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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不喜歡三聯版<錢鐘書集>》(王军)

 百城主人 2014-10-01

我為什麼不喜歡三聯版《錢鐘書集》

 

    本文所說的三聯版《錢鐘書集》,系指三聯書店200710月出版的精裝十卷本《錢鐘書集》。作為對照的幾本書是:中華書局1979年版《管錐編》;中華書局1984年版《談藝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版《七綴集》。引文及頁數如無特殊標注,均指上述三個版本。

 

一.關於《談藝錄》的體例

 

    三聯書店在《談藝錄》的《重排後記》(199910月)中說:“此次重排,根據作者意願,我們將前述四次增訂內容全部排入開明初版相關章節。”這四次增訂是指:1948年《談藝錄》初版即附有的《補遺》;1984年的大規模補訂;和19871993的兩次補正。第一次補遺和最後兩次補正是分別附著於前後兩部分的。我不清楚“根據作者意願”的確切意思,是否就是錢本人明確表示將此書前後兩部分打散重排,變成現在這樣一部半新半舊、亦諧亦莊的怪書。我覺得將最初的補遺和最後兩次補正散入前後兩部分才是合理的抉擇。順便說,將《管錐編》和《宋詩選注》後來的歷次增訂都重新排入原文中的相關章節,確實是理所應當的。但是《談藝錄》像現在這樣重排,顯然是我們無法同意的。

    《談藝錄》開篇即說:“一生之中,少年才氣發揚,遂為唐體,晚節思慮深沉,乃染宋調”(第4頁)。這正是該書前後兩部分的最根本特徵和區別所在。《談藝錄》前半“才氣發揚”而略有逞才使氣之感,後半別出機杼而進於“思慮深沉”之境;上闋論詩談藝,屢出驚人之語,立意正如《圍城》之妙喻;下闋知人論世,不復高蹈之態,境界全與《管錐編》同。所以,我一向是把後半部當作《管錐編》外編來讀的,受益之處絕不僅僅在於談詩論藝而已。平心而論,《談藝錄》的後半部遠勝前半部,所以錢在《引言》中稱:“自維少日輕心,淺嘗易足,臆見矜高;即億而偶中,終言之成理而未澈,持之有故而未周,詞氣通脫,亦非小眚。壯悔滋深,藏拙為幸。”而在《圍城》的《重印前記》中,錢也稱《談藝錄》為“我現在更不滿意的一本文學批評”。這些都並非謙遜之辭,而是錢氏晚年學問精進,全臻化境之後的真實語。所引僧肇《物不遷論》中梵志語可算恰倒好處。像現在這樣,將後半分拆,散入前半,正如七寶樓臺,碎拆下來,不成片段;又如盲人摸象,瞎子過河,完全不得要領。

    錢氏明言:“上下編冊之相輔,即早晚心力之相形也。”(《引言》)此書乃談藝賞析之作,初非循序漸進之課本教材,從任何一章一節一頁一段讀起,都無損於對內容的理解。倒是分出前後兩半,恰好可以看出作者學問的精進,見解的微調,性情的漸變,文風的陡轉。後半部中類似賞析義山《錦瑟》詩、評荊公、東坡、放翁、隨園詩、論“以故為新,以俗為雅”,評王靜安《紅樓夢評論》、論功令取士、論弟子敗師等精彩篇章俯拾即是,評騭之圓渾通神、見解之老辣深沉遠勝前半部。

    將這樣在內容與見識上都有著明顯不同的兩部分混搭在一起,我認為完全違背了錢鐘書當年補訂《談藝錄》的初衷。中華版《談藝錄》是重新排版印刷的,如果錢本人不是故意有所區分的話,那何必將1947版的《談藝錄》單獨置於前半,又何必在《引言》中那樣感慨系之地稱為“上下編冊之相輔,即早晚心力之相形”呢。仔細看楊絳《代序》中所說出版者的三點意見,就知道這樣的重排其實是三聯遊說的結果,而非錢氏本人的主動提議。當然,如果三聯書店是為了顯示其秀出於中華書局之上而獨出心裁另闢蹊徑的話,我覺得其結果是弄巧成拙了。

 

二.關於《管錐編》、《七綴集》的校對

 

    實事求是地說,錢所寫的這幾本小型類書式的學術著作是很難不出排印錯誤的。《管錐編》和《談藝錄》中涉及的古代漢字、專有名詞、生僻的人名書名地名比比皆是;而英法德意西拉等五六種外文交錯混雜,更是難以分辨,其中涉及的拼寫(包括大小寫)、書名、版次、章節、標點符號等,都會讓責編或校對者看了頭暈。即使是《七綴集》這樣篇幅相對很小的著作,其注解也同樣洋洋灑灑、五色駁雜。因此,排印錢氏著述,幾乎是對排印者和校對者眼力與注意力的極限挑戰。錢鐘書在第一次增訂《管錐編》時就說:“原書訛脫字句,無慮數百處”(《管錐編增訂·序》,中華書局1982年版),其實,需要校對改正的地方可能還不止此數。中華版《管錐編》能做到當時那程度,已經令人歎賞不已了。後來的幾版雖然一直做著訂正和校改,但差錯還是存在。我原以為,這幾部著作經過錢迷們近三十年持續不斷的艱苦巷戰和定點清除,本次又聘請了熟悉錢氏作品的知名專家學者任中外文校訂,三聯版錢集應該珠圓玉潤修成金剛不壞之身了,誰知校書真如掃落葉,盡而不盡,去而復來,仍有一些疏漏之處沒有改正。錢集的編輯者很謙虛地說“我們還訂正了少量排印錯訛”(《出版說明》),儘管這話說得進退有據,為自己留下了迴旋餘地,我還是認為,這部得到錢鐘書生前認可、幾乎可以視為標準版“定本”的錢集,應該具有更高的文字校對水準才行。以下聊舉數例:

