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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一路阳光69 2014-09-29
  日前,河北省秦皇岛市纪检监察机关18名专职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了持证上岗考试。审理案件必须持证上岗,这是近期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意见》规定,未取得案件审理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作为案件主审人,如经补考仍未取得证书的将被调离案件审理岗位。为此,秦皇岛市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人员持证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意见》的全面落实。符合认证条件的案件审理人员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参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包括案件审理工作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成绩占60%;再依据个人主审案件情况结合年度案件质量检查结果(或者对主审案件质量抽查)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占40%。对综合评定总分在60分以上的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颁发《秦皇岛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资格证书》。

  据悉,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由案件审理人员持证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并将接受每年的审理资格证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年检。据了解,秦皇岛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人员近期将全部持证上岗。(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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