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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应当“四个到”

 指间飞歌 2014-08-09

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应当“四个到”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3-11-15 星期五

基层党员干部是最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人,是群众最先接触的“官员”,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党员干部要本着群众工作无小事的原则,进得了群众的门,说得了群众的话,听得进群众的事,常怀为民之心,常思利民之策,切实践行党员宗旨,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群众诉求要“听得到”。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办事碰到麻烦时,就会寻找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倾诉自己的疾苦,寻找被关注的方法。基层党员干部应主动作为,想尽一切办法,畅通群众倾诉渠道,不但要走出去明察暗访,还要请进来电视、网络等媒体,努力拓宽群众诉求反馈渠道;不但要听得见,还要听得进,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形成解决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当然,倾听的时候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有时群众会因这样、那样的疑虑,不往点子上说,只是旁敲侧击打“边鼓”,这样即使听得见,也听不真。

群众困难要“看得到”。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诉求,放下身段、架子,到田间地头、项目一线,多接地气。基层党员干部应经常在群众的居住、工作、娱乐场所以及本地网络论坛上多转转、看看,多留心身边群众目前在做什么,关心的是什么,有哪些困难亟需解决。多念“沉”字经,沉下身子,将目光多向基层看,多下去停一下、看一下,对群众的困难切忌熟视无睹、麻木不仁,“走过路过不能错过”,要深入挖掘群众智慧宝库,认真向群众学习掌握执政理念,切实提高执政本领。

利民之策要“想得到”。基层党员干部在落实上级政策和目标的时候,要充分吃透政策要义,紧密结合各地实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把群众关心的个人收入、生活环境、安居出行等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多制定一些实效性好、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少搞一些华而不实、好大喜功的“样板房”。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民主测评会、群众听证会等方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能盲目搞形象工程,对于上级的政策和目标存有疑义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沟通,在结合地区实际在基层上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政策精神。

服务群众要“做得到”。要想取得群众的信任,就要让群众见到实际的利益,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群众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结果,工作到不到位,说得再好也没用,这叫“不看广告,看疗效”。服务群众时要切忌画饼充饥,放空炮,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要避免“办公室定一下,会议室里说一下,报告里写一下”的形式主义,否则失去的恐怕不仅仅是群众的信任,可能还有党的根基,党的执政基础。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时,要以群众的需要、需求为原则,有针对性地调整所执行的方针政策、所采取的措施。把群众所想所盼与我们要做的,认真对照一番,只要群众拥护的,就要坚持;群众有意见的,就要改进;群众不赞成的,就要及时纠正。

群众工作无小事,只要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多听一点、多看一点、多想一点、多做一点,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谋福事,就能与群众的距离更近一点,把群众的利益扩大一点,把群众的对党的信任增加一点,把社会的和谐进度加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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