    中華版《管錐編》第二冊第697頁“按錢易《南部新書略同,蓋仿……”,其中“”當作“”,此錯或由錢氏失檢或記憶有誤所致,編校者未核對錢易原書。三聯版《管錐編》第二冊第1090頁因仍未改。

 

    中華版《管錐編》第四冊第1221頁註腳中引D. H. Lawrence語:“Two blankly opposing morals, the artists and the tales. Never trust the artist. Trust the tale.”黑體標注的“artists”在三聯版《管錐編》第四冊第1923頁中錯印為“autists”。

 

    中華版《管錐編》第四冊第1241頁:“又《資治通鑒》卷六O皇初二年按語”,此處應為“又《資治通鑒》卷六九黃初二年按語”,三聯版《管錐編》第四冊第1954頁依舊未改。

 

    上古版《七綴集》第58頁注25:“雨果讚語見《莎士比亞論》第22卷《哈姆雷特節》”,此處“《哈姆雷德節》”,顯系“《哈姆雷德》節”之誤。三聯版《七綴集》第62頁注25因仍未改。再核對上古1979年版《舊文四篇》第36頁注4,恰恰就是“《哈姆雷德》節”。

 

    上古版《七綴集》第185頁注16引用英國詩人斯賓塞《仙》詩原文,末一句是:From all forbidden things hi liking to withdrawe,而Spencer 的原文是:From all forbidden things his liking to withdrawe。其中的his被錯排為“hi”。三聯版《七綴集》第198頁注16未改。

 

    三聯版《七綴集》第197頁注13增補了錢引用希羅多德的一段話,其中一句英文是:let that satying hold good for the whole of history,這裏的“satying”顯系saying 之誤。

 

    另外,三聯版《圍城》第206頁描寫鴻漸心理時有一句:“教授才不過是個贅疣”,而人文版《圍城》無論哪一版本均作“教授才不是個贅疣”。三聯版錯排的一個“過”字,把整句的意思完全弄反了。

    以上所舉只是在讀書時偶爾發現並記錄下來的,並沒有專門為了挑錯而逐字逐句地去比對。我沒有核對過這些錯誤在2001年的初版《錢鐘書集》中是否就已經存在,如果存在,那就證明本次再版時編輯者並沒有做過認真仔細的校對,因此也就無從糾正初版中的錯誤。

    錢鐘書在自己著述的每次再版或重印時都盡可能地糾正或補訂原來的錯謬或不足之處,這種鍥而不捨追求完美的精神是一代學術大師最值得後人敬仰和學習的地方,也正是當下學術界最欠缺的基本品質。希望三聯的編輯者能認真地讀一下錢氏的這段話:“拾穗靡遺,掃葉都淨,網羅理董,俾求全徵獻,名實相符,猶有待於不恥支離事業之學士焉。”(《管錐編》第三冊第854頁)

  

三.關於《人生邊上的邊上

 

    這個書名有點繞嘴,給人一種疊床架屋的感覺。雖說是錢夫人擬定的書名,但其中收集的文章似乎僅有頭兩篇《論俗氣》和《談交友》能與《寫在人生邊上》裏的文章聲氣相投,並駕齊驅,其餘的文論、書評等等似乎更適合以雜編或編年的方式來編輯,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囫圇吞棗地攪合在一個書名不倫不類的集子裏。最怪的是,錢鐘書所翻譯的歐美文論也被收在這個集子裏。要知道,那些文論的內容可絕不是“人生邊上的邊上”,而恰恰是“人生中心的中心”,所以,我能理解的就是,也許錢夫人是把錢的翻譯當成微不足道的雕蟲小技吧,於是也一股腦兒地裝在這個“五雜俎”裏面了。編者注說:“論文、隨感、序跋、書評和譯文等各類文字,由楊絳先生擬定書名”,剛好湊成一個“五雜俎”。我不知道有沒有單獨出版的楊絳命名的這樣一本錢鐘書著作,總之,我覺得這名字不怎麼樣,最主要的是這名字與收集的文章內容似乎沒有任何邏輯上或字義上的關聯。

    這也讓我想起浙江文藝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錢鐘書散文》,錢氏並不以散文家名世,這本《錢鐘書散文》中的“散文”大概也不是指通常所說文學四大體裁“小說、詩歌、戲劇、散文”中的散文,而是指把散裝的錢氏文章打包整理出版之意。又因為散裝的文章分量似乎不夠多,於是把整本出版的學術論文集《七綴集》加到裏面充數。所以,我們看到的《錢鐘書散文》中不僅包括《寫在人生邊上》、文評、序跋、隨感等,還包括《七綴集》、《石語》、書信等似乎與“散文”這一名頭完全不沾邊的內容。1997年正是“錢學”熱的高峰期,該書《編後記》中說:“本書是目前國內唯一的錢先生散文選本。分論人生、書評、論學、書信、序跋、雜說六輯,收入錢先生的散文九十六篇”。為了爭得頭彩或先機而不分體裁內容地將各類著述融匯一爐正是當代中國出版界的一大特色。

