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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论坛

 晨风ff 2014-06-25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但对于法官职业来讲,要想真正知道和了解这个职业的酸甜苦辣,只有身在其中者,才能知道个中滋味,也就是“要知此行真面目,只能身在此行中”。法官职业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却被从事这个职业而后又辞职的法官称为“性价比极低的工作”。特别是上海的一位因患有重度抑郁症而提前退休的法官的自述,让人更是对法官职业充满了疑惑。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人们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关注度也越来越敏感,从而对“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人——法官来讲,其所受到的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从人们对法官的要求和期待与法官现实社会地位之间的差距,也就是人们希望法官个个是“青天”而法官却与其他公务人员是一样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的实际来看,法官这个职业注定是要承受着与其他职业不一样的工作压力。

那么,法官的压力究竟来自哪里?

一是来自履职上的压力。其实,法官的履职压力因法官所从事审判工作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刑事审判法官、民商事审判法官、行政审判法官、执行法官,他们的工作压力是不一样的。刑事法官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因为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敏感、媒体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对法官精神和心理的压力是无形的,也是巨大的。就目前司法的公信度和权威来讲,严格执法未必就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在法律和社会情绪之间基本上很难找到平衡点。对那些被媒体炒作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被告人,如果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或从法律证据上不能杀的人,法官的裁判就很可能会惹起社会舆论的巨大漩涡。就像最高法院依法不予核准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一案,在民众的情绪与严格执法之间,承办法官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我们的法官还没有那种“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终局的,恰恰相反,我的判决之所以是正确的,是因为它享有终局性”这样的司法权威和自信。对于民事法官而言,因其承担着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诚信的职责,其压力更多是来自案件当事人对法律的不理解,特别是那些“鸡毛蒜皮”之类的纠纷案件。因为这种不理解、甚至是误解,当事人自然就把不满和愤怒的情绪发泄到法官头上,对法官进行无端指责、谩骂甚至进行人身侮辱和攻击。我就见到一个婚姻案件的女当事人,威胁法官说:“你要敢判我离婚,我就搬到你家去睡”,她可不仅仅是口头威胁,她寸步不离承办法官左右,包括法官上厕所她都要守在门口,法官下班都不敢直接回家。更不要说那些对法官人身及其家人进行人身威胁的当事人,法官对此是无能为力的,这种精神压力法官只能自己默默承受。对所有的法官来讲,当事人上访、到法院闹事、到法官家中无理取闹、跟踪法官之类,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是很难理解这样的事情对法官的身心究竟意味着什么。

二是来自生活上的压力。对法官来讲,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既要供孩子读书、帮子女找工作,还要还房贷,应付日常生活中的人情世故、礼尚往来、请托办事等,法官就是俗人一个。法官可以坚守清贫和慎独,但家人、亲朋好友及生活的环境是不会让你做到的。人首先是社会人,要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你需要有一定的资本和资格,就目前法官的社会地位和法官本土性而言,是做不到“清高”和“万事不求人的”,也只能是“入乡随俗”。但这种人情世故的羁绊往往使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临着公正执法与关系情感的强力干扰,绝大多数法官是能坚守住法律的底线,但由于不理解,法官时常会受到家人及亲朋好友的诘难。

三是来自心理上的压力。当初,选择做法官,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份坚守,都抱着要“实现公正”的信念和抱负。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法院的行政化管理、审者无权判、权大于法等,让法官所拥有的审判权支离破碎。我周围的法官同事就时常会莫名的发火、耍脾气、情绪低落、发呆、酗酒,甚至有怪异的举动,我们常在良知道德法律之间寻找平衡却总是失衡,总希望能在工作家庭经济上寻找些许慰藉却总是更加失落,所以,法官心理所受到的煎熬是外人无法理解的。面对社会的指责、谩骂和当事人的攻击、侮辱、纠缠、上访我们无能为力。有些人因此而离开了法院,更多的人还是留了下来,留下来的更多是因要养家糊口而坚守着这份职业,或者是因没有更好的选择。法官常常自嘲:“我们除了审理案件,也不会做其它的什么事情”。

四是来自社会上的压力。法官,首先是现实社会中的一员,法官的社会地位不是来自于法律规定而是来自于工作中的实际状况。在“官念”盛行的如今,一个人是否有地位、有尊严、受尊重、受待见,不在于你是做什么的,而是在于你的官职有多大。有法官同事就和我讲:“其实,我自己并不在乎当不当官,任没任什么职务,我只想好好从事我的审判工作。但是,如今社会你不当官、不任点啥职务,别人就瞧不起你,你就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别人就认为你是没本事的人,就连在一起聚会吃饭你都只能找旮旯溜边去坐”。不是法官变得现实,而是在社会上的生存压力让法官不得不低下本应该是“高昂起的头”。

法官之所以感觉到有压力、对现实社会地位和待遇存在不满,就是因为在绝大多数的法官心中仍然在默默地坚守着自己心中的那份理想,仍然执着于当初的那份抱负,仍然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发声来改变自己,从而推动社会法治进程,改变国家的法治状况。其实,法官要求提高待遇和社会地位,不是基于法官自身工作压力大、辛苦、责任重,而是在国家制度设计的层面中,法官就应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而不管是谁从事这个职业。如果法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高,那么,就可能使法官职业产生“逆淘汰”问题,高素质的人才留不住、不想进,司法品质就得不到保证,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现实中,无论法官面临着多大的压力,有多少无奈和不满,绝大多数的法官仍然能守得住法律的底线,耐得住生活的清贫。要不每年全国法院上千万件案件,涉及几千万名案件当事人,错案、不公正的案件只占极少极少数,这就充分说明法官队伍整体上是信得过的,也是值得人民群众信任的。

法官对公正的坚守,需要社会、媒体和民众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给法官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司法就多一份公信和权威,法治大厦的根基就坚固一些,法官也就多一份坚守公正、严格执法的底气和勇气。司法若没有公信力,没有解决矛盾纠纷终局性的权威,受害的将是整个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因为一些纠纷而受到无休无止的纠缠和无穷无尽的烦恼,从而无法安心工作和生活。

信任司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社会和媒体不能总是以“疑邻盗斧”的心态去看待法官的司法活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是法官能坚守住公平正义的底气,是法官敢于严格司法、不畏强权、守住法律底线的勇气。

最后,还是引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位大法官说过的话:“不是因为我的判决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是终局的,恰恰相反,我的判决之所以是正确的,是因为它享有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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