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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认知思维三种模式

 丘浓 2014-07-27

董子竹

    真的应该将老子像庄重的供在一个宝座上,然后久久膜拜。

   《楞严经》在中国的传播已经是唐朝的事了。在《楞严经》没有在中国传播之前,中国人对人类的认知思维的秘密已经有了大致明确的了知,这完全是依赖《老子》。如果没有《老子》,我们可能是“习”一辈子“致良知”,也不知为什么要如此。

    说到“致良知”,儒家对此大半不申述什么道理,只是教你去如何实行。“致良知”的传授,往往是口传心授。若无明眼人口传心授,让每个人自己去摸索,一辈子不得要领也是常有的事。

   “致良知”起自中国,从《史记》看,可直接追溯到尧、舜、禹。到了孔、孟、老、庄时代几乎是要覆盖整个文化界。直到汉武还特诏“独尊儒术”,但这时董仲舒的儒术中,恰是“致良知”的庸俗化。“致良知”思想体系的真正发扬,已经是北宋的二程兄弟手中的事,朱熹积了大成。这一切的出现,明显是受了唐以来六祖禅宗大宏的影响。如果不是唐以来禅法的大宏,后世人对孔孟的理解,甚至难以超过董仲舒。

   “致良知”真正彻底恢复孔、孟真面目,已经是到了明中叶的王阳明手中了。

   “致良知”的思维方式是中国人首先发现的,但一直没有成为这个民族全民普及的思维方式。这除了人类还没有完全进入自己的思维成熟期之外,通天教主文化的歪曲利用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仔细探讨中国人思维中的“致良知”特色的形成、演变过程,将是这组文章的重要任务。诸位要耐心等等,我会一点一点讲的。中国人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致良知”,是人类进入成熟期后,才可以广泛普及的。正因为如此,迄今三千年,中国“致良知”,从未有如古希腊的“逻辑思维”一样,一下子就统治了全人类。时至今日,希腊人的这种粗鄙的思维方式,几乎是入了全人类的骨髓。

    现在真是撼山易,撼“逻辑思维”难。

    这其中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今后再慢慢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和儒家只讲求口传心授不无关系。口传心授还要碰见明眼人,否则反容易堕入邪道。这便使其传播大大受阻。更重要的,人类至今还在自己的儿童思维期,大量的人类甚至还不知道“我是谁?”面对这种现状,只能是“逻辑思维”大行其道。

    儒家讲“致良知”,最清楚的大概只是《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三句。在其他方面只是讲了如何“致良知”的方法、操作,不求建立理论体系。这也正是儒家思想的极大特色。今天许多教科书说的儒家体系,只是儒家的“良知”之“用”的政治伦理体系,距儒家内在的思维认知体系十万八千里。

    对于“致良知”这个体系来讲,它不讲什么通用的概念道理,这当然是正确的,但传播起来也便自然困难了。

    中国古文化中讲人类的认知思维,最系统、最明确的是《老子》。其前两章寥寥数语,把人类的全部认知活动说得再透彻不过了。

    今天不详释这两段经文,只说老子对认知过程中“名”的强调,实在是有旷世大功德。

   “名可,名非,常名”,这是对认知过程中“名”的地位的明确界定。正如孔子所说“名不正,言不顺”。认知任何事物,如果不定“名”,对于人类来讲,这个认知过程就不算完成。

    诸位,可细心内省一下,你碰见任何事物,是不是都会不由自主的问:“这是什么?”这就是要定“名”了。

    只有“名正”了,“言”也就顺了。“言顺了”,这就是我们常言说的“合逻辑”了。

   “逻辑”是“名”定了之后的事。

    这一切是非常正常的人类认知过程。这个过程稍不完备,便算是没有完成“认知”。但是,老子又说:

   “天下皆以美之为美者,斯恶巳;善之为善者,不善巳。”

这是《老子》第二章,紧接首章。

    所谓“美”、“善”作为价值判断,与“名”的思维认知判断当然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解决“是什么?”的问题,再一个是判断“我”对此“取”与“不取”的问题,可统称价值判断。但在具体的认知过程中,两者几乎是不能分开的。

    佛学讲“十二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直至“爱”缘“取”。这在人类的认知中只是刹那,一般人完全分辨不出层次。

    这是由于,我们人类的认知,正如孟子所说,因“体”本身的作用必表现出“四端”,即四类价值判断,辞让、恻隐、羞耻、是非。

    在这里,孟子的原意只是说,凡认知必有四类“端”,即“体”的价值判断。但这和所谓的康德“先天道德律令”无关,反而是“礼”的必然体现。

    这又扯远了,讲到孟子时,我们会详讲“四端”这个命题。在这里只是说,在一切认知过程中,每个人只要给某事物定了“名”,即下了判断,定了概念,心中必内含价值判断。佛学的“十二缘起”对这个问题讲得十分清楚了。