    魯迅全集》(人文社1981年版)中,有《集外集》,又有《集外集拾遺》,最後再來個《集外集拾遺補編》。《集外集》是魯迅自定的名字,仿佛“樓外樓”、“天外天”之類,還不失為傳統的命名方式。而《集外集拾遺》這名字雖由魯迅擬定,但後來因病中止,最後由許廣平編定,已經有些勉強。至於《集外集拾遺補編》,則更像是《魯迅全集》編輯者們順勢而為的甩手療法,已經顯得冗長累贅。幸好新發現的魯迅軼文不多了,否則,是不是要再出個《新編集外集拾遺》或者《集外集拾遺補編續編》呢。我估計將來出錢鐘書全集時,新增加或輯佚的錢氏早中期作品一定還有不少,那就一直往“邊上”堆下去嗎?倒不怕掉下去。

 

四.關於書信和詩集

 

    陳寅恪集》和《錢鐘書集》是三聯書店十幾年來出版的重頭戲,並且兩《》都出了第二版,還出了定價更為昂貴的典藏版。不用“文集”“選集”“全集”之類的通行名目,而使用“集”這個稱謂,估計一方面是為了突出兩位大師的國學形象,與經史子集的稱謂相匹配,因為傳統上中國文人的作品結集都稱某某集;另一方面大概是因為兩人的作品都還沒有收集整理完全,也無法稱為“全集”。這一點我們是能夠理解的。

    既然稱為“集”,那麼傳統的“集”中就應該包括構成作家創作重要組成部分的書信。《陳寅恪集》中包括了書信,而《錢集》則未編入書信,也許是為將來出版單獨的《錢鐘書書信集》留下伏筆。

    在以前的博客中,我曾談到了出版錢氏書信的困難:一是數量龐大,收集整理不易,工作量浩繁;二是礙於當前情勢,出版書信也許會引發不必要的紛爭。這兩點都使得出版者可能回避這部分內容的出版。最近看到一篇訪談,是汪榮祖談錢鐘書,其中說到,錢曾有75封書信給汪,但汪不打算公開這些信件。汪說:“我不會發表。我曾經徵求過楊絳先生的意見,她說錢先生不喜歡任何人公佈他的私函。楊先生這些年很困擾,因為錢先生說話一針見血,有時會得罪人。說一些評價人的話,有人會再添油加醋。楊先生說,如果公佈這些信,其中總有一些話會被人家挑剔。”儘管如此,我還是認為,對於一個作家的作品集而言,缺少書信部分無疑是一大硬傷。這樣的一部《錢鐘書集》是不完整的,毋寧說,是一部缺胳膊少腿的《錢鐘書集》。

    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是錢鐘書的詩。三聯書店於1995年出版了《槐聚詩存》。錢在《》中強調了兩點:一是“牽率酬應”、“俳諧嘲戲”、“代人捉刀”之作,“概從削棄”,二是錢楊夫婦“選定推敲,並力疾手寫”,“自定詩集,俾免俗本傳訛”。所以,三聯版《槐聚詩存》可說是經錢楊夫婦審定的終版定本。錢並且用他慣常的幽默中略帶刻薄的語氣說:“他年必有搜拾棄餘,矜詡創獲,且鑿空索隱,發為弘文,則拙集於若輩冷淡生活,亦不無小補云爾。”

    錢鐘書當然是位不世出的文學天才,但是,這不等於錢的所有作品都篇篇錦繡,字字珠璣,也不等於在其所寫作的每個領域都居於最頂尖的位置。我覺得,作為學者和批評家鑒賞家的錢鐘書要優於作為作家的錢鐘書,而作為作家的錢鐘書則更優於作為詩人的錢鐘書。假如我們套用九品中正制的品評方法,那麼,錢氏之主要著述悉為上品的然無疑;然而,作為學者和批評家的錢無疑屬於上上,作為作家的錢則居於上中,而作為詩人的錢則只能算上下。不過,錢的詩也和他的其他著述一樣,老而彌精,1989年作的《閱世》詩,爐火純青,入於化境,足以當得起《槐聚詩存》的壓卷之作,令我想到杜甫的《登高》和李商隱的《幽居冬暮》。

    儘管如此,我還是覺得,當三聯書店決定出版《錢鐘書集》時,應當像通過遊說改變《談藝錄》體例一樣,再次遊說作者將“概從削棄”的那部分詩作儘量收集起來,作為《槐聚詩存》的“別集”,或者叫做“外集”、“附集”,哪怕叫“附錄”都行。道理非常簡單:無論如何,錢鐘書作為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標誌性人物之一已經是毫無疑問的了,雖然所謂“錢學”研究中有不少錢氏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但錢已經成為專題研究物件並且在未來會吸引更多的研究者則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其《集》外作品(包括中英文創作和詩作)無論錢氏本人作何想法,將來都必定會被一一發掘。在此情形下,除非將那些“削棄”的詩篇像“黛玉焚稿”一樣徹底銷毀,否則一定避免不了有“搜拾棄餘,矜詡創獲,且鑿空索隱,發為弘文”者,借此以“牟薄利”或博虛名,那才真正是謬種流傳,不知何為真假了。

