类药物,如果骤然停药,就会出现焦虑、幻觉、兴奋、震颤、头痛、胃肠功能失调、厌食、共济失调、谵妄性震颤等停药反应。

抗精神病药物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用氯丙嗪期间,即便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发病也不可突然停药,否则会使疾病恶化。精神分裂症患者应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服药,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每日50~100毫克),以巩固疗效,预防复发。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患者在症状好转后,应用碳酸锂维持治疗6~12个月。

抗抑郁药物

抑郁症是一种有复发倾向的慢性疾病,如果治疗不充分,复发次数增多,不仅会增加治疗的难度,而且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长期服用抗抑郁药,如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喜普妙等,突然停药后会出现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肌肉痛、焦虑等症状。目前临床常用的抗抑郁药盐酸帕罗西汀(塞乐特),可采用减量停药的方法:以周为间隔逐渐减量,每周的日用剂量比上周的日用剂量减少10mg,每周减量一次。当日用剂量减至每日20mg时,病人按该剂量继续用药一周,然后停药。如果减量停药中出现不能耐受的症状,可以考虑恢复到前次的用药剂量继续治疗。

降血糖药物

在血糖控制正常后停用降血糖药物,会使血糖浓度急剧上升,病情恶化,特别是应用胰岛素治疗时,如果突然中断或减量过快,可诱发高渗性糖尿病昏迷。因此,患者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调节药量。

抗生素以及抗结核类药物

一、抗生素,应用抗生素治疗严重感染,症状控制后应继续用药3~5日,避免复发以及细菌产生耐药性。例如,原发性腹膜炎极易复发,在体温正常、临床症状消失后2~3周,才能停用抗生素。

二、抗结核药物,当结核病灶稳定、空洞闭合后,在一段时间内仍会有结核菌残留,此时如果过早停药,结核病易复发。

抗乙肝药物

拉米夫定是强力的抗HBV(乙肝病毒)药物,服用期间HBV被强力抑制,病情也会因此好转。如果突然停药,HBV会立即被释放,并造成肝损伤,甚至比治疗前更加严重,临床称之为“拉米夫定停药后肝炎”。与此同时,患者的转氨酶会上升,可达正常上限的 3~10倍,伴发黄疸,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两倍,乙肝病毒DNA由阴转阳,严重者还可能发生肝衰竭乃至死亡。

抗甲状腺药物

内分泌科医生建议,甲亢患者的治疗应在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继续使用抗甲状腺药物维持治疗1.5~2年,复查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转阴后,方可停药。疗程不足就停药,易导致疾病复发。应当注意的是,药物治疗4~8周后,若甲亢症状缓解且T3T4恢复正常水平,要及时减量,否则可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减量期约经8周,先减至原药量的2/3,如果病情稳定再减至1/2,之后继续减至维持量。维持量应根据病情或检查结果增减,疗程一般为1.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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