    注意,在中国心学看来。这个“名”包含的价值判断,只是个体的、当下的,绝对不允许延伸、扩张、推及其他事物。所以老子才会说:“天下皆以”四个字。正因为“天下皆以”,所以“美”才能成为“恶”。这是中国文化儒、道、释全都强调的根本原则。所以孟子的“四端”,绝对不是康德的“先天道德律令”。

    任何当下具体的价值判断,都不能够是“天下”共有的、普遍的、普世的;只能是个人的、个体的。一旦这个特定认知过程中的“名相”包含的价值判断,被推及为普世的、普遍的、“天下皆以”的、“先天道德律令”的,“道”的生命运动立即被阻隔。虽不能灾难立显,但灾难也会从此开始积累。

    所以老子会说它是,“斯恶巳”。

   “善之为善者,斯不善巳”。

    对中国文化来说,一切认知一旦定“名”之后,只要不立即回归“至善”,“止于至善”。也即是使认知保持恍兮惚兮的状态,就必是片面的、荒唐的、错讹的。

   “率性之谓道”;

   “止于至善”;

   “皆成佛道”;

   “归根复命”;

    也即是回归“本心”。真的一旦回归本心了,就是王阳明说的“无善无恶”了。

    事事如此“格物致知”,久而久之,人类的认知就会是处处“良知”自显。如庖丁之“游刃有余”境界。

    一切“良知”即本体应有之知,落于了“用”中;此刻,又必须不迷于“用”。这才是“致良知”。

    正是老子所说,一旦“天下皆以美之为美”,那就使世界呈现出如下状态: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低相倾,音声相和”。

    这个“故”字,极妙,极传神。这个世界的“分别相”的造成,就是由于人类的认知过程中忘了时时回归“至善”,差异与矛盾便出现了;“恶”便造就了这个世界,这其中既是物理的、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心理的,两者都在一个“分别相”的大文化体系之中。注意,老子这段话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毫无关系。

    而真正的“圣人”恰不进入这个体系。所以老子说:“是此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不言之教”就是不借助“名相”。

    不言而有言,无言而用言;

    无名而名,用名而非名;

    引伸到“体之用”,便是孔子的“名不正,言不顺”。

    老子这段关于“圣人”的话说的其实就是,具体的“致良知”和宏观的“愿力身”两个根本的东西。

    关于愿力身,我的书中已经讲了许多,《老子》的十六章,释迦牟尼佛的《金刚经》第三章“所有一切众生……我皆令入无余涅槃”。皆是愿力身的具体表述。愿力一旦合于“道”,就永恒入一切众生心行中,永远起作用。所以是“不言之教”、“无为之事”。这里必须说明:愿力身不是什么主宰者,只是全人类觉悟的结晶。

    说到“致良知”,孔、老两家所说的“名”、“言”是完全一致的概念。可惜的是后来人肢解孔、老两家,推出无限多的“高论”,本人对这种支离之解只能瞠目结舌。

通过上述解老子第一、二章,我们发现人类个体的正常认知思维,大概主要有如下两种:

    第一种,也是大家通常使用的,尤其是今人著书立说,推广教育必用的,即“逻辑思维”体系。

    第二种,中国文化的心学“致良知”体系。

    到底哪一个正确呢?

    但凡人类的认知思维,依老子的观点,应该是这样的:

   “道生一”。也即“天命之谓性”,也即《老子》第一章的“道可”。人的认知是“道”整体活动的映象。看似全是个人的其实不然。

    “道”,生命本体,它本“如如不动”,动也无所动,不动也无所不动。但是,它是一切生命活动的本源,它必“生一”。它不“生一”,我连它有与没有也无法了知。甚至,连“了知”、“认知”本身也没有。

    所以我们能知者,无非是“一”,即“道”所 “生”之“一”。

   人们要具体体验内省,如何去认得这个“一”呢?