    在《寫在人生邊上》和《人獸鬼》的《重印本序》中,錢說:“假如作者本人帶頭參加了發掘工作,那很可能得不償失,‘自掘墳墓’會變為矛盾統一的雙關語:掘開自己作品的墳墓恰恰也是掘下了作者自己的墳墓。”這當然是謙虛話,錢氏對於自己的作品不會這麼沒信心。事實也證明了錢氏早年的作品仍然是充溢著勃勃才氣的。

    錢在作於1975年的一首詩中說:“藏拙端宜付燼灰,累君收拾太憐才”。這話也許可以轉贈給三聯書店的編輯出版者

五.關於錢鐘書的英文著作

 

    這部錢集的選目是經錢氏夫婦認定的,那麼,不收入英文著作應該是錢本人的意見。楊絳在《代序》中說:“他的早年作品喚不起他多大興趣。‘小時候幹的營生’會使他‘駭且笑’,不過也並不認為見不得人。”這當然會讓我們想到魯迅先生關於“出屁股,銜手指”的那段話(《集外集·序言》)。如果說,錢鐘書允許將其清華求學時代的書評都收入《集》中的話,那麼對於四十年代中後期所寫的那些老辣的英文書評卻不予收入,有些叫人不能理解。至於他的牛津畢業論文更被認為是該專業領域的開山之作,在文學史的意義上講總勝過“早年作品”吧,同樣被拒之門外。大概外文創作也像包養的外室,拿傳統的標準看,是不能入籍(集?)轉正的,所以不入自己晚年正式編定的《集》,這當然是句玩笑話。既然《集》中收入了錢翻譯的外國作家的文章,而錢自己的外文創作倒被拒之門外,這真是養了別人的孩子,丟了自家的寶貝。

    不過這同樣也可能引起謬種流傳,外研社的《錢鐘書英文文集》20059月版)並不能令人滿意,其中的校讀很草率,中英文排印錯誤不少。舉幾個例:俞正燮《癸巳類稿》、《癸巳存稿》中的“癸”都成了“癸317頁),大名鼎鼎的《劍南詩稿》成了“《劍南詩》”349頁),佛教典籍《妙法華經》成了“《妙法華經》”、《燈錄》成了“《燈錄》”365頁)offering 被分裂成了“of fering83頁),東西印度群島中的 Indies 成了“Lndies85頁),史學大家全祖望Tsuan Tsu-wang306頁)很快被改名為“Tsuan Tsu-wan309頁),早已out的“摩登”“modern”變成了不很in的“貓”“modem(403),屢被錢氏徵引的義大利批評家De Sanctis 成了“Do Sanctis404頁)等等,恐怕都不能用保留錢氏“作品當年的風貌”(《出版說明》)來做擋箭牌吧。

    二十世紀上半葉的許多中國作家都是多面手,很多人都是身兼學者、作家(詩人)、譯家的三棲高手。不像現在的作家,“一棲”還常常“棲”得東倒西歪,令我輩凡夫俗子看得目瞪口呆。還有不少人根本就是雙語作家,像林語堂和張愛玲。錢鐘書雖然沒有用外文創作過小說,但牛津的畢業論文是他的重要著述,用英文寫作的書評也不少,這些都是錢鐘書學術著作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編輯作家的作品集,對於雙語作家怎麼辦,確實是一個問題。像林語堂,主要作品很多是用英文寫的,如果我們要出版嚴格意義上的林語堂全集或作品集,毫無疑問是應該以林的原文為准,中文即中文,英文即英文。但在中國,這樣中英文混搭的全集賣給誰呢,又能有幾個人購買呢。北京十月出版的《張愛玲全集》中的《易經》和《雷峰塔》只能出中譯本,並且以《外集》名之,既避免了學者的求全責備,也滿足了張迷的閱讀要求。譯者雖然亦步亦趨地模仿張氏口吻,“並參考張愛玲特有用字及語句習慣翻譯,期能忠實反應英文版內容”(《編輯說明》),我們讀來總不如Eileen Chang本人的筆觸那樣玲瓏剔透、入木三分。至於我們在閱讀這兩部小說的英文原本時是否能與閱讀作家以中文創作的其他小說有同樣深切的感受,則是另一個複雜到難以說清的問題。

    再回到錢的英文著述,考慮到《錢集》的編定已在錢氏殘燭之年,頗有蓋棺論定之意,因此其英文著述的見棄,正仿佛沒有得到家族認可的外室和私生子,生不能列家譜,死不得進祖墳,一片淒涼。我的看法是,無論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都擁有相同的繼承權,其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槐聚詩存》載《西蜀……》(1975年)詩二首,其中一句說“文章巨蟹未橫行”,既然錢在自己的兩部最重要作品《管錐編》和《談藝錄》(也包括《七綴集》)中都不憚煩地大引特引蟹行文字,我們又何必懼怕在《錢集》中加上一部整本的“蟹文書”呢,“文章巨蟹兩橫行”又有何不可呢。況且現在研讀錢氏著作的學者多半通英文,似乎也無需將其譯成中文再行出版。即使將來出版錢鐘書全集,其英文著述恐怕也只能原文照舊了。

    沒有《書信集》的《錢集》像是缺了一隻手臂,而不包含英文著述的《錢集》則像是缺了一條腿,至少是一條小腿。

  

