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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尼姑的话题何以延绵不绝

 xcaq 2014-09-15

朱熹与尼姑的话题何以延绵不绝

朱熹与尼姑的话题,乃是“庆元党禁”的遗留问题,“伪学逆党”案已在宋理宗时平反昭雪,朱熹与尼姑的关系,却总有疑团未释,这个话题也就延绵不绝。

事情的缘起,在宋宁宗庆元二年十二月(公元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对朱熹的弹劾。沈继祖为朱熹列举的罪状共有十条,其中包括“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按理说,冤案既已昭雪,此事也当烟消云散。但朱熹本人曾上表认罪,他说的“深省昨非,细寻今是”之“昨非”中,就有“纳其尼女”一款。既然他自己都认了,别人还有什么话说?!

或是因为“群奸嚣张,在劫难逃,多言无益”,在当时的高压之下,朱熹说的是违心话,他还自认“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呢!但这样一来,就构成了一个二难推理:要么,朱熹自认的“纳其尼女”确有其事,与他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大相径庭;要么,朱熹自认的“纳其尼女”纯属违心,与他弘扬的儒家节操相距甚远,无论是确有其事,还是纯属违心,朱熹都是言行不一,称其“伪君子”似不为过。

如此推断评论朱熹,在人们的潜意识中,都有一个预设的前提:把朱熹当作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把朱子学当作句句是真理的圣经,这与“子见南子”使人喋喋不休颇有相通之处。假如我们把朱熹当做一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人,把朱子理学当做也有差错,也有偏见,也有误区的一门学问,那么,事情恐怕就没有那么严重复杂。

倘若朱熹自认的“纳其尼女”确有其事,当是朱熹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之事,那年他五十二岁。查朱子年谱,朱熹于四十七岁丧妻,四十八岁时葬妻于建阳县唐后林谷。一个五十二岁的人,在妻子亡故五年之后续弦,何过之有?!不要说那个时候有权有势的妻妾成群——制造“伪学逆党”案的主谋韩侂胄,就有“爱妾”四人,“准爱妾”即“其次有名位者”十人——就是现在,“续弦”也是相当平常之事。既然已为“宠妾”,而且“每之官则与之偕行”,便当是明媒正娶,并非偷鸡摸狗,至于所“纳”之“妾”是否尼姑无关紧要,尼姑也可还俗,武则天还当过尼姑呢!

倘若朱熹自认的“纳其尼女”纯属违心,窃以为也事出有因。早在庆元元年的前夕,朱熹进言宁宗而被罢去“侍讲”之时,“庆元党禁”就已开始了的。到了庆元二年,宰相赵汝愚被当做“逆党”之首“竄永州”,途中蹊跷“暴卒”,朱熹为之不平上书弹劾韩侂胄而再次被诏“落职,罢祠”,由此引发对“伪学”的大规模围攻,刘德秀、何澹、胡纮、沈继祖等人“洶洶争欲以熹为奇货”,甚至“乞斩熹以绝伪学”。这种围攻,一波厉于一波。在这种高压态势之下,朱熹曾经违心认罪,虽不伟岸壮烈,却也情由可原。何况,身处逆境的朱熹能为赵汝愚挺身而出,此后又孜孜不倦地“讲学不休”直至淡定离世,已属相当不易。

朱熹《孟子集注》中有一句话叫“遏人欲而存天理”,不是“存天理,灭人欲”。此二者之间,差距很大,至少“遏人欲”与“灭人欲”大有区别,“灭人欲”有“禁欲主义”之嫌,“遏人欲”,却有利于防止“纵欲主义”。“人欲”需要遏制(或曰“节制”),顺理成章。何况,所谓“遏人欲而存天理”,首先是对于君主的要求。《朱子语类》中倒有“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出自后人编撰的《朱子语类》。理宗之后,朱熹及其朱子理学大行其道,“存天理,灭人欲”被无限放大,更多地变成权势者对于民众的道德教化,并有“以理杀人”之弊。这一笔账,一直都挂在朱熹身上。道德教化的调门太高,别人不会言听计从,却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你陷于尴尬。道德化身被捧得太高,又极易造成人之人格分裂与逆反心理,使其陷于绝境。

朱熹与尼姑的话题,或可由此得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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