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柏格森的生命之流 其大致有如下一些特征: 在柏格森看来,这种生命冲动或生命之流却是一种心理意识的活动。他说:生命是心理的东西。绵延、生命冲动等同于作为心理意识活动的主体的“自我”。但是,柏格森不只是把生命冲动当做是人的自我,而是进一步把它当做周围世界的基础和本质,也就是认为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是由生命冲动所派生的。人的本质也就是世界的本质。既然人的本质、即人的内在状态是生命冲动,那人所处的周围世界的内在状态也同样是生命冲动。这样一来,生命冲动就成了一种派生万物的普遍存在的神秘力量。他说:“上帝与生命是同一个东西。”上帝“就是不断的生命、活动、自由”。 在具体说明生命冲动怎样派生万物时,柏格森力图使自己的理论与受机械论支配的理论区别开来,同时又企图使自己的理论具有科学的色彩,特别是使之与生物进化论融合起来。他因此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创造进化论”。其实,是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唯心主义化,以此来论证他的生命之流的学说。他说,达尔文认为生命在生存竞争中发展着,由于环境的不同造成生物的各种物种不同,这种观点是肤浅的。恰恰相反,生物在生存竞争中变化,正好说明是内在生命冲动造成各种生物物种的变化。 柏格森认为,宇宙间的一切,无论是有生命的东西还是无生命的东西,都是由生命所派生的。现实世界事物的千差万别只不过表明生命冲动派生万物的方式千差万别。他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这种冲动如一个向同一方向(顺时针方向)旋转的永远不息的旋涡之流,它向上流卷或冲动着,而物质就是失去了生命冲动的堕落。所以生命向上冲,物质向下堕,而生物则是两者的结合。生命冲动的向上运动总是企图克服下坠的倾向,克服物质事物的阻碍;而生命冲动的向下坠落也必然牵制其向上的喷发。他举例说:可以设想有一个汽缸,装满蒸汽且处于高压下,汽缸某处有一小孔,蒸汽由此喷出,喷出之汽在空中达到某一高度就会凝结为小水珠落下,这种凝结和下落明显地表示出丧失了某种东西,表示一种停顿或亏空,这就是物质。但是喷出之汽也有一小部分在某一时刻还残留着,它竭力使下落的水珠上升。蒸汽之喷出犹如生命冲动的自然运动,而水珠之下落则类似生命冲动自然运动的逆转。这两种倾向的交接点或汇合处则构成生物有机体。也就是说,在生命冲动受坠落的物质牵制而发生停顿而与物质交接的地方,产生既有生命形式又有物质躯体的生物有机体。有时,他又把生命冲动比喻为冲天爆,把物质比喻为爆破的残渣;把生命之流比喻上升的火焰,把物质比喻为生命火焰的余烬。大千世界中各种不同形式和类别的物种,上至人类和其他动物,下至最简单的植物的形成,都是由生命之流在发散时所受到的阻力大小,与物质结合的方式以及生命在物种内保留的程度来决定的。例如,在某一发散路线上产生植物,这条路线又发散为众多的路线,产生不同的植物种属;在另一条发散路线上产生动物,这条路线也发散为众多的路线,产生不同的动物种属。在植物界,生命之流受到物质阻碍最大,不能再往上冲,于是植物的进化就停滞了。在动物界,生命之流受到的阻力较植物界小,仍可进化。在人类那里,生命之流受到的阻力最小,因此进化的可能性最大。而且人的生命可以克服其物质障碍而获自由,因此人的意志、精神是自由的,人的灵魂可以不朽。柏格森还认为,物质不过是堕落于记忆中的一种影像,他把物质解释为自我的诸影像的集合。柏格森所说的生命之流,既是宇宙的生命之流,也是自我的生命之流。由此可见,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不仅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而且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是从他的整个哲学思想来看,这种客 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与他的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他的生命哲学为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他的直觉主义又为他的生命哲学提供了方法。 柏格森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柏格森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 柏格森在贬低理性的基础上,竭力宣扬直觉主义。他认为,只有直觉才是把握或认识宇宙的本质即生命或绝对真理的惟一工具。他所说的直觉指用自我的生命深入到对象的内在生命之中,以达到生命之流的交融。他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这种方法绝对地掌握实在,而不是相对地认知实在,它使人置身于实在之内,而不是从外部的观点观察实在,它借助于直觉,而非进行分析。简单地说,它不用任何表达、复制或者符号肖像来把握实在。因此,形而上学就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根据柏格森的论述,直觉是区别于逻辑理性的另一种认识活动。