   “一”即佛家所言的“阿弥陀”之“阿”也,“阿”即“入法界”音,表示“道”入了“法界”。所谓法界,对于人类来讲,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尘、六识,统称“十八界”。“一”即是假定的认知启动而未动的状态。

    如果要勉强说,就是老子所说,“无,名为天地之始”,用儒家的话说就是“未发之谓中”。

   “阿”也即是认知启动了,但还未进入“分别”的一种时态表达。

    用静态比喻,就如“眼”,眼永不见眼,只是眼见万物天地,所以知“我”有“眼”。“一”、“阿”表示的就是孔子说的“不知为不知”。

    认知一旦启动,“分别”开始了,便是“一生二”。

   “二”是什么?老子说得非常清楚,一是天地万物,统称“被知”、“有”,再就是“有欲”、“无欲”之“观”,即“能知”。

    老子更明确讲“此两者同,出而异名”。也就是说“二”,能知、被知,本是一回事,都是由“道”而生,二者绝对同步运动。所以是“一生二”。

    这便是儒家所说“天命之谓性”。

   “性”即“知”,这个“知”就是“道”、“天命”的本体功能运动。看似是个体的,实是整体的,即它是“道”、“天命”的。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老子“此两者同”的深意。他是告诉我们,能知、被知是绝对不可分的。也就是说,认知的分别是刹那闪光,一旦闪光要立归“本心”。

    但是,任何个体人的认知,恰又是必“分”不可。

    这也便是人类认知思维的第一个陷阱。到目前为止,对此自觉的人太少太少。现代人中更多的人是迷于“被知”是独立存在的。同时还认为所谓客观的“被知”,可以不与主观的“能知”,“此两者同”。

   “被知”似乎可以独立!?这才会有了后来把“名”架空了的逻辑思维。

    这个陷阱要跳出来,只有依赖“愿力身”对这个怪圈的打破。这里不多说。

    第二个陷阱是,一旦“被知”、“能知”分裂为二,“二”必“生三”。

    这个“三”就是“名”。

    人类的认知思维到了这个阶段才算真正完成了。这在生命,就是念起到念落,也即是所谓的人与万物的生成的运动过程。

    生命莫过念念,念念必有“物事”,所以“三生万物”。

    迄今为止,人类认知的过程,如果都是如此正常运动,也就万事大吉了。即便有“能知”、“被知”的刻意分离,也不致于万劫不复。

    进入现代人类的大麻烦是,认知过程中的分别心定下的“名”,大耍魔法,把人类的头脑搅得乱七八糟。使人类离“道”越来越远,痛苦越来越严重。

   “名”,“概念”,只能是万缘相聚的刹那,能知、被知分裂之后,为了安定“能知”之心的一个会意假定。

    但是现在呢?“名”、“概念”……这一切本是不能脱离每一个“当下”的假定,在今人的文化中完全架空独立运行了,这实在是太荒唐、太滑稽了。正确的“致良知”应该是判“名”之时,便是落地之时。思维落了地,即进入混沌的实践的践履中,也不忘“名”。“名”在此时也就是“非名”了。

    人类在自己的儿童期,完全不知该如此细腻“内省”心的运动,更难知道我们的认知思维是永恒被 “道”左右的。几乎所有人类都总是认为个人的思维认知是绝对独立的。

   “天命之谓性”。儒门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正因为不知任何认知都是总体的、整体的,人类便错以为,“名”本身真有什么作用。虽然“名不正,言不顺”,没有确定的“名”无法交流;但“名”终究不是“实”,更不是“道体”本身。

   “概念”与“具体”这一对矛盾,是黑格尔也懂的。概念本身是无实义的假定。但是当人类执着它本有实意之时,我们的生命运动就走入“邪”路了。所以老子会说,这种要求在同一概念下的思维,是“斯恶巳”、“不善巳”。“天下皆以”四字害死人。

    也就是说,人类儿童时代的“逻辑思维”,只能是“恶”、“不善”的运行。人们,好好反省一下,今天人类的一切灾难,哪一件与此思维认知方式无关?

    基督文化说的“原罪”正是指的这种思维方式。基督文化甚至认为人类自身,是绝对无法摆脱这种思维灾难的。他们不知中国文化的“愿力身”观念,“致良知”思维,本身就是超越“原罪”的。所以基督文化不能不为人类寻找到一个“主宰者”、“造物主”。

    除了上述两种思维方式之外,人类中还有一种“神秘思维”。

   “神秘思维”异常复杂,但终极来说,就是排除人类固有的“理性”,相信天启、神喻。对于这种神秘思维不可一概否定,但详加分辨也无益,因为绝大多数人类并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回事。即使知道一些,也大半列入“精神分裂”,我们何苦再搅起这滩臭泥来呢?

    这样,我们就可知人类现有三种思维方式。这三种方式在人类发展史上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可从理论上作简单的肯定与否定。现在,我们了知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我们在平日“用心”之时明明白白,不致于自己落了陷阱,还不知是如何陷进去的,更不知陷于何处。

人类认知思维三种模式——心学史经纬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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