六.關於《錢鐘書集》的注解和版式

 

    錢氏著作的注解之多大概是現當代學術著作中的一個奇觀,這個我們不去說它,只說注解的形式:中華版《管錐編》採用單頁註腳,《談藝錄》用文中附注,上古版《七綴集》用章節附註,人民文學版各版《宋詩選注》則《序》用註腳、詩人小傳和選詩用章節附註。作為分別出版的單行本,注解採用哪種形式其實並不重要。我認為,中華版《管錐編》的排版方式似乎最適宜用註腳;上古版的《七綴集》則採用註腳或章節附註都無分別,最早的《舊文四篇》採用的就是註腳;而中華版《談藝錄》用文中附注的方式,現當代學術著作中使用得相對少一些,也許是因為《談藝錄》初版如此,所以後來的補訂本也就保持了這一注解方式。總之,出於不同年代、不同出版社的原因,對於這幾種不同的注解方式,我們都能夠理解並接受。

    但三聯版《錢鐘書集》是作為一個完整的帶有作家“總集”和“定本”性質的《集》來重新編排出版的,並且編輯者大費心力地將《談藝錄》前後兩部分拆散打亂,將《管錐編》分則重排,那麼要求這部十卷本的《錢集》保持注解的體例一致應該不算過分的要求吧。我覺得,無論採用章節附註或註腳都可以接受,尤其是《談藝錄》似乎應改變文中附注的方式。如果考慮到與錢的其他著述保持總體一致,也許全部採用註腳的方式更易於排印和讀者的查閱。可我們看到的第二版《錢鐘書集》在這方面沒有任何改進,注解方式一仍其舊。我們不妨排列如下:

    《管錐編》:註腳

    《談藝錄》:文中附注

    《七綴集》:章節附註

    《宋詩選注》:序:註腳,正文:章節附註

    《圍城》、《寫作人生邊上》、《槐聚詩存》:註腳

    對於由單一出版社一次性推出的以學術著作為主的作品集而言,這樣的注解方式是可以接受的嗎?

    三聯總編輯李昕有一篇博客:對新版《錢鐘書集》的一些說明(http://blog.sina.com.cn/s/blog_ 41772a550100ni19.html,對第二版《錢鐘書集》的排印、編校、版式等都做了說明,並重點談了對錢氏書中引文的看法。這篇博客表達的總體意見是每個人都會贊同的。但很顯然,編輯者們並沒有注意到保持體例一致對於這樣一部三聯視為其金字招牌的《錢鐘書集》來說有多麼重要。當然要做出這樣的改變,必須征得作者的同意,但既然能成功地將《談藝錄》改變整體結構,那麼對於不損害任何實質內容而又能保持體例一致的注解問題也一併向作者遊說,恐怕並不是難以完成的任務。

    《管錐編》無疑是錢氏學術生涯的巔峰和總結。故錢後來論文有作,無不提及此書,即修訂舊作亦概莫能外,尤以補訂本《談藝錄》為最。多年來,學術界在徵引《管錐編》時,都約定俗成地以中華版為准,直接標出頁數。中華版《談藝錄》和上古版《七綴集》中,凡涉及到《管錐編》處,作者在注解中都明確說:“參看《管錐編》xxx頁”(《七綴集》)或“參觀《管錐編》xxx頁”(《談藝錄》)。但在三聯版《錢集》中,則不標頁數,而一律改為:“參觀(看)《管錐編》論xxxx則”。不過,這裏還有一個細微的差別:《七綴集》是“參看《管錐編》論《xx》第xx則”,《談藝錄》是“參觀《管錐編》論《xx》第xx”。“觀”“看”之差異,乃因文言、白話之不同,且錢氏原文如此。但一有“則”,一無“則”,就看出了編校者在體例上未能保持一致。

    即使在《談藝錄》一書內,標注方式也不統一:

    198頁:“參觀《管錐編》論《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一七一‘詞章中之時代錯亂’”。

    199頁:“參觀《管錐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卷第一三八‘錢秉鐙’條‘增訂’與‘文賦’條‘增訂’論‘陳言’與‘割愛’”。

    相鄰的兩頁,同樣“參觀《管錐編》”,而體例乖違如此。又如: 

     323頁:“參觀《管錐編》論《列子張湛注》第四‘夢’”。

    578頁:“參觀《管錐編》論《老子王弼注》第七‘一者欲吾有身’段、論《列子張湛注》第八‘貴身而賤物’及‘吝惜一毛’”。

    619頁:“參觀《管錐編·列子張湛注》卷第四則論山谷此詩。”

    上述三注的標注方式前後不同,體例錯亂。有些標注則更離譜,如:

    243頁:“參觀《管錐編》論《周易正義》第一六‘水中映月之喻’一段。”

    247頁:“參觀《管錐編》論《周易正義》第二引古希臘懷疑派語”。

    288頁:“參觀《管錐編》論《毛詩正義》第五及論《楚辭洪興祖補注》第一五述李仲蒙語”。

    這已經不是錢氏原文而是三聯編輯們的自由發揮和隨意修改了。

    這類注解中還有一點也有可議之處:如果一則中不止一條,則列出該條名稱,如《七綴集》第32頁注26:“參看《管錐編》論《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一七一則‘繪畫中之時代錯亂’”;《談藝錄》第44頁:“參觀《管錐編》論《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一四一‘一字難’”。在編輯者看來,這種標注方式似乎很完善詳盡,但是對於讀者而言,顯然更希望能按照注解指明的頁數直接查找《管錐編》中的對應部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先得在洋洋四大冊《管錐編》中確定是哪一本,然後再按照所標注的則數去查找內容。對於熟讀《管錐編》的人來說,這種方式也許不成問題,但熟讀的人畢竟是極少數。況且,對一般讀者而言,重要的是參看《管錐編》中對應的內容,而非其所在條目和所論及的整本古籍。