传统意义上的理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把握,无论是通过感官去感知、表象,或通过理智去归纳、综合,还是运用范畴、图式去统摄、整理,都是主体从外部去理解、描述、研究、说明客体,因此,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联通必须以某种中介即符号为桥梁。既然使用了具体的符号表达形式,这种认识就总是从某一个角度去进行的,或是针对对象的某一个方面来说的,结果只能是相对的认识。直觉则不同,它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融合为一。当主、客体达到某种无差别境界时,我们的认识便达到了绝对的领域,也就是运动变化、绵延、生命冲动的领域,实在的领域。直觉所需要的是一种意志的努力,这种努力使人的心灵违背自身,从理性思维的习惯方向扭转过来,超出感性经验、理性认识和实践的范围之外,抛弃一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其结果当然也就不需要什么表达符号了。所以柏格森说,真正的哲学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 柏格森承认人很难摆脱感性的和理性的思维方式,很难做到不用任何概念、判断、推理,甚至不用任何符号来直接洞察对象。但是,人们到底能不能运用直觉的方法来把握或认识生命、绵延呢?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直觉意识,因为直觉的产生同人们的记忆有关。柏格森在对记忆作了专门研究以后,认为记忆不来源于物质,它是独立自存的。他的理由是:记忆和感觉是两回事。感觉到的对象都是当下直接存在的、占有空间因而可以计量的事物,所以是来自物质的;而记忆是“过去影像的保存”,它是潜在的,脱离任何具体物质事物的。记忆是物质与精神的交叉点,它把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它本身并不属于物质。但是在意识活动中,纯粹的感知和纯粹的记忆不断相互渗合,致使人们不能分清它们的不同作用。实际上,只有记忆才是直觉的来源。记忆也同时间的绵延有关。记忆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它记载着绵延的每一瞬间,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异质的。但是记忆并不把每一瞬间用分离开来的方法储存起来,而是让它们滚滚流动,像一幅画卷在不断展开,又像一团线圈在越绕越大,把过去的意识包含在现在的意识之中。因而在我们面对某个事物的时候,保存在我们记忆里的千万往事和当前的经验彼此渗透,不断堆积,最后浓缩成一个单一的直觉,这时就一下子产生对事物的完整意识。由此看来,由于每个人意识的存在都离不开记忆,因而直觉也必定是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潜在着的,只不过一般人习惯于理性思维,没有注意发挥这种直觉罢了。只要我们的心灵能够违背自身,逆转方向进行超出人类条件的努力,是可以运用直觉方法来认识实在的。 直觉作为一种认识方式,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柏格森通过对艺术创造过程的剖析,比较详尽地探讨了这个问题。首先,要获得对实在的直觉,必须与实在的外部表现有长期、大量的接触,以接触中所得到的主观感受为材料,进而了解实在的秘密。就好像要创作一篇文学作品,必须熟悉主题,并从实际生活中收集素材一样。只有在积累的基础上,灵感才能出现。其次,仅仅掌握了大量的材料还不够,因为材料的简单堆砌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品。直觉的产生,有赖于想像力的发挥。想像力是艺术创作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缺乏想像力作品绝不是好作品。想像力可以把我们带到对象的内部,使我们与对象融为一体,达到物我相融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直觉就可以充分体验实在的真谛。所谓想像力,主要指主体对自我的内心观照;所谓体验,主要指主体对自我意识流动的感觉;所谓物我相融,,也指以自我精神为主要认识对象的主、客体交融。因此,艺术创作的源泉最终在于自我的内心冲突,外在的现实生活在艺术中不过是心灵激情的派生物。如一个艺术家常被大自然的内在精神所感染而作出天才作品,它的美就是大自然的内在精神的体现,就是作者与对象的生命之流交融的产品。再次,直觉的实现,有赖于超越理智的审美态度。理智在认识时不是单刀直入对象的真实本质,而是把功利主义的先入之见和大量的概念、标签铺盖到对象上,遮蔽了对象的本来面目。因此,要想把握实在,必须“去蔽明心”,抛弃理性的概念名词,不考虑事物的好坏、用途,只是用纯粹的审美眼光去观察事物、体验事物,这就是超越理智的直觉。作为一个艺术家,只需注意对象的流变所引起的主观感受,并着意用自己的作品去表现这些感受,其他一切都可以置之不顾。只有这种绝对超然的审美态度才能带来真正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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