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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4起市场操纵典型案例

 博文夫子 2014-08-23

证监会通报4起市场操纵典型案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2日通报了4起市场操纵典型案例,并对其中的新型操纵行为进行了分析。

针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操纵市场案,张晓军表示,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3月,证监会对恒逸集团操纵市场案立案调查。2014年4月,证监会对恒逸集团操纵市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系证监会首次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过程中的特定目的操纵行为进行处罚。特定目的的操纵行为,使得市场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表现产生判断错误,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张晓军指出。

针对厦门宝拓操纵“焦炭1209合约”案,张晓军介绍,根据大商所监控线索,2012年12月,证监会对厦门宝拓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拓)操纵“焦炭1209合约”价格案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3月,证监会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通常情况下,进入交割月的期货合约交易比较清淡,操纵比较容易实现。厦门宝拓在交割月通过在其实际控制的期货账户间对倒交易'焦炭1209合约’来提高交割结算价,致使增值税进项税额被多计,达到少纳增值税的目的。此种行为与传统的通过操纵形成价差进而获利相比,是一种较为新型的操纵获利方式。”张晓军表示,期货交易价格操纵行为扰乱了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破坏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的功能。

针对苏颜翔操纵市场案,张晓军称,根据上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3月,证监会对苏颜翔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立案调查。2014年1月,证监会对苏颜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中,苏颜翔不以实际成交为目的,频繁进行申报和撤单,是典型的短线操纵行为,该行为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股票交易价格和供求关系的判断,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张晓军指出,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市场操纵行为呈现出短线化的新特点。

针对王建森操纵市场案,据张晓军介绍,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11月21日,证监会对王建森操纵市场案立案调查。2013年9月5日,证监会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张晓军指出,王建森作为资深职业股民,意图通过操纵证券市场获得超额收益。此案的调查和处罚,对市场上出现的认为自身资金量较少,有可能侥幸逃脱监管视线的潜在操纵行为者是一个重大警示。

“该案调查仅用24天,查处及时,调查效率高,也充分展现了证券监管机构严厉打击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决心和能力。此外,调查发现当事人王建森操纵手法兼具长线坐庄与短线操纵的特点,为目前出现的新型操纵手法。”张晓军表示。

张晓军强调,证监会对各类市场操纵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是主观上具有操纵股票价格的意图,并在客观上实施了拉抬股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被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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