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批员工5月底劳动合同到期,且大多的是工作年限满10年,或是08年后已签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即都符合签无固定期限的情况。然后又恰逢现在公司不景气。有风吹可能会解散。日期不确定。那我操作这批员工合同续签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比如: 1.公司HR部门续签合同的流程是:提前至少一个月与直接用人主管征询是否与员工留用续签---答复OK--与员工续签。但现在签无固定期限,又恰逢非常时期,是否要特别报老板审批再签? 2.是否不管公司领导批不批准,HR部门都应该在5月底前,和这批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如果公司解散,补偿金额是否也跟固定期限同工一样,N+1!(08年以前的所有工作年限也相加)(提问者:azjenny) 牛人解析: 回复一:特殊时期并不影响合同的签订。无论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散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对于这一点可以向老板说明。 回复二:是。因为就一般执行而言,合同到期前三十天用人单位应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到期后要及时续签,如果超过三十天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 回复三:一样,上面已说。补偿的标准以2008年为界进行核算。(2013秋本周值班牛人:HRQ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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