    再舉一例:

    中華版《談藝錄》第608頁:“297頁【一】參觀《舊文四篇》一六至七頁。”

    三聯版《談藝錄》第720頁:“【補訂】參觀《七綴集·中國詩與中國畫》第五節。”

    這兩個注解其實說的是同一件事,都指錢氏在《中國詩與中國畫》一文中引用王士禎《池北偶談》中所謂“地名遼遠不相屬,大抵古人詩畫只取興會神到”之意。中華版《談藝錄》中說“參觀《舊文四篇》”是因為當時尚未出版《七綴集》,但標注很清楚,只要我們翻到《舊文四篇》第16頁,錢氏徵引之處豁然可見。而現在三聯版《談藝錄》的標注不但囉嗦,而且對於一般讀者而言,他必須按照這一指示從三聯版《七綴集》的第17頁讀起,也許讀完整個第五節還不得要領。

    最烏龍的是下面的例子:

    中華版《談藝錄》第522頁:“參觀《舊文四篇》中《讀拉奧孔》第三節”。

    三聯版《談藝錄》第478頁:“參觀《舊文四篇》中《讀拉奧孔》第三節”。

    《錢鐘書集》中已無《舊文四篇》,本應改為“參觀《七綴集》”,卻原文照錄,大擺烏龍。編校者大概“參觀”得頭有些暈了。

    另外像《談藝錄》第691692頁的兩處徵引《管錐編》都嫌繁瑣冗長而體例自相矛盾,最極端的例子是第65頁,幾乎用了大半頁的篇幅羅列所徵引《管錐編》細目(此處從略);而第199頁:“參觀《管錐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卷第一三八‘錢秉鐙’條‘增訂’與‘文賦’條‘增訂’論‘陳言’與‘割愛’”這條注解疊床架屋,環環相套,使人如墮五里霧中。如果像中華版《談藝錄》那樣直接標明頁數,讀者便可一目了然,何須如此翻山越嶺,長途跋涉。

    我原來認為,三聯版各書中提及《管錐編》時採用這種標注方式,主要是為了表達對錢氏著作的高度尊重和對錢氏本人的敬意,以及向讀者顯示錢的學問淵博,雖然這確實給讀者帶來了很大不便。或者是模仿錢本人在《管錐編》中經常使用的“參觀《xx》卷論《xx》”句式,照貓畫虎。也可能是因為各書同時排版,無法預知準確頁數,所以不能直接標明其所在位置。但《七綴集》的一個注解又讓我很疑惑:

    三聯版《七綴集》第196頁注⑦:參看《管錐編》論《史記會注考證》第三九則“桀犬吠堯”條註腳(547頁)、論《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一八則“銖稱寸度”、第八九則“陳古刺今”、“雖似顛如狂也”註腳(1726頁),第二一〇則“于義大利古小說中”條增訂、第二五七則則末。

    上古版《七綴集》第183頁注⑦:參看《管錐編》341頁注2903頁、1521頁注2、《增訂》85頁、109頁。 

    上述對照讓我們看出:上古版的注解多麼簡潔清楚一目了然,而三聯版注解何等佶屈聱牙瑣碎冗長;同時,三聯版注解中標明的兩處頁數正是同版《管錐編》中註腳的頁數,這說明完全可以用數字來大大簡化縮短那些冗長的注解。

    其實在以前的錢著中也出現過用文字標注的情況。中華版《管錐編》於19798-10月間出版,上古版《舊文四篇》于同年9月出版,兩書出版時間完全重合,所以在《舊文四篇》中提到《管錐編》時也只能用“詳見《管錐編·楚辭》卷論《九歌·湘君》”17頁注1、“參看《管錐編·太平廣記》卷論卷328《陸余慶》”35頁注4等等來標注,但此種標注方式僅限於《舊文四篇》而已。三聯書店如果真的要出版一套足以取代此前由中華書局、上海古籍、人民文學等出版的錢氏著述,並且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要使三聯版《錢鐘書集》成為此後學術界公認為足資徵引的權威定本,那麼多花些綿密細緻的功夫和時間,將《談藝錄》、《七綴集》等書中引用《管錐編》處(包括各書相互徵引處)都按頁數直接標明,才能真正做到使錢的這部巔峰之作具有“定本”的權威性。

