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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尘埃落定》中人性的思考

 秦小文 2014-05-20


 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而在我看来,它更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我”在文中是一个被模糊了智愚界限的傻子,既是历史的参与者,又像是历史的旁观者。起先的“傻”是因为不谙世事,只按着既有的天性无拘束地生存着,从而与世事功利显得格格不入。当“我”有一天被越来越多的功利证明为不傻时,“我”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原本仆人们的无拘束,兄弟间的无间情谊,父亲间的坦诚,还有那些单纯的日子……而当一个人独行于这个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们总说个性不要太张扬,弱者总可以更易赢得别人的同情,消除他人的戒心,可以更游刃有余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个“傻”子并非不心知肚明,许多“聪明人”只是在自以为是,而真正的智者却要用心去掩拭自己的智慧。是什么让我们拒绝智慧,是因为智慧而更易获得的功利吗?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了所谓的功利之争,人们是否可以抛弃对智者的嫉憎?平和的生存状态是每一个人应拥有的权利,成功本就应靠自己的智慧去争取。
 侍女桑吉卓玛,起先为了爱情,宁愿论为家奴,固守贫穷;而当她真实地面对贫穷困苦时,才明白了什么叫生活的艰辛。在一系列的流离变故之后,她终究选择了可以体现自我价值的一种生存方式,也选择了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对她是无可指责的,因为她一直按自己最真实的想法生活着。我想桑吉卓玛是对的,因为没有人可以拒绝活得更好一些。
 而小说中更多的人并不像桑吉卓玛那样敢于按自己的想法生活,他们似乎都有一种天然的社会心态,似乎已经习惯了与生俱来的身份、地位,一言一行之中都透露出那种惯有的思维定式。其中的典型人物就是小家奴索朗泽朗和小行刑人尔依。索朗泽朗从和“我”一起捉麻雀到最后为“我”失去一条胳膊,奴性是一步步加深的。一条皮靴让他认识到自己是个不自由的家奴,而母亲的教诲和拥有的生存法则却让他这一奴性思想逐步加深,从而自觉地服从于这一生存法则。而小尔依作为行刑人的后代,也曾有过天真的时刻,也曾认为“杀人是痛苦的”,被杀的人中“也有冤枉”的,但无论是父亲、奶奶,还是生活都告诉他:作为行刑人的后代,他是不应该害怕的,不要问什么,自己生存的意义就是为麦其土司杀人。在那个特定的生存环境中,他渐渐习惯于这一想法,并自觉地成为一个行刑人。在第一次杀人时,他脸上竟浮起两朵红云,因为这是他亲手杀的第一个人,也是他作为行刑人生涯的第一个开端。我想他的心中当时是没有恐惧和害怕的,有的,恐怕只是作为行刑人的自豪。
 思维的定式,让每一个个体都活得很悲哀,每一个人生活的目标只是在已定的小圈内生存的更好,只有极少数人渴望打破这个小圈,改变这一与生俱来的生存状态。而这种人,要么是哲人,要么是英雄。
 书记宫翁波意西或许能称得是一个哲人。在那个即将崩溃的“尘埃”飞舞的年代里,唯有他敢于拨开混沌,真述现实。哲人们总是拥有人格的孤峰和落寂的灵魂,敢于打破迷幻而被两次割舌的翁波意西或许也是这样。他比他们站得高,望得远;他比他们清醒,睿智;所以他不为他们所容忍。一个真正的哲人,只能出世地活着,用他的笔,记下历史,供后人去评述。而翁波意西,终究是坚持住了自己的精神姿态,顽强地活了下来。或许只因为他对真理有一种信仰,因为只有信仰的人才永远不会倒下,永远不会孤单。
 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新的英雄却还没有出现。没落的土司们进行着无聊的争斗和最后的抗争。可无论是红火一时的边贸市场,还是那耀眼的罂栗花,都无法使历史的脚步停留。土司制度的动摇、瓦解乃至倾覆,都只能是一种必然地归宿。浮浮沉沉的均是幻象;不朽的,是饱满的人性。历史并没有什么值得不舍,值得留恋的,唯有那首绵远不绝的人性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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