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3 月21 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健带队在龙岩市公交车上调研。摄影/ 方文 吴齐伟是福州1 路公交的司机,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干了18 年,他见证了福州公共交通的变化。“十几年前驾驶的是拖斗车,发动机前置,到夏天车厢内气温达到40 几度,司机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提桶水放在车里,每到一站,用湿毛巾擦脸降温。这两年换上了新式环保的油电混合动力车,性能好,油耗少,驾驶起来轻松舒适多了。” “这两年公交发展尤其明显。”吴齐伟告诉记者,从人工调度到GPS 系统调度,从人工手动报站到自动报站,从有人售票到无人售票,公交越来越智能化。最让吴齐伟高兴的是,作为一线司乘人员,他首次享受到了廉租房待遇,花很低的价格住上了崭新的精装房,“这两年工资也涨了好几次,现在每个月工资5000 多元,以前跟现在是没法比的。” 记者也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的街头看到,几乎所有的公交车都是空调车,公交站点醒目易找,许多道路还开辟了公交车专用车道,多位受访的市民都表示,公交便捷、舒适、票价低廉。福建省公交近两年来变化如此大,究其原因,少不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的推动和监督。 连续三年跟踪监督 2012 年,当时的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刘若兰提出一份名为“关于支持公交事业发展的建议”,这份建议被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之一。 刘若兰依然记得当时省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我和其他代表随财经工委到福州、厦门两市调研,还开展一些座谈,深入了解了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当时调研组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问题,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刘若兰曾任福州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工作了近30 年,一直关心公交事业的发展,她在担任省人大代表期间提出过许多有关支持促进公交发展的建议,其中不少建议得到了落实,比如,福建省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缴车船税,省级财政设立了公交发展专项资金。2013 年,刘若兰不再是省人大代表,但让她欣慰的是,新一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仍然十分重视公交发展,将关于福建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列为2013 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报告之一。 这一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更为深入的调研。2013 年5 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全省城市公交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有许多问题不容忽视,如公交运营成本与票价失衡,公交驾驶员低报酬与高劳动负荷矛盾较突出,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交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还不够到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刘朝阳对记者表示。 政府不断贴钱,企业却年年亏损,司机工作积极性低,群众又时常在抱怨。如何改变现状?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强化地方政府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事业的主体责任;完善政府对城市公交事业的补贴机制;落实规划,突出重点推进公交场站建设;保障权益,维护公交司机队伍稳定;制定法规,促进城市公交事业的规范发展等五方面具体的建议,这些审议意见送到了省政府。福建省政府针对审议意见,研究了7 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工作,并于2013 年9 月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首次引入满意度测评 按照一般的做法,政府向人大反馈了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这项监督工作就可以完结了。但对这项涉及民生的工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并未停止,而是思索如何更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经过调查研究后,决定对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谦表示,“为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了解全省公交发展的情况,在测评时作出客观的评价,必须组织他们深入调查。”为此,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多个地市调研,走访公交企业,察看公交场站,体验公交出行,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公交企业负责同志、公交司机代表座谈。 常委会组成人员看到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以来的一年里,全省各地的公交事业有了新的发展。省政府就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提出具体任务指标。2013 年,全省安排公交站场省级补助3131 万元,推动各地开建了36 个公交站场,新购公交车1991 部,新增公交线路120 条。全省公交车辆夜间进场率达78%,较2010 年年底提高近四成。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公交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也明显改善。福州、泉州、莆田等地,驾驶员工资均上调200元—400 元不等。福州、厦门等地还试点公交驾驶员廉租房。如今,各地的旧车站必须增设驾驶员休息室、盥洗室、职工食堂,新站须完成各项配套,改善驾驶员劳动环境。许多公交驾驶员对调研组表示,“现在待遇这么好,要好好干。” 今年5 月22 日,福建省副省长洪捷序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后,以按表决器的方式对报告“打分”。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即“满意”票数不足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但加上“基本满意”票数超过半数。对于这个结果,各方面均认为客观反映了事实。 “当得知要进行满意度测评时,我们确实有压力,为此加强了各方面的工作。这次的测评结果客观真实反映了我们的工作情况。虽然公交发展取得一定进步,但还有很多不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副处长卢盛荣对记者表示,公交事业发展涉及多个部门,正因为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的关心、指导、监督、推动,福建省公交事业才有现在这样较快的发展速度。 刘若兰以及现任福州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陈宙泉也认同测评结果,“在人大的推动下,这几年省政府在促进公交事业发展方面确实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同时,规划相对滞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还不适应发展需要、部分公交企业经营比较困难等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人大继续监督。”刘若兰说。 据介绍,测评结束以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连同测评结果已经交给政府研究处理。 监督重方式更重实效 虽是首次尝试满意度测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已体验到这种监督方式的良好效果。 “这次满意度测评工作是继省人大常委会2012 年重点督办促进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代表建议、2013 年专题听取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报告之后,对同一专项工作连续第三年进行监督,在前两年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采用满意度测评方式延续和深化监督。”徐谦表示,开展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徐谦表示,今年5 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标志着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起来,满意度测评工作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今后,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满意度测评项目建议。 对于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处理,徐谦表示,满意度测评不能只浮于形式,“要将测评结果反馈给‘一府两院’,以此来推进工作。还要视情开展跟踪监督。如果测评结果为不满意,要限期整改,可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仍然为不满意的,可采取其他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形式只是为效果服务。实际上,为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仅今年就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比如,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分别开展专题询问,将改进询问方式方法,把事前准备与现场提问更好地结合起来,增强询问的互动性和透明度,提高询问的质量和效果,发挥专题询问的建设性和促进性作用。又如,围绕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还将常委会实施监督的相关报告、审议意见及其研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以推动问题整改和提高监督质量。 “监督工作要把握好‘点’和‘度’。要始终围绕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点,盯住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的解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在徐谦看来,监督需要讲方式,但更重要的是看效果,只有见到实效,监督工作才能算做好了。(文/本刊记者 谢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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