    再來談談《錢集》的版式。《管錐編》是採用傳統的讀書劄記形式,並沒有固定的題目,所以是按“則”來標目排列的,有時一則中還包括若干條。但《錢集》的出版者似乎把錢的著作當成聖經寶典了,每一則都要另起一頁,仿佛一本小說或論著的另一章,這就太沒有必要了,因為很多則往往只有一兩行或三四行,在如此大開本的版面上顯得非常不協調。我對照了一下三聯版和中華版的《管錐編》和《談藝錄》,每頁的行數和字數相同,但三聯版兩書的總頁數居然分別比中華版的多出了20%左右,也就是說,讀者得額外花錢去買許多無用的白紙,而整套書的定價本來就不便宜,這就顯得三聯太不厚道了。三聯版《宋詩選注》的版式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本來一個詩人的詩可以接著作者簡介順次排下來的,現在是無論長短,選詩都另起一頁,版式看來清爽得有點過分了。因為大部分詩人的簡介或小傳還是很短的,所選的詩也不多,並不都像王安石、蘇軾、黃庭堅、楊萬里、陸游、范成大那樣,簡介幾乎就是一篇詩論或文評。開個玩笑,李白文中說“陽春召我以煙景,大塊假我以文章”,三聯版的《錢集》則是“三聯售我以錢集,大塊假我以白紙”,當然是高檔白紙。

 

七.關於楊絳《代序》

 

    晚年的楊絳幾乎成了消防隊員,只要錢以前的某句話某件事稍稍帶點火星,錢夫人立刻忙不迭地撲火救人,哪怕這句話這件事是幾十年前的陳芝麻爛穀子。其實,在我看來,很多風傳的錢氏刻薄言辭都可以當做文壇掌故或名人軼事來看,不過一笑了之的事情,無論于錢本人,還是于另一方都無所謂傷害或污蔑,就算錢曾對某人說過刻薄得近於刻毒的言辭,也無損于對方的成就和聲譽。

    據說錢對馮友蘭的後期為人頗為鄙視(湯晏《一代才子錢鐘書》316頁)。而在我看來,那又如何,馮友蘭儘管自1949年後有污點在身,卻仍然是二十世紀中國最有成就的哲學家之一。他的《中國哲學史》和《中國哲學簡史》迄今仍是無人超越的大師級名作。馮的蒙羞不會因為錢的幾句鄙薄言辭而變本加厲,錢亦不應因早年曾得馮的賞識而遭“忘恩負義”之惡詈。況且,正如古人所謂:“天下惟一種刻薄人,善作文字。”(《管錐編》第1388頁,另見《談藝錄》第114頁論“刻薄人善作文字,和厚者則平凡”)。我們喜歡錢的文字,一部分不也正因為他精確的犀利與刻薄嗎。錢在《詩可以怨》中捎帶腳地譏諷了他的清華同窗兼同年曹禺的“當代名劇《王昭君》”(《七綴集》第124頁),是幽默還是刻薄都很難說,大概兩者兼而有之。我很喜歡這個譏諷,可這絲毫也不影響我對曹禺早期名作的欣賞與敬仰。錢之不能作《雷雨》、《日出》、《北京人》,正如曹之不能作《管錐編》、《談藝錄》、《七綴集》。文人學士之間本無所謂是非恩怨,“利導則兩美可以相得,強合則兩賢必至相阨。”(《談藝錄》第351頁)

    從幽默風趣的角度說:“文人好名,爭風吃醋,歷來傳作笑柄,只要它不發展為無情、無義、無恥的傾軋和陷害,終還算得‘人間喜劇’裏一個情景輕鬆的場面。”(《七綴集》第103頁)從豁達寬容的角度看:“世故澒洞,人生艱窘,拂意失志,當息躁忍事,毋矜氣好勝;日久論定,是非自分。”(《談藝錄》第333頁)楊絳一生真正做到了夫唱婦隨,但似乎並未悟得錢氏此言真諦。

    言歸正傳,我對錢夫人《代序》最有微辭的乃是通篇所流露出的虛情和矯飾。

    先來看這一段:“他不願意出《全集》,認為自己的作品不值得全部收集。他也不願意出《選集》,壓根兒不願意出《集》,因為他的作品各式各樣,糅合不到一起。作品一一出版就行了,何必再多事出什麼《集》。”

    既然錢氏認為——也許是錢夫人“假定”他這樣“認為”——“自己的作品不值得全部收集”,那按理說,《錢鐘書集》之外的作品就應該讓它一風吹了,gone with the wind,又何必在錢的身後巴巴地出版full of misprint 的《錢鐘書英文文集》,又大張旗鼓地出版half-finished product的《容安館劄記》和大費心力地出版接近於raw material 的《錢鐘書手稿集》呢。下面的三個理由真是不說也罷,既然“自己的作品不值得收集”,那還管他芝麻綠豆的那些勞什子作什麼,由他去就是了。如果自己真的打定主意不出《集》,那麼連國宴都可以一口回絕的錢氏夫婦,恐怕不是“從事出版的同志們”的幾句慫恿和遊說就可以讓其回心轉意的。

    況且,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錢文名蓋世,其為經典作家和一流學者的身份已為世所公認,整理出版其作品集乃是題中應有之義。若說出版《全集》,也許為時尚早,但將已經公開發行的作品整理成集,可說是水到渠成。在此情形下,楊絳的說法未免太過矯情了。

    再來看這一段:“錢鐘書絕對不敢以大師自居。他從不廁身大師之列。他不開宗立派,不傳授弟子。他絕不號召對他作品進行研究,也不喜歡旁人為他號召,嚴肅認真的研究是不用號召的。《錢鐘書集》不是他的一家言。”

    看罷這段話,我的感覺恰恰是錢的內心“以大師自居”,而這沒有任何可以非議之處,錢本來就是名副其實的大師,即使放在民國時代那些貨真價實的大師群中也同樣是第一流的,不像當今那些早已貶值注水的偽“大師”。“不開宗立派,不傳授弟子”,這個我們完全能想像得到。在《管錐編》和《談藝錄》中,錢都講過“宗師腐潰”、“弟子敗師”的道理;而且,以錢的才情學識,什麼樣的弟子學生才能入其法眼呢?這話真的不必由錢夫人來講,每一個讀者自會做出自己的判斷。

    “他絕不號召對他作品進行研究,也不喜歡旁人為他號召,嚴肅認真的研究是不用號召的。”這話聽起來真彆扭,楊絳似乎是在撇清與某些“錢學家”的關係,同時也是在為錢鐘書辯誣。“錢學”的興起最初只是愛好錢著者自發的行為,錢鐘書當然不會“號召對他作品進行研究”,大概也不會有人這樣認為。不過後來的某些人為博名牟利而拉大旗作虎皮,又是“文化昆侖”,又是“中國三寶”之類,反而損害了錢鐘書的聲譽,引起了一系列無聊的紛爭,這些與錢氏本人沒有絲毫的關係。楊絳對此大可不必置一辭,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當紛紛攘攘的“錢學”熱消退後,現在剩下的當然就是“嚴肅認真的研究”,而這確實是“不用號召的”。

    至於“《錢鐘書集》不是他的一家言”這句,我百思不得其解,錢的作品集居然不是錢的一家之言,那是誰家之言呢?或者是多少家之言呢?是《管錐編》中幾千位被徵引的作者之言嗎?“大不了一本書,還不值得這樣精巧地不實。”(《圍城·序》)將這樣一篇虛情矯飾、言不由衷的文章印在《錢集》每部著作的前面真是令人無語,這也是我不喜歡這部錢集的一個重要原因。

    最後,像這樣一部收集了錢氏主要作品的《錢鐘書集》,即使沒有索引和年譜,至少也應該有一份簡明扼要的類似“錢鐘書生平與創作年表”或“大事記”之類的東西,將錢氏生平與作品的創作出版情況列明,以便研讀者查閱。人民文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四卷本《楊絳文集》收錄了作者本人撰寫的《楊絳生平與創作大事記》,在體例上就頗為完善。我覺得,楊絳如果不寫《代序》,而撰寫一份“錢氏創作年表”或“大事記”,也許對這部《錢集》更有價值一些。

     一般講,對經典作家作品集的要求應該是:內容收集完備,編輯體例完善,校勘印裝完美。真正做到這“三完”,理論上說難度很大。大作家通常著作等身,巨細靡遺全部收集很難;編輯體例雖有通行規則,但不同時代不同出版社不同出版人的標準也難以統一。至於校勘和印裝版式,可以分兩方面來說:對於像周作人錢鐘書這類博通今古學貫中西的大學者來說,編輯校勘他們的作品,對普通學者和校對者而言恐怕是一種巨大的折磨與考驗,如果一一檢核他們所徵引的作品與文字的原文,工程量將極其浩大,費時費力,而且可能有許多孤本殘篇根本無法檢核,可是若不能一一檢核,又很難保證他們本人的記憶和摘錄全無紕漏與瑕疵(錢氏《管錐編·再版識語》中說:“初版字句頗患訛奪,非盡排印校對之咎,亦原稿失檢錯漏所致也。”),而讀書精細和苛刻的讀者和研究者所在多有,挑錯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了;至於印裝版式,則更難乎有客觀標準,因為讀者理想中的“完美”五花八門,眾口難調。所以,我們對《錢鐘書集》的要求不能過於苛刻。但我的明顯感覺是,這部《錢鐘書集》的第一版是倉促出版的,原因不言自明,卻也無可厚非。但是第二版就應該精雕細琢,在內容、體例、校勘、版式方面有大的提高。作為最近十幾年來在學術著作出版方面風頭甚健的出版機構,三聯書店大有趕超中華書局、上海古籍、商務印書館之勢,出版的書籍在印裝、版式、紙張以及價格方面都堪稱上乘,但在學術涵養、歷史積澱和編校體例方面還大有提高改進的餘地。

    自三聯版《錢鐘書集》出版後,錢氏著作只有《圍城》和《宋詩選注》還能看到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單行本,中華書局和上海古籍都不再出版其學術著作了,大概是版權都歸了三聯。像所有行業和領域一樣,壟斷通常會帶來兩個後果:一是不思進取、盲目自大,二是有恃無恐地將利潤最大化做到極致。錢氏著作雅俗共賞,不像陳寅恪的著述曲高和寡,因此在經濟效益方面三聯應該收穫頗豐,但在學術方面能否做到嚴謹準確,贏得學界交口稱讚,則是另一回事。

    最近看到中華書局網站上的“《三松堂全集》(第三版)徵稿啟事” (http://www./shownews.asp?id=1893)。裏面提到:“力求做到內容完整、文字準確、分卷合理、體例規範、便於檢索,為學界及廣大讀者提供一套馮氏著作的定本。”我覺得這應該作為一個普遍適用的標準來要求所有各類作品集的出版。拿這裏的“內容完整、文字準確、體例規範、便於檢索”幾條標準來衡量,三聯第二版《錢鐘書集》大概都有不少距離。要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第一流學術出版機構,三聯書店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來自 新浪博客 